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从不回头看男主爆炸

第77章 凭风渡我(番外)

“来,新娘子闭一下眼。”化妆师低着头,手法娴熟的替已换上婚纱的女孩完成了眼妆。

她往后退了几步,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后,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很漂亮。您看一下。”

新娘立刻睁开了眼睛,一双美目却直接扫视了一圈化妆间,对自己的妆容似乎不是特别在意。

“闻朝笙人呢?工作这么忙?”

身后正帮她做发型的发型师有些无奈——刚替这位大小姐盘好的头发,一动,又得重来。

“你结婚我怎么可能缺席啊。”有人闻声笑道,“刚刚替你取鞋子去了,辛大小姐。”

辛思夷眼一弯,嘴里却说道:“小闻总日理万机的,一双鞋子还要亲自去取?”

朝笙早习惯了她近年来越发娇纵的性情,扬了扬手里精致的礼盒,“试试吧。”

立刻有人上前,接过了礼盒。

辛思夷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眼中笑意更盛:“手工定制的啊?这么慎重干嘛。”

是双银色的满钻高跟鞋,和她那条璀璨如月华的婚纱极为相衬。

“是你的婚礼啊。”朝笙笑眯眯的。

辛思夷眼一酸,明明和朝笙认识了二十几年了,还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感动。

她小心翼翼地擦去眼泪,好歹保住了化妆师刚刚化好的眼妆。

“伴娘服放在那边了,你也快去试试。”

朝笙脱下外面的风衣,露出里面的衬衫西裤来。

是很干练的工作装——她其实上午刚开完一个会,然后风风火火的开车过来了。

已经有几个伴娘都换好了礼服,见朝笙望了过来,立刻和她打招呼。

有辛思夷的表姐妹,或是其他的朋友,总之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女孩,她们大多听过这位闻家继承人的名声,却没想到自家长辈口中的小闻总也会是伴娘。

朝笙笑着一一应了,接过了她们递来的礼服。

伴娘服是很淡雅的青色,做工精致考究,没有新娘的婚纱那么耀眼夺目,却也有一番美丽的风情。

等朝笙换好了伴娘服再出来,立刻引得人注目。

她本就身量高挑,骨肉均停,脱下程式化的办公装,便显露出了绰约的秾丽。只是这些年作为“小闻总”管理着闻氏,强势冷酷的手腕反倒比她年少时的明艳昳丽更为出名。

辛思夷眼前一亮:“果然适合你!”

“化妆师,麻烦给她也上一下妆,对了,头发也得弄一下。”她露出思索的神情,“耳朵脖子上怎么都那么素,等下挑几样首饰!”

朝笙头都大了:“你结婚还是我结婚啊?”

辛思夷不乐意了:“我结婚你也得漂漂亮亮的!你才二十六呢!一天到晚就是闻氏的生意,难不成你——”

她自觉失言,忽而哑了声音。

朝笙走到她旁边,将她的身子掰正在化妆镜前:“好好儿坐着吧,头发盘了半天都没盘好。”

又坐在了辛思夷身旁,对化妆师道:“帮我化一个淡妆,谢谢。”

辛思夷轻轻松了口气,有些懊悔自己嘴快,她从镜中看到了朝笙的面容,不施粉黛,仍是美的,只是比之十六七岁时的明艳张扬,多了几分凛冽不可攀来。

人们几乎都忘记了十七岁的闻朝笙是个没心没肺的美丽混蛋,他们都更在意二十六时杀伐果断的小闻总,闻氏唯一的继承人。

朝笙察觉到新娘子委屈巴巴的目光,朝她露出个柔和的笑来,只一笑,那点凛冽似乎就都成了真切的温柔。

一番折腾,新娘子的装扮总算是好了。

辛思夷扶着朝笙的手站了起来,长长的裙摆散落,如同天幕上的银河。

朝笙替她整理了颈部的项链,笑道:“我都舍不得把你嫁给霍暄了。”

辛思夷仰头看着她,眼中又忍不住有泪水盈盈:“你要是愿意和我结婚,那也不是不行。”

这道知名的南墙最后愿意和她辛思夷结婚,保准惊呆所有人。

朝笙下意识地想捏捏她的脸颊,又怕弄花她的妆:“算了,在江岛的生意还想和你们家霍暄继续做下去。”

“我结婚就别提工作啦!”辛思夷搂住了她,脸上 浮现出甜滋滋的笑来。

朝笙任她抱着,明明辛思夷比自己还年长几岁,这些年来,反倒更像个妹妹依赖她。

辛思夷是被人爱护了很多年的,所以时间也没带走她年少时的天真快乐。

“来接新娘子咯!”

有人在外头喊。

伴娘们有点紧张,怕自己招架不住。

辛思夷乐了:“别怕,让小闻总在前面挡着。”

门外的伴郎团摩拳擦掌,势要替霍暄顺顺利利把新娘接到,前前后后追了六七年才抱得美人归,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等下去了。

门开了,先对上的却是另一张似笑非笑的美人面。

有人咽了口唾沫:“嘎,小闻总?”

这是和他们的父辈在生意场上交锋的女孩,年纪和他们差不多,然而地位却完全不同。

“这得霍暄哥来吧。”霍家正式的话事人。

“那要你们干嘛。”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声音比年轻时成熟了不少。

霍昀按开这群靠不住的家伙,直剌剌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有一瞬间,他觉得是又回到了少年时候,美得盛气凌人的闻朝笙倚在家门口,神情漫不经心,说今天不想去喝酒。

“你也是伴娘啊。”他默然一瞬,挑眉笑道,“咱俩这关系,用不上为难我吧?”

朝笙可不管这些:“想多了。”

伴娘们笑嘻嘻地拥了上来,使出浑身解数为难前头的伴郎。

直到霍暄也可怜巴巴地站在外面,才总算等来了辛思夷的垂青。

婚车载着新娘扬长而去,这场婚礼盛大到全城都瞩目。

宾客云集,高朋满座,霍家的酒店今天不接待任何其他的客人,专心致志为霍暄和辛思夷的婚礼服务。

朝笙在台下,看着辛思夷在音乐声中与霍暄相拥,看着这对纠缠了六七年的恋人终成佳偶,终于也感觉到了久违的动容。

霍昀悄然站在了她身侧,轻易察觉到了朝笙目光的变化。

台上,辛思夷含笑,扔下了手中的铃兰捧花,伴娘们都去接,还有好些活泼的花童往前跑。

霍昀也好,朝笙也好,都一动不动。

不是自恃身份,是确实无动于衷。

——那会儿,霍昀对她的出现所表现的意外,其实是装的。

他早就知道朝笙会来参加辛思夷和他哥哥的婚礼,所以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说“我也要做伴郎”。

在江岛求学的那些年,他飞快的学会了经营的手腕,又被霍暄打包扔到了大洋彼岸,替霍家的酒店开辟新的市场,前后九年,终于也算得上有所成就。

但那句本要说出来的话,再没有说出口。

也许是现场的气氛太美好,也许是婚礼的音乐太悠扬,霍昀鬼使神差,轻声唤她:“闻朝笙。”

朝笙扭过脸来,眼中居然也有点点泪光。

这张美丽异常的面容,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心动。他的心立刻又软了大半,道:“这么感动啊?”

朝笙一笑:“我看起来很铁石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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