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少年应声而入。
“找几个轻功好的,换上一身黑衣,带上公孙谋,在驿馆周围查看一番,看有无探子。如有,留一人保护公孙谋,其余人将探子驱离此处。”
“是。”
少年的桃花眸眯了起来,疑惑道:“为何要带上公孙谋?”
笑嘻嘻地眨着蓝眸,蓁蓁挑眉道:“是公孙谋讨厌别人听到他与小禾的私密话,带人驱赶他们的呀,我的小叔父!”
今晚的一切,都让曾经高傲的少年,自惭形秽。他莹白的脸上浮起一片淡红,呐呐道:“我,没有想到这个,以后,我要向你多多学习!”
一刻钟后,阿岂回来,在门外禀报道:“主人,院墙外树上分散隐蔽着五个人,如今,全部被驱离了。”
“好。”
烛火摇曳,墙上的影子亦随着摇动起来,蓁蓁起身,笑嘻嘻道:“小叔父,冥叔给你的待遇蛮高的嘛!五个贴身侍卫保卫你的安全,别说,还真是公子的待遇。”
她见桃花眸少年亦站了起来,便走至他身侧,低低道:“神会现在我手上,这次带他去郑国,原想混淆视听,从而找到心领。结果是混淆了视听,心领却未找到。神会说家人在你们手上,我希望,小叔父帮忙,我们里应外合——”
少年半边脸映着淡红的烛光,格外温润,另外一侧却隐在黑暗中,鲜明的对比,把他的脸变成了一张奇异的面孔,他思索着道:“小禾,冥叔对他的家人看管甚严,虽然只是一个院子,却在暗处安插了不下十几个人。
而且,那个院子,是在洛邑的何处,我尚不知。由此,先等我先摸清情况再说,切莫盲目从事。”
拉起桃花眸少年的衣袖,蓁蓁撒娇般轻轻一摇,软糯糯道:“小叔父,我对这个冥叔是越来越感兴趣了!你瞧,他不仅知道远在宋国的心领手里有宝贝,还能知道神会与心领长得很像——他呀,好像知晓太多我们不知晓的秘密!”
蓝眸微微一斜,蓁蓁瞥过少年那半张温润的面孔,用娇柔的声音一字一字道:“总有一日,我们会让他把这些秘密都说出来!”
随后,她轻轻一推少年,笑道:“小叔父,来日方长,你且走吧!”
少年点头,开门便跃上了房顶,几个起落已经不见了踪迹。
凉亭内的蔡谋正等得不耐烦,不待蓁蓁邀请,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来,熟稔地进房,关上了房门。
一个多月不见,蓁蓁对这位表兄可未曾记起过,她开门见山道:“从郑国归来这一路,表兄是一路跟随的么?”
蔡谋清秀白皙的脸微红,淡淡道:“是啊!你一向那么粗心大意,郑忽又未曾派人护送,我作为表兄,有责任护送你。”
终归与以前的蔡谋是不同了,那个胆小的,总爱无措的蔡谋,消散无踪,面前的这个人,是她的表兄,处事稳妥,且责任感满满。只是,在她心目中,他永远是亲情的化身。
“那要多谢表兄了,我回去一定把这件事告诉母亲。”蓝眸落在了自己手上,蓁蓁长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的翅翼,在眼下描了一层淡淡的灰影,声音慵懒中带着娇柔,“那表兄今晚在何处落脚?也在驿馆么?”
“是,就在你相邻的小院内。”望着面前这张日思夜想的面孔,蔡谋的心激动异常,他感觉自己都能听到那“怦怦”跳动的声音。可是,眼前的人,仿若毫不知情,或者只是懒得看他,她似乎喜欢自己的指甲更甚于自己。
为什么要一路追踪她而行?若非极度喜欢她,这种刻骨铭心折磨人的爱,真得值得吗?
这个疯魔般想要娶回蓁蓁的人,在驿馆淡红的烛光下,第一次跳出那个狂热的躯体外,清醒地研判着自己曾经的痴迷情路。
喜欢,不是罪过,可以云淡风轻地喜欢一个人,那是自由;可是,喜欢一个人到痴狂,追在她的身后,期望得到她同样的回应,没有回应便痛苦欲绝,这,算不算是一种病态的偏执?
悄无声息抚平黑色衣袖上的皱褶,蔡谋笑道:“时辰不早,十三早些休息,我先回去了。”
茶炉上的水尚未煮开,炉火映着蓁蓁的蓝眸,仿佛有火焰在眸中燃烧。蔡谋微微一笑,知晓是自己疯魔了,施了一礼,不待蓁蓁说话,转身便离开了。
这个表兄,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守礼了?!蓁蓁微怔,想要唤住他,但想起从前种种,又默然了。
阿岂在外面禀示道:“主人,外围又有人窥探的人出现。”
抬手掩在嘴上,蓁蓁打了一个呵欠,慵懒道:“大家赶了一天路,也都累了,留两人值班,两个时辰一换,其余人安心睡下。公孙谋的人也不是吃素的!”
“是!”
一夜无梦。醒来阳光满窗,鸟语啁啾,蝉声悠长。
蓁蓁梳洗罢,鱼儿竟然已经回来了。
她拿起蓁蓁的木梳,轻轻梳理着蓁蓁的黑发,悄声儿道:“主人,问清楚了。新置办的宅院在北城七巷,外面瞧着普通,里面居然是个三进宅院,十分清净。而那心领的家人,则囚禁在洛邑一个隐秘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