重生美娇娘,执掌东宫

第38章 回归(二)

她咬着唇看着书房门,通火明亮的烛光映到门外千年青石板上,透过花窗,看见五王爷端坐书桌旁。

管他的,就是阎王殿,自己也要撞一撞。

她提着裙裾走进书房,王爷提起笔,认真地写着字。

身后的枝花烛台照亮了整张书桌,在明亮的烛火下,也挑不出他五官与身材的毛病。

他确实比莫一凡好看许多倍。

“妈的,越好看的男人越渣。”她有一些愤慨。

他霍地抬起头看着她,她吓得捂住嘴,他逼视着她的眼睛,“你说什么?”

“我说,我说,我说好看的男人不可靠。”

“现在才知道?后悔莫及了吧。”

“不,两年前就知道了。幸亏我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论斗嘴,还能输给他一介武夫?

他埋下头,开始书写,她走到他背后,字写得普普通通,胜在笔画正确。

不过,自己对书法向来没欣赏力,连王羲之最有名的《兰亭序》也看不出好歹。

相爷贵女凌潇潇也没有任何意见。

若她有想法,自己脑子早就接受到她的信息。

现在越来越受到她的钳制,处处都是规矩,都是礼仪,烦都烦死了。

况且,行的是润物细无声的手法,不知不觉就把自己的想法给替换了。

兰亭序好像是353年三月,嗳,与现在的年代相差不远,若自己活得够久,说不定能去山阴兰亭凑个热闹,亲眼目睹几十个大腕即兴赋诗。

她脑洞大开,盘算着几年以后的事情。

五王爷仍旧专心致志地写着字,《女诫》的第一段。

这一段,自己可以倒背如流。

“王爷,你写女诫干什么?你又不是女人。”

王爷压根就不愿搭理她。

她突然在他耳朵旁边大吼一声,“王爷,我的下人们要自由出入王府。”

王爷居然充耳不闻。

管家低着头垂着手,虽看不清他的表情,鬼都知道他在偷偷笑话自己。

她悻悻地走到椅子里坐下,冲管家说,“你还不去收拾大杂院?等一会我睡地下呀。”

管家恍然大悟,马上招呼府中婢女和小厮急急忙忙赶去仓储院子。

她托腮等着他。

比谁有耐心!

以自己写博士论文的劲头,能把他熬成死鹰。

熬鹰该听过吧,她不相信五王爷会是那只熬不了驯不服的鹰。

仓储院子宽敞,王府用不上的杂物都在里头,估摸不搬个半夜,肯定搬不完。

五王爷还未写完,凌湘湘带着婢女提着灯笼进来了。

侧着脸瞪了她一眼,转而走到书桌旁,那把声音能挤出水来,“王爷,该歇着了。”

凌潇潇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心中暗喜,只要他想脱身,自己就有机会如愿以偿。

她站起来背靠着书房门,双手抱胸,凌湘湘一张脸由晴转阴,嘟着嘴嗔怪地问,“王爷,她怎么在书房?”

还不等五王爷回答,她先回话了,“太子妃说我还是五王爷的王妃,要我住在王府。”

凌湘湘早就心中有数,拿着调子说,“那你还不回去收拾收拾。”

“王爷没答应我的条件,”她思忖,若王爷不答应,主母答应了也好办。

反正,自己必须随时清楚连珠楼的状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转生奇缘
转生奇缘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生花笔
穿越后,宅女也有女主命
穿越后,宅女也有女主命
:1、男主先动心2、超穷乞丐逆袭女*高冷双标温柔男3、双向奔赴宅女特效师一朝过劳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名乞丐,却不想,刚来就要再次经历生死危机。躲在大殿苟活,突发弟子尸变,阵法失效,兰岚被迫肉搏,却发现自己的血可以克制邪祟。幻想自己拥有金手指,却不想这是个要命的黑手指。测灵根时力压众位考生,才觉得自己是天才,就被告知末法时代,她这神体也变为废体。废体又怎样,兰岚从不认输,且看我逆风翻盘。本文立意:自
草原上奔跑的鳄鱼
影帝会读心,男频大佬马甲不保
影帝会读心,男频大佬马甲不保
[双男主+双洁+马甲+男频大佬穿书+甜宠]某天,陆大佬意外发现自己能听到结婚对象的内心独白……景殷泪如雨下:“晟哥,我这么爱你,怎么舍得放开你?不要和我分开,好吗?”陆大佬心想,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下一秒,他听到了某人嚣张跋扈的心声……——“快去找你的白月光,然后踏踏实实卷铺盖走人!”陆晟:……后来——“晟哥,虽然我很爱你,但是,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忍痛割爱!”——“狗男人,快同意,不然,老子就
阮郁郁
白矖传
白矖传
她本是百花谷中一名无父无母的孤女,却因机缘巧合,救下了被人暗杀的北溟国皇子。二人因缘际会,她答应助他夺得高位,陪在他身侧。原以为,一切皆由前世恩怨情仇而起,殊不知,这一切,都是他的苦心筹谋!这一世,他一定会让她平平安安,守在自己身边!
安展颜
青梅是个恋爱脑,非我不嫁怎么办
青梅是个恋爱脑,非我不嫁怎么办
++++++林天重生了。那年十八,站如舔狗。看着安慰自己的青梅,他双手插兜开了个玩笑。“陈雪莹,帮个忙呗。”“只要不是借钱就行。”“可以做我的老婆吗?”“我把你当兄弟,你竟然想让我做老婆?”“千万别误会,我只是希望用老婆这层关系,来维持我们的兄弟感情。”陈雪莹却记在了心上。......(PS:作者菌单身十八年,妄想写狗粮文)
最爱喝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