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吃完早餐,出了门。与晚上不同,白日里凤阳街上还是人声鼎沸,赶集的、卖菜的来来往往,充满了小县城的热闹烟火气。
朱元璋不急不缓的转悠着,时不时地问问菜价、看看杂耍。
就在此时,前面街上似乎发生了吵闹,涌过去一堆人。朱元璋等人好奇,也跟着过去一探究竟。
来到人群边上,只见中间地上是一对小夫妻,男的嘴角上挂着血迹,捂着胸口坐在地上;女的坐在丈夫旁边,搀扶着他不停地哭泣着。
旁边地上打翻的背篓掉出一些散落的蔬菜,已经被踩的不成样子。
他们的面前站着一位手拿折扇的公子哥,年龄比朱允炆要大上一些。身边跟着一群打手模样的狗腿子,趾高气昂的叉腰而立。
“这是怎么了?”朱元璋问旁边一位大娘。
“嗨,还能怎么,准是这小媳妇又被那‘小太岁’盯上了呗。”大娘一副对事情了然于胸的表情道。
“本世子早都跟你说了,把你家小娘子让给咱,以后你也就不用种地卖菜了,你不听,非要吃这顿苦头。唉~咱又不是不还,玩腻了还你不就行了,哈哈。”那公子毫不掩饰的叫道。
“你说的是什么话,结发之妻岂有出借之理,你今天就算是打死我,你也休想得逞。”地上的男子忍着疼痛,喘息着说道。
“哟,没想到还是个硬骨头。哼,别以为本世子不敢,杀你如同宰狗一般。”被当众拂了面子,公子哥有些恼怒。
“你凭什么杀我,就算是官府判死刑,也得经过洪武爷的红批,当街行凶,你就不怕大明刑律吗?”男子搬出朝廷律令来试图震慑住对方。
有人可能会说,呀,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怎么会知道刑律呢,这不可能。错了,这完全可能。相反的,要是不知道才不正常呢,而且还有可能会遭受惩罚。
在朱元璋时期,他修订了《大明律》,这是明代第一部系统性的刑法典,其中主要规定了五种犯罪后的刑罚:笞、杖、徒、流、死。
相信大家在高中历史课本中应该也见到过,其实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木棍打、板子打、有期徒刑、流放、死刑。
分子对比了一下,如今刑罚有拘役、管制、有期、无期、死刑,严格归纳起来的话,拘役、有期、无期都是关押,可以算是明代的‘徒’。
管制也只是空间不同而已,在家,活动范围大点儿。比起笞、杖、流来说很轻了。
所以,仅仅就《大明律》的刑罚种类来说,比当今还要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