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空荡荡的树枝,云玺四处张望,却没有发现他的爱犬。
卧|槽,我的狗在哪里?!
猫眼睁得大大的,有种想要爆粗口的冲动,不过还是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别急,别急!”
云玺在心中喃喃自语了一句,然后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虽然他之前对这只蠢狗不屑一顾,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他又怎么会对这只蠢狗没有感情呢?
尤其是这条蠢狗,对他有过救命之恩,对云玺来说,这条蠢狗就像是一家人。
而这一次,罗德只是照例去了一趟,结果那条狗却不见了,这让罗德原本还有些激动和疑惑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我把他挂在五六米高的树枝上,他不能随便移动。
这里很少有动物出没,而且雾气很浓,应该不会有老虎或者豹子之类的动物来抓狗。”
“这么说来,狗子被人找到,然后被人抓走了。”
“不过,这是谁的事?”
“会不会是有其他武者,冲进了蒸云山,想要找一株变舌草?”
“可他们为什么要抓我的狗,我的狗也不值钱……”云玺有些无语,在他眼里,这条狗就是一条哈士奇,但在这些人眼里,这条狗就是一条北方的精灵。
只有像苏家这种修真世家,又或者是皇室中人,才有可能拥有这些灵狗。
想要在外面单独现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他们眼中,一只北地灵犬,就跟一株化舌草一样珍贵。
也就是说,这只看起来不顺眼的蠢狗,其实是一只会走路的金山。
更何况,这只蠢狗还吞了自己的月华丹,那就更加了不得了。
也就是说,这只蠢狗被人发现了,然后被人带走了。
“我|操|你|妈!”
意识到这一点的猫,心中暗骂一声,但也只能怪自己太大意了。
“不行,必须尽快找到他!”
云玺这么想着,便静下心来,开始搜寻那只狗留下的气味。
跟狗子朝夕相处,他早就将对方身上的气味给记住了,只要闻着气味,就能将对方给找出来。
一直在寻找的云玺看到这一幕,立刻从树林中跳了出来,朝着东面飞掠而去。
而那个偷了狗的家伙呢?
这件事,还没有结束!
那只和光融为一体的猫顺着小狗的气息一头扎进了雾气里,然后消失在雾气里。
与此同时,在蒸云山的另一处地方。
一名相貌丑陋的青年把玩着手中的“十三”,哈哈大笑道:“真没想到,在下刘某,居然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这一次哪怕不能趁火打劫,光是这头北地灵犬就让我收获巨大!”
被少年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十三,仰着脑袋,发出一声闷哼。
猫大人,救命啊!
“喂,小家伙,别哭了,我看你是男是女!”
少年抬起头,看向十三的眼睛,十三一脚踢在他的眼睛上。青年一把揪住狗子的脖子,龇牙咧嘴的揉了揉眼睛。
“卧|槽,北地的灵狗果然厉害!”
“不过值得,这是一条公狗,可以用来繁殖,就算是普通的狗,也能生出一条上好的狗,这一次,我赚大了!”
在迷蒙的雾气中,云玺把所有的东西都抛到了脑后。
和光同尘,身形消失,奔跑时没有带起一丝风。
它不会搅乱迷雾,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任何人都不会发现它的踪迹。
这是灵猫的特殊能力,再加上光之尘埃,这也是云玺的飞天飞天,能够成为四大灵猫之一的原因。
而随着云玺武道境界的提升,这种与光同尘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刚刚苏醒,就被一群灵犬追上,不知所踪,还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他们揍成猪头。
如今,云玺修炼出了水火仙衣,普通的武者,根本无法察觉。
“十三的气息,一直蔓延到了山脉深处,究竟是什么人将十三给抓走了,而且速度如此之快。”
云玺在森林中飞奔,循着十三的气息,一路狂奔。
云层中,十三的气息越来越淡,雾气越浓,雾气就越浓。
在这种环境下,气味很快就会被冲淡,然后彻底消失。
但是云玺的感知何等敏锐,当他捕捉到十三的气息时,他仿佛看到一条无边无际的绸带,一直延伸到云层之中。
这条“彩带”,就是十三号留下的味道。
云玺能够通过气味,“看到”任何味道。
比如刚刚那股血腥味,云玺就感觉到了,那股血腥味,就像是一道“暗红”的痕迹。
此时此刻,云玺循着十三留下的气味,已经进入了蒸云山的更深处。
这只小猫,本来是要离开这里的,但现在,却是与自己的计划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铛!
一声金铁交击的脆响,突然响起,云玺侧耳倾听,纵身一跃,跳到一颗大树上。
它的利爪抓在了粗壮的树干上,很轻松的就抓到了一棵大树上。
“气味越来越大了!”
云玺仰着头,闭上眼睛,嗅着空气中的味道。
十三的气息,在他面前被一股淡淡的气息所掩盖。
空气中,有血腥味,有汗味,有油味,有酒味,有烟味...各种各样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掩盖了十三的气息。
“卧|槽,这是什么气味?”
云玺竖起耳朵,想了想,然后从大树上一跃而下,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一种失重的感觉,一只猫伸出爪子,抓住一根树枝,然后纵身一跃。
他们几个纵身,便飞到气味最浓的地方,目光穿过迷雾,云玺站在那里,目光锐利。
只见几个手持武器的武者,围成一圈,正在谈笑风生。
“唉,还得感谢王大哥,如果不是王大哥,我们哪能有这样的好事啊。”
一名青年,正拿着一块煎饼,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带着笑容,对着人群中的一名男子赞不绝口。
他手上拿着一个酒袋,里面有一股云玺从里面闻出来的酒气。
“瞎子,大家都是练武之人,理应互相帮助。”王大哥将酒袋里的酒一饮而尽,咽了咽口水,一饮而尽。
“老驴头做的酒真好喝,大家一起喝点。这蒸云山的春天,雾气很浓,很冷,你喝点酒,也能解解渴。”
王老大很大方的将手中的酒袋递给了几个人,右边的人默默的端起酒袋喝了一大口。
王师兄接着说道:“等我们休息好了,就去找找,这些人在追杀那野人的时候,已经是将消息传的沸沸扬扬,将不少人都是引到了这蒸云山上。”
“我们实力虽弱,却也能捞些剩菜剩饭!”
王大哥正说着,旁边一位刚刚饮下一杯美酒的老人,突然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递了过来。
“呵呵,剩下的就行了。这一次,我找到了一种血气粉,就拿回来给我的孙子服用了。”
“马老爷子,你都多大岁数了,还想着子孙后代,难道就不能为自己留点?
给我留点钱?”
周围的人都在取笑他,那老头却是哈哈大笑:“唉,都一把年纪了,还攒钱干嘛,趁现在还能动,多给家人留点儿,免得他们不在的时候,被人欺负。”
“马叔叔,您放心,您跟了我,我保证您不会有任何损失,我也不会亏待各位哥哥们!”
王老大哈哈一笑,其他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王兄弟,这一次我和你在一起,收获颇丰,以后你让我去什么地方,我就去什么地方!”
“我们几个中,还是王兄弟的眼力和眼力最好。”
“是啊,一般的武者,都会用这样的方法来赚钱,可他们怎么可能看得出来钱在哪里呢?”
“是啊,如果不是王师兄,我怎么会有这样一把好剑?”
其中一人拿出一把巨大的鬼头剑,剑刃上还带着指纹,当这把剑拿出来的时候,云玺挑了挑眉。
布兰多心中一动,他记得这柄剑应该是自己在森林中遇到的那个死人的兵器,但此刻却在对方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