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笑怒骂,仍如少年时候。
霍昀的目光变得有些远,他忽而道:“闻朝笙,这么多年也过去了。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试试?”
那句很难说出口的话,忽然在婚礼的现场轻飘飘说了出来。
朝笙想都没想:“不要。”
霍昀一愣,虽然早知她会拒绝,却还是不由得道:“你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我是认真的。”
朝笙答得很干脆:“我也是。”
霍昀没了言语。
半晌,他道:“你早就知道吧?”
“嗯。”朝笙目露回忆,你去江岛的第二年,那会儿我好像高三?”
“你半夜给我打电话,我正写试卷呢。问你话,你又不做声,一直在那挂着,我写完了三张试卷,你才摁了电话。”
“我就想,你大概对我是有心思的。”
霍昀赧然:“这你都记得——那个时候我在江岛过得很不开心。”
他那个冷酷自负的爹彼时还把持着霍家的产业,那对龙凤胎在公司里如鱼得水,他当了十几年纨绔,一开始根本就招架不住。
痛苦的时候,想回高川,想继续无忧无虑地活,然而在夜里打通了那个电话,听着她翻试卷的声音,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咬着牙就继续坚持了下去,一晃,就这么多年。
九年时间,足够他和霍暄架空霍闵成,收拾完那对私生兄妹,彻底把持霍家,也足够闻朝笙从一个少女混球脱胎换骨,到如今成为闻家当之无愧的继承人。
但原来,并不能让她放下那个人。
霍昀望向台上相拥的璧人,人这一生,爱恨都难得,得偿所愿的,其实就那么一些。
他不遂愿,不算意外。
*
最后捧花居然被半路杀出的文姗姗接到了,她扬着铃兰的花束,身后,是笑得纵容的李旸。
这对欢喜冤家高中毕业后一块儿出国,半年前订了婚。
文姗姗回过头来,看到了朝笙,举着铃兰蹦得老高。
朝笙朝她挥手,又看着吃味的李旸搂住了文姗姗。
还好这世间,总有人得偿所愿。
*
婚礼进行到了尾声,朝笙和辛思夷打了声招呼,换下伴娘服先走了。
拒绝霍昀没给朝笙带来太多心理负担。
青梅竹马这么多年,就算后来不如何见面,感情到底还是在的。
她驱车,往跨江大桥的方向开,却没回天樾山苑。
这些年来,高川发展得越发繁荣,江边的景观都被开发成了城市的名片,惟有乌樟巷静静地在那儿,似乎是被时光绕开了一样。
在进入闻氏以后,朝笙主持拿到的第一块地,就包括了乌樟巷。
沿江被规划成滨江公园,那几栋平房有的拆有的改,被当做高川建设的痕迹保留了下来。
这是她的私心。
朝笙从未在任务世界停留过这样久。
很多年前的冬天,纷纷扬扬的雪不停地落着,小白监测到好感度满了,连忙上线准备剥离她的灵魂,却发现死去的并非朝笙。
傻白甜统有一瞬慌乱,然后下线,很快又重新连了上来。
“虽然主角死了,但任务没有失败。”小白说。
无论如何,好感度确实满了,白月光也——确实是白月光。
“要去下个世界吗?”它其实想让宿主休息一下,和主神申请了,然而造物的神明说,看她自己的选择。
它的宿主似乎很不受任务的影响,每次结束,都马不停蹄奔赴下一次死亡。
但这次,她说她想留下看看。
看什么呢?
小白不解,忠诚的和主神转达了她的意愿。
主神也没给它答案。
*
平房几经修缮,古旧的风情和樟树也算得宜,唯一不同的是,有大片的宫灯百合沿着重新翻整的水泥坪往江岸上开去。
这种既不耐热也不耐寒的花意外的被人养护得很好。
花开第一季时,还有很多高川的年轻人过来打卡。
朝笙站在宫灯百合前,眼前又浮现和江暮白在一起的那段时光。
曾经天真凉薄到自负,自以为足够算计到她要的真心,纵然生离死别,也不觉得辜负。
直到第一次,成了被留下来的那个人。
“也不知道下次见你,你是什么样子。”朝笙的手落在木门上,却没推开,“你知道吗,我在手机里翻了好久,才发现只拍过两张你的照片。”
一张在礼堂里的,一张,是那场音乐节时的。
“你走了之后,我照常的读书,吃饭,睡觉,照常的生活。”
“不过读书比你在的那会儿努力许多。”
“许多”的程度不太确切——高川一中没有人料到,游戏人生的闻朝笙,有一天可以如苦行僧一样,去弥补那些她所荒废的知识,最后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最高的学府。
“我试着像你一样认真的生活,也试着走你原本要走的路。”
高考,上大学,然后工作。
“不过我家大业大,毕业后还是继承家产啦,当名刑警惩恶扬善,实在不太可能。”
她语气漫不经心,带着点年少时嚣张的意味。
“这些年来,我活得相当不错。”
“读书读到后面,得心应手,如果我早收心几年,年级第一是不是你还另当别论。”
“桃花嘛,开了很多。有的像你,有的不像你,挑挑拣拣,也不觉得谁多可爱。”
“去年六月,我去坦桑尼亚看了草原动物的迁徙,又跑到天寒地冻的北极等了一场极光。”
“坐飞机回来的时候,从三千米的高空俯瞰这个世界,只能看到广袤的云海。”
“但是,它确实就像你说的一样盛大,繁华。”
“我会如你所愿,度过繁盛的一生。”
她的手从木门上放了下来。
“所以,江暮白,到时候再见吧。”
亘古如一的江风吹过,惊起她耳畔的鬓发,自他去后,岁岁年年,也如眨眼。
终会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