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里满是灰蒙蒙的云气,移动的十分的迅速,看样子,短时间内,天气是晴不了了。
张妈正在屋子里忙活,看我盯着天空发呆,笑着打招呼道:“孟小姐是内地的人吧,这季风的天气就是这样,阴沉沉的天,一阵风一阵雨的。”
张妈就是昨天给我开门的老妇。
“是啊。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台风呢。”我笑了笑,收回了目光。
“那等天气些了,孟小姐可以去海边走走。不是我夸呢,我这辈子也见过不少海了,从没一个,和眼前这片能比。那清澈透亮的蓝啊,实在是漂亮的很。”
“张妈是海边的人么?”闻言,我问。
“是啊。我们那边以前靠海吃饭,苦的很。有时候出一趟海不仅什么也没捞着,命也没了。那时候,日子真是难过......”张妈叹息这回忆道。
这沧桑的口气,又是另外的故事了。
昀先生继续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了。暴雨的夜里他受了寒,发起了高烧。家庭医生来挂了点滴,直到当天晚间,才稍微好了些。
我本请他不必勉强,但他却执意不肯,他迫切的想要讲述完这个故事,让我替他完成这个拖延了三十几年的遗憾。
用他的话说,他的时日真的不多了。
壁炉的火光在风雨夜跳跃着,尘封的往事缓缓揭开。
昀仔是大都会舞场里那十几个白衣侍者里的一个。当宾客在圆形舞池里旋转着挥洒着自己的汗水时,他们总是静静的立在一旁,等候不知何时会来的吩咐。
侍应生都是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大家一堆人不过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
年轻的小伙子总是相似的,不管是读书,还是工作,追逐女子的目光却是一样的。
昀仔他们身在舞场,接触着形形色色的妍丽女子,自是不能免俗。
而大多数的目光,都聚集在最为出众的两人——喀秋莎和红牡丹两人的身上。
她们有着火红的嘴唇、漂亮的脸蛋儿、丰满的身材以及柔软的腰肢。
跳起来像是灵巧的蝴蝶,就算是静坐在一旁也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儿。
与昀仔一起的同伴儿在嘴上都对她们嗤之以鼻,但午夜的梦里,谁不想她们想的心口火热。
那些有钱的老爷们儿搂着她们的细腰跳了一曲又一曲。
每当在休息的间隙,看着佳人偎依在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身边露出迷人的微笑,侍立在一旁的阿二总是忍不住小声的啐一口:“呸,真是风|骚的婊|子!不要脸!”
说完,阿二总会用手肘捅身边的昀仔:“喂,书生,你说是不是!”
昀仔在大户人家养了两年,皮肤细嫩,加上本就生的眉清目秀的,便在一堆人中得了一个书生的戏谑绰号。
昀仔心不在焉的点点头,目光却追着喀秋莎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