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驾!你们可不可以快一点?干脆我来拉车算了!不但跑得比你们快,而且还不用浪费力气挥鞭子兼大吼大叫!为什么我非得对着两匹马碎碎念不可啊?”
在这条贯穿草原的公路上,少年驾着马车,抓紧最后一点日光拼命赶路。
他一头红发在风中飞扬,穿着打扮完全像个普通的学生,跟这辆豪华的黑色马车完全不配。
手上挥舞着鞭子,嘴里还不住喃喃抱怨着。
也难怪他脾气暴躁,他对重型机车的喜爱远胜过马匹,现在却得天天跟两匹畜牲为伍,对他的耐性是极大考验。
况且他已经整整失眠三天了,火气当然更大。
不过他还是留意着挥鞭的手劲。其中一匹马可是某人的爱驹,打伤就糟糕了。
看到太阳完全沈了下去,他叹了口气。本来希望在天黑之前进城的。
这附近没有休息站,佛烈德?波登把马车驶离公路,在小河边扎营让马休息。
他敲敲马车的门。
“喂,起来了没?快点吃早餐了。”
这辆马车由纯手工打造,整座车体毫无缝隙,黑窗帘拉得紧紧地完全不透光,远看就像一具巨大的黑色棺材。
马车门打开,爱德华?贝尔睡眼惺忪地下了车,手上拿着他的“早餐”─一袋刚从冷藏箱里拿出来加温的冷冻血液。
“怎么还没到啊?”懒洋洋,不耐烦的声音。
佛烈德翻个白眼。
“有三个可能:第一,你的马跑太慢;第二,你太胖;第三,博拉玛城长了脚,在跟我们玩捉迷藏。”
“很好笑,波登同学真是太幽默了。”
爱德华大口把血液灌进嘴里,努力忍受那恶心的口感。
“不要那种表情啦,明天就可以进城,你就可以去打猎了。”
佛烈德啃着火腿三明治,还不忘嘲笑爱德华的苦脸。
“博拉玛那种大城巿,街上一定有很多美味的罪犯的。”
这世上只有他们两个,会用“美味”来形容罪犯。
因为爱德华最喜欢的食物,就是穷凶恶极的坏人的血液。
是的,爱德华?贝尔─人称“乌珥的王子”─是吸血鬼。
不过,他是只喝坏人血的吸血鬼,不够坏还不行。找不到大坏蛋的时候就只能用冷冻血液勉强果腹。
为了寻找够美味的坏人,他又养成另一个奇怪的习惯:每晚用兜帽遮住脸,骑着马在乌珥巿的街道上到处行侠仗义,给自己赢得一个“黑衣骑士”的称号,被视为乌珥的英雄。
英雄,一个跟吸血鬼非常不配的身份。
“就只会说我,你还不是急着要进城吃甜点?小心变成蛀牙狼人啊。”
“等我一口咬在你身上,你就知道我有没有蛀牙了,贝尔同学。”
佛烈德?波登,爱德华的同班同学兼保镳,是个不折不扣的狼人。他爱吃甜食的习惯常常被爱德华嘲笑。
像这样彼此吐槽,已经成了两人每天的例行公事。
“话说回来,贝尔,你确定要去博拉玛?”
两人的目的地是文化古都博拉玛,为了到知名的大图书馆里寻找珍奇的古书。
“都走到这里了,你还在怀疑什么?”
“因为你跟图书馆就是不合啊。”
爱德华向来一翻书就睡着,跟图书馆这种地方更是无缘。
“我这几天只要一睡着就会作恶梦,梦到你在图书馆里面精神崩溃发疯,爬到书架上跳舞,结果把书架全部推倒,整个图书馆全毁,然后我就吓醒了。”
爱德华狠瞪他。
“不要把自己的失眠毛病推到我头上啦!我小时候也曾经跟范恩──”
提到这个名字,两人的脸色同时黯淡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