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曾经借着贝尔家的财力,想尽办法寻找变回人类的方法,但现在已经完全放弃了。
应该说,就算变回人类,他也没办法再回到贝尔庄园,重拾他无忧无虑的大少爷生活。
虽说只杀坏人,爱德华终究是杀了人,有一次还误杀一名无辜的女子,手上的血迹永远无法洗清。
最重要的是,他曾经为了救佛烈德,失手杀死了驱魔署的署长,也就是好友范恩的父亲。
现在爱德华已经认命,一生当个漂泊无根的吸血鬼。
但是,他真的能忍受这种生活吗?
也许是心情沉重的关系,佛烈德忽然眼前一黑,晃了一下,他很快稳住身体,但爱德华已经一只手按上了他的额头。
“你又发烧了。”
“算了,没事就烧一下,已经习惯了。”
“什么鬼?快躺下来休息。你那药的副作用也太强了吧?”
之前两人身陷险境的时候,佛烈德为了脱困,服下了能够实时变身狼人的胶囊,但那药还在试验阶段,带来严重的副作用。
他不但无法在满月时准时变身,还时常发烧,最严重的时候甚至还神智不清乱咬人,造出一堆狼人,也造出恐怖的灾难。
而他连续几天失眠,显然也是副作用之一。
“波登,我们要不要先去找你师父问一下?这药是他做的,他应该有办法解决副作用。”
狼人称呼转化自己的人为“师父”,地位相当于吸血鬼的“造主”,但是门徒跟师父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跟父子关系差不多。
躺在草地上的佛烈德苦笑摇头。
“要是让我师父发现我跟吸血鬼结交,我们两个就会被全世界的狼人追杀,至死方休。”
“你们狼人的规矩怎么这么麻烦?”
“是啊,你有没有很庆幸自己是吸血鬼?”
“身为一个体弱多病的狼人,你的废话实在是很多。”
“吵死了。比起副作用,你那两匹马才麻烦,跑得那么慢还要停下来休息,害我累得半死。马车就是这样,一点都不实用,早该坐火车的。”
“你开玩笑吧?上次坐火车发生什么事,你忘了吗?”
“对哦!那次差点要了我半条命。还得把你庞大又沉重的身体拖到树荫下,流了一堆无聊的汗水。”
爱德华是在他们求学的地方,首都安提柯被阿希达转化成吸血鬼,为了回到位在乌珥的贝尔家,两人搭上了直达火车。
本以为在三天的车程中,爱德华只要一直躲在他的头等车厢里不出来就不会有事,谁知到了第二天,火车被劫持了。劫匪把头等舱的乘客一个个拖了出来,而吸血鬼在白天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更没有意识,等于是死人。
所以劫匪就把爱德华的“尸体”,从火车上扔了下去。
“那时还真是好狗运,从那么高速的火车上被丢下来,我居然只有一点擦伤,也没有缺手断腿。更别提是大白天……”
听到佛烈德的轻笑声,他明白了。
“是你……?”
那天晚上他醒来后,佛烈德只是轻描淡写地告诉他火车上发生事情,他也没留意。但是现在他想通了。
佛烈德在他被丢出车厢的同时跳出来,用自己的身体当盾保护他免于撞击,也为他挡住阳光。
“你的确好狗运,那天是阴天没什么阳光,还来得及救你。如果出大太阳那就真的没救了。”
看到爱德华的表情,他笑了出来。
“不用那么感动,要不是那时已经当了你的保镳,我绝对会眼睁睁看你烧死。”
“这不是感动,是欣慰。幸好我付出的巨额薪水没有白费。”
佛烈德很想回他“薪水是你爸爸付的,钱也不多”,但他真的累了,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四周一片寂静,连马儿都睡了,只有爱德华醒着。望着黑漆漆的原野,有种全世界只剩自己的错觉,不禁心情有些低落。
“救命……救命啊!”
微弱的呼救声传进脑中,爱德华跳了起来。
成为吸血鬼之后,可以很轻易地听见别人脑中的思绪,种种恶意妄念全都自动传进他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