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区富户这边,从四大家抄家中挑出了合适的宅子和铺子,作为联合公司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活动场所。
门口亦贴出了长长的告示,写清楚了何为公司、大同联合公司成立的主旨、经营范围等内容,表明其本质上是为整个大同县拉动经济、反哺民生。
但从名义和实质上,联合公司依然是李静姝在全权掌控。
这种联合公司,是不能作为官府资产的,否则等贺县令调离,下一任如果是个贪官的话,那对方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其收入囊中。
也不能声明作为全县百姓的资产,因为这样受众不明,官府作为权力机构依然有机会插手,会造成非常多的麻烦。
因此,李静姝给贺县令夫妇和大户们讲解的时候,明确说了联合公司的作用、利润不会用在个人处,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需要将联合公司置于母公司名下,自主独立运营,但接受母公司监督、审查。
其中,大户们参股分红一事,也做了改动。
本身联合公司在接受李静姝得自雅阁部的财产后,资金就极其雄厚,大户们参股更多是象征意义上,金额不大,于是分红采取了每年固定金额的方式,这样一般三五年就收回成本,以后属于纯赚。
大户们肯定没意见,这投资回报速度一点都不慢,而且他们更看重的是借助联合公司这个载体,跟正四品上的乡君有了利益牵扯。
李静姝的母公司,命名为“华起总公司”,很俗,取自“中华崛起”之意,李静姝也不敢在前面冠以“中国”字样,因为这年头只有朝廷才有资格,如果加上了这两个字,大气是大气了很多,但也有可能会给朝廷插手的口实。
旗下子公司,有负责日用品开发制造的“大同六神公司”;负责研发制造基建材料,比如水泥等产品的“大同基建材料公司”。
这里的“大同”,既有表明地理位置大同县的意思,又取“天下大同”之意。
至于什么有限责任、无限责任之类的制度,这时候并不用拿出来,商品经济的发展该比较原始,用不上这些玩意。
除了详细说明公司的含义、经营范围等事项,李静姝还贴出了关于招募工人的详细指标,引起了更多的热闹和舆论。
但凡有过作奸犯科、家暴、溺婴、虐女等事件,犯“七诫”之一的家庭,其成员都不在接受的范围。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出现了家暴情况,那么这个家的女眷也统统不招,这貌似与李静姝意图提升女性地位的初衷相违背?
其实不然。
虽然说提升女性的经济地位,有利于提升其话语权和家庭地位,但那是现代社会。
在这里封建时代,女人哪怕上工有钱赚,回家后要么上交公中,要么畏惧暴力依然要交给丈夫,经济大权女人一样没法掌控,也就不存在话语权和地位提升的事。
而没有家暴的家庭,本来就是比较通情达理的,对于能赚钱养家的女子,整个家庭就会更加珍惜和敬重,那就跟后世现代差不多的情况了。
与此同时,李静姝贴出的告示中,详细说明了丰厚的薪水和各种补贴以及人性化的基础待遇。
在这个告示中,李静姝真正将“人权”二字提出来,不过对“人权”的解释,自然不是后世那种成熟的理论,诸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之类的理论,目前还不能拿出来,否则一定会被整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敌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