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雨伏在案上,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西部帝国的地图,用炭笔描出车队的行经路线。
“你已经去过帕斯卡尔那里了吗?怎么样?这次有没有新的任务?”
云娜站在季雨身后,她打开季雨房门的动作一点声音都没有。季雨知道这是她多年来晚上偷偷开自己房门养成的习惯。
“嗯,这次的任务很特殊,要劫掠奥德公爵的一批私货车队,车队中的人全部杀光。雇主给出的价格是一万金币。”
“一万金币?只是劫掠一支车队的话高的过头了。”
“我知道,但是雇主已经付给我五千金币的订金了,金券就夹在信封里,他根本没给我拒绝的余地。”
“明白,把资料给我吧,今天晚上我会把计划交给你。”
她永远都是这样,最多问你一遍,只要你做了决定她就无条件照做。
哪怕任务诡异到这种地步,云娜也不会多问什么。像是用极大的毅力把自己磨成一把只顾劈砍的利刃,往哪里砍是握刀人的事。
“辛苦你了,云娜。”季雨将信封递给云娜。
云娜没有从季雨的手中接过信封,但她没有离开,而是轻巧地靠近了季雨几步,轻轻把自己丢进季雨的怀里。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有些想念昨天晚上这个怀抱的触感。
“你一定要平安。”
有时候云娜是真的讨厌自己没有表情的脸和不会说话的嘴,明明有很多话可以说,结果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
“好,我会注意安全的。”
云娜不知道季雨还能把自己相同的话翻译出几个意思,不过这样就够了。能被喜欢的人小心翼翼地揣摩心思,这已经是很多人不曾有过的幸运。
天还是暗沉沉的,但星已经很稀疏了。漠城的凌晨比深夜要暗沉许多,城市的居民们还安睡在梦境里,季雨和云娜已经穿戴整齐,拉起面罩,戴上兜帽。
跨上马鞍,哒哒的马蹄声响起,两个身着长袍的灰色身影远去在塔玛斯沙漠的方向。
马蹄在干冷的沙地上扬起的沙尘消失在昏暗的晨光里,云娜从马鞍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布袋,丢给季雨。
“你的护臂杰洛特已经修好了,袖箭里面的机簧已经换成了铁精,他还给你安装了一个拳刃,稍微拉动手腕处的铁环就会弹出来。”
季雨拿出布袋中的护臂,护臂整体由寒铁打造,雕刻着流着血泪的战争女神和荆棘纹路,外面镀了一层薄薄的银,入手冰凉冷冽。护臂饱经风霜,外面的镀银因为氧化而发黑,浅浅的刀痕和缝隙处的血渍透露出渗人的杀气。
透过腕部机构的缝隙看进去,铁精打造的弹簧泛着寒光,一只短箭藏在护臂中,穿戴好后只需要抬起手腕,箭就会射向手腕所对准的目标。
季雨穿戴好护臂,用无名者轻轻拉动藏在腕部的拉环,轻微的机括声响起,一把利刃从手背弹出,利刃通体漆黑,看起来材质坚硬,能够轻易切开士兵的铠甲。
这只护臂陪着季雨走过了不短的岁月,见证了他许多次死里逃生。
就像云娜一样。
太阳升起又落下,天空中的暮色深蓝和橙红交界分明,季雨和云娜已经在深入塔玛斯沙漠的路上快速行进了整整一天。沙漠马虽然已耐力和耐渴着称,但驮着人进行如此长时间的慢跑,也已经筋疲力尽,气喘吁吁。
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赶到计划中的埋伏地点,季雨没有选择走大路而是直接横穿沙漠。附近没有小镇,只能找一块空旷的地方扎营。
按照今天的行进速度,季雨刚好能在六天后赶到指定地点。沙漠中地形变幻莫测,根据云娜的推测,塔玛斯沙漠的今后几天会刮起东风,风携带这沙粒刚好会在目标行进路线的一侧吹起一片巨大的沙丘。那是天然的埋伏地点,他们可以完美地隐藏自己。
云娜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天赋,明明沙漠中的风琢磨不透,可她就是能把一切计算的滴水不漏。
季雨觉得这种天赋如果放在诺兰学院那一定会是奖学金拿到手软的主,可惜却要跟着自己搞杀人越货的事。
等把最后一枚木钉扎进沙地里,塔玛斯沙漠的天空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深蓝色天空下,稀疏的星从静谧的地平线悄悄上移。云娜捡来红胡杨的树枝,燃起火堆,又把烤饼卷在树枝上,把树枝插在火堆旁边。火舌炙烤着烤饼,干燥的空气里飘来小麦和奶酪的香气。
如果是季雨自己一个人出来,那么今天的晚餐肯定是随手抓来的蛇,简单地切成段烤一烤,能果腹就行。
但如果云娜在身边,那么季雨就能吃到夹着奶酪和牛肉的烤饼,香料全用的是季雨偏爱的口味。
季雨突然觉得云娜似乎活成了自己的影子,她没有爱好没有特长,自己需要什么什么就是她的爱好,自己缺乏什么什么就是她的特长。
季雨不希望云娜活成自己的影子,云娜应该活成她自己
“云娜,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不当刺客了,你打算去做什么呢?”
等待着最后一丝阳光从自己的眼里褪去,季雨终于问出了这句他一直没有问出来的话。
“我不知道,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你当然没想过这个问题,你从小到大跟在我身后就像是一个跟屁虫一样,我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你当刺客是因为我也当刺客。
可女孩总有一天会长大,云娜总有一天也会有自己的生活,云娜已经二十岁了,大多数女孩在这个年纪早就嫁了人组建了家庭,可云娜还没有。
她的圈子里天天只有自己和杰洛特,她哪来的机会认识新的男人迎接新的缘分。
就算认识了又怎样?她怎么介绍自己的过去?跟着那个银头发的家伙每天不是在杀人就是在去杀人的路上么?
“你呢?”
云娜转过头看着季雨,她的脸面无表情到看起来有些认真。
“什么?”
“你呢?如果你不当刺客了,你会去做什么?”
哈!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想过。
我能做什么呢?杰洛特大叔只会杀人,他也只教过我杀人。
云娜能变着花样往桌面上端来大餐,自己和杰洛特加起来却连一盘水菠菜都炒不好。
“当...一名铁匠?跑到永冬城郊外的山上去,搭一栋屋子。”
既然什么都没有想过,季雨索性信口胡诌,他甚至不知道永冬城的郊外有没有山,反正在他的想象中是有的。
“木头房子,每天就在房子里打打铁,想开荤了就出去打打猎,几只兔子或者一头鹿。”
季雨的眼前还颇有些画面感,他突然觉得自己乱编的生活还真有点意思,窗外永远压着厚厚的雪,每天出门都要用铁锹把家门口的雪铲平。
不够屋子里却很暖和,应该有一个壁炉,还应该有一个摇椅。摇椅上盖着自己鞣制的鹿皮,壁炉山则是麋鹿头骨的摆件。
季雨突然笑了。
自己真的有些敏感了,随便一想的生活竟然弄得自己莫名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