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打官司这事就这么完结了吧!
可是听说这个李国正是这能折腾啊!他天天跑县政府啊,天天跑法院啊!最后一再要求开庭、因为协议有漏洞,法院没办法放着不理睬的,最终还是开庭了。
我记得开庭那天,父亲带上了协议,煤矿的开采证,以及杨德林兄弟的协议和补充协议全部都带去了。庭审很顺利,大家都没有太多的争执,我父亲是抱着息事宁人态度去的,所以怎么说我父亲都没有反驳。
最后的判决就是,判决我父亲按照当时的煤炭价格,以及签协议后开采出来的那部分煤炭的记账本(新巷道里面开采出来的煤炭不算,因为那个是在协议签订后才发现的,而且原来的煤矿是没有开采证的,算是盗采国家款产资源,鉴于数量不多,所以要罚款,每一家罚款500块。)记载的数据,核算出一个合理的价格,那就是每人能分到300块钱。
而我父亲这边要拿出800块钱来赔偿(其实法院问过三伯,说只能赔300块,问他的罚款是自己缴纳,还是我父亲缴纳,三伯自信满满的回答:自己缴纳。)给我三伯,因为杨德林兄弟的股权已经转让给了我父亲,他们对后面的煤炭及未开采出来的煤炭放弃应有的分红权,所以他们的罚款由由我父亲代缴,总共对我父亲罚款1500块,缓期半年交清。而我三伯的罚款500块,三天之内交清。
杨德林兄弟是真没话说,法官问话的时候,他们说,就算没有补充协议,也不会再追索后面的分红权,所以,他们服从判决结果。而法官也问了我三伯,三伯说他也服从判决结果。
判决下达的当天,我父亲回到家就把800块钱拿出来,在给我三伯钱之前,父亲要求他写收据,三伯脸色就不好了,黑着脸说,我们亲兄弟,这一点信任还没有吗?父亲很漠然(父亲已经被三伯被坑怕了),但是坚决要他写下收款收据,于是三伯很无奈的写下了收据;父亲又找来印泥,要求他摁手印,三伯开始发火了,絮絮叨叨个不停,说什么我父亲就是白眼狼、毒蛇、不把他当兄弟;最后父亲说,你说什么都没用,要么摁手印,要么你拿着收款收据离开,改天我们到法院去当着法官的面再弄。
最后三伯不情不愿的摁了手印,一把夺过父亲手里的钱,就走了出去,走出大门的时候,听见砰的一声,这一下,我家本来就不怎么结实的大门应声而倒,看到这个情况我们家谁也没说什么,反过来三伯有理了,说我们家大门想讹他,然后看也不看就走了。望着三伯离去的背影,父亲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各位看官,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这事应该算是结束了吧!我也以为结束了,只是我们都想多了!没有一个人能把事情做得这么绝的,但是李国正能,他他吗的是真能啊!
知道我父亲已经把钱赔给我三伯了,李国正就立即来找我三伯了,说这官司全靠他才能打赢的,硬是要分一杯羹,我三伯说当时他们口头谈的事是,赔偿5000,李国正拿2000块,赔偿1万块,李国正拿4000块,赔偿2万块,李国正拿8000块,要是赔偿上5万块,李国正就要拿一半了(因为他也要打点,我去你大爷的,真是把我们家当肥猪了),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个老爷一来就伸出了一只手了,他奶奶的。
现在只赔了800块,李国正要300块,我三伯自然就不答应给,于是两个人就开始吵起来了,互相对骂起来,最后撕扯起来,打起来了。
据村里面的人说,两个人就在马沟都(路名)打起来的,我三伯脸都打肿了,李国正牙都打掉了一颗,他们两个人一身上下全是泥巴,没有一块是干净的,蓬头垢面,说是两人边打边滚搞的。
我至今脑补那个画面都感觉到奇葩,你们想想,两个大男人,一下子这个在上面,一下那个又翻上来骑在身上,那场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别提多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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