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杀死汉人时,只要陪一头驴即可,不用受到法律制裁。
色目人杀了三等汉人,只需要赔偿几十两白银即可。
地位更低的南人呢?
杀了他们会有什么后果?
虽然没有法律条文记载这个……
但是汉人、南人杀死蒙古人或者色目人,却是要被处死并罚款,全家也要被流放。
这不是我在信口开河,而是有蒙古明文正典官方记录的!
甚至还被写进了《大礼撒》内!
(《大礼撒》蒙古成吉思汗铁木真定下的蒙古法典,元朝最高法典、最高法律。理解成祖训、宪法就可以了。)
元朝法律原文:
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只能告官,违者治罪。
蒙古人“扎死汉人“笞五十七,“征烧埋银“;如果“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
反之,“汉儿人杀死蒙古人,处死正犯,财产断付人家,余人并征烧埋银“。
《大礼撒》:
“杀一穆斯林者偿四十巴里失(黄金,相当于八十两银子),而杀一契丹人则仅偿一驴。”
这就是杀汉人赔偿驴的原文。
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个契丹人的真正意思——
契丹就是辽国,也就是后来的金国,契丹人就是原契丹、金国国人,换句话说,就是元代定下“汉人”的所在地。也就是非南宋地区的三等人。
那么蒙古人、色目人杀了南人呢?
法典上没说。
但是,三等人都只赔偿一头驴了,你说地位更低的南人,被杀了会咋样?
(我搜集的纸质书没有元朝的,最后还是在北京法院网《元代烧埋银制度》中,找到了这句话。后面的大礼撒原文,则是在论文内搜集的。
在12、3年,我写张士诚的时候,网上还到处都是这条法律的原文,现在都被删没了。)
色目人的来源,包括中亚、西亚、欧洲等地。
直白的说就是非汉人、南人。
这些人在干嘛?
——充斥在元朝国内,当官、经商。
高高在上呢!
他们会做什么?
……
正是此时,欧洲开始了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的时间点,就是蒙古打破欧洲大陆,征用欧罗巴人为官之后。
原谅我再一次长篇大论,因为真正的文明,都是有深度,且有足够的横向支撑。
不是那种今天见华夏挖出来一个藕片汤、面条,明天就赶紧搞出来一个波光粼粼的抹脸霜,搞出一个海底几千年,连贝壳都没附着的“新石碑”……
那叫文物?
那叫真高科技才对!
不对,以现今的技术水平,貌似还做不到将石碑丢在海里,几千年都不附着贝壳呢!
……
某些“文明”,像极了头疼找头疼粉,脚疼找去疼散的样子。
这些年来,所谓的西方文明,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只要华夏出土了一个惊艳东西,马上就要搞出来一个力压华夏的“证据。”
没有纵深,没有横向支撑,那叫文明吗?
那叫——伪史!
(注意看这几章的标题)
1348年,意大利着名文艺复兴代表人的薄伽丘,在《十日谈》中,是这么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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