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会儿功夫,齐氏身上的伤又多了几道,披头散发,衣衫破烂,与刚才光鲜亮丽的她判若两人,偏偏颜秉德跟个木桩子似的,呆呆杵在那里,一动不动。
齐氏快要气疯了,趁着冯氏喘息的功夫,她怒骂道:“颜秉德,你瞎了吗,眼睁睁看着老娘被欺负?还不赶紧拦住她!”
颜秉德听见了,但他并没有依言冲过去,而是疑神疑鬼地打量着四周,刚才他的脖子又被吹了几下冷风,回头去看不到人影。
大白天出来作祟,这鬼……也太凶了吧?!
颜秉德越想越害怕,胳膊上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不行,得赶紧离开这里!
想到这里,颜秉德赶紧冲过去,拉了齐氏就往外走,含糊道:“先回去,改日再说!”
齐氏吃了那么大的亏,哪里肯依,“事情还没说完呢,走什么走!”
颜秉德无奈地道:“还有什么好说的,李家的提亲二嫂是不可能答应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婚事可以先不提,她打我这笔账必须得算个清楚明白!”齐氏一脸怨毒地盯着冯氏,“你毁我衣裳,损我珠钗,还将我伤成这样,实在可恨;姑念在亲戚一场,赔偿个千八百两的汤药费也就算了,否则我便只去衙门报官,请范大人公断了。”
千八百两?
众人听得直咂舌,齐氏身上的衣裳虽说是新做的,但顶了天也就值个十几两,那些珠钗亦没几件值钱货,估摸着全加在一起,也不值一百两,她却张口就是千八百两,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有人看不过眼,摇头道:“千八百两?你把自己卖了还差不多。”
一名抽着旱烟的老汉咧嘴一笑,露出蜡黄的牙齿,“就她?得了吧;一把年纪的半老徐娘,也就能往寄柳胡同里卖;那个地方,别说千八百两,百八十两都没人要,勉勉强强卖个十两吧。”
老汉身旁是一名相貌猥琐的男子,颈上长着一个婴儿拳头大的瘤子,隐约还能看到里面的血管。
他摩挲着嘴上的几根老鼠须,上下打量着齐氏,那目光犹如要将齐氏的衣裳扒光一般,瞧得后者浑身不自在。
半晌,他笑容暧昧地道:“年纪是大了些,好在还有几分姿色,身材也还行,应该有不少客人钟意,真要卖到寄柳胡同里,我可以做主多给十两;不出半年,保准回本。”
听到这话,周围的人都哄堂大笑。
这人叫王留,浑号瘤子,是乐平县有名的地痞,也是暗地里操控寄柳胡同的其中一股势力,没想到他也在这里看热闹。
听着众人在那里品头论足,还口口声声要把她卖到寄柳胡同,齐氏气得连身上的赘肉都在发抖。
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尽管气得半死,齐氏却不敢冲王留叫嚷喝骂,这种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万万不能得罪。
她蛮横,却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