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散养改为规模化养鸡,赵桓还特意画出图纸让工部做出了鸡笼子。
除此之外,还建设了暖房、让人购买汴梁城里做豆腐剩下的豆渣和麸糠等物混合着做成蛋白含量更高的鸡饲料等等手段。
赵桓特意从度支还有火器监以及内侍中调了几个人负责做好记录。
安排都已经做出去了,就等着看结果了,到底靠不靠谱,几个月以后就可以揭晓结果了。
翌日,赵桓在垂拱殿视朝,听取大臣们的奏报。半个多月没见,大臣们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直到李纲提及了王荆公的熙宁变法。
其中有一个政策,名为青苗法。
“陛下,由于金兵南下的缘故,北方多路十室九空,南下成了流民。金国退兵之后,流民们又各自返回家中。”
“眼瞅着春耕的时间就要到了,可是他们的种子、包括一些生产资料,如:耕牛、农具等在南下的过程中死的死,丢的丢了,现在无力开展。”
“迫不得已,又开始向当地的一些大户开始借高利贷了,最高的利息都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这要是风调雨顺还好,苦一年还能还上,这要是遇上个灾年,怕是只有卖地甚至是卖儿鬻女了。”
“这无疑会加重土地兼并,此次宋金战争,死了不少地主,土地也变成了无主之物,正是收归国有,租给百姓的好时机,可不能让大户们占了便宜啊。臣建议在北方重启王荆公的青苗法。”
这话一出,满朝哗然,因为早在元丰八年,这个制度就已经取消了。
青苗法又称常平新法,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施行。
主要内容是:诸路以见存常平、广惠仓的一千五百万石钱各为本,如是粮谷,即与转运司兑换成现钱,以现钱贷给广大乡村民户,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
民户贷请时,须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按照规定,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贷出的既可以是粮也可以是钱,粮食按照贷出时的的市价折算为钱,以便计算利息。
在实行过程中,对于不同户等的人设有不同数额的最高借贷数额;借贷以乡村农民为先,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
其利息规定最高不得超过30%,如遇灾害可以迟交利息。
“你方才说百姓从大户那边的民间借贷利息有多少?100%,我没听错吧。”
“陛下,确实是100%。”
“这是抢劫啊!”赵桓愤愤的说了一句。
“二分息,我就已经觉得很高了,他们竟然敢收十分息,天底下有这样轻巧的赚钱法子么?朕干脆和他们换换好了。”
朝臣皆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们自家也都是大户,趁着灾年搞点土地兼并,时机正好啊,风调雨顺的,谁会卖地啊。
一直以来,不都是十分息么,好像也没那么高吧,陛下为何这么愤怒。
眼瞅着时间就要到了,赵桓开口道:“青苗法,此事后面再议,李纲啊,今天中午你就陪朕一起用餐吧。”
赵桓指的正是建议重启青苗法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