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检查到第二遍时瘦子已经心虚,小侯当然更不愿得罪刘通,这样他们在第四遍检查完毕后便停止了整个检查活动。刘通还是放心不下,怕有什么变化,或者他们再次感到无聊起来。因此他趁小侯与瘦子不备,托徐大婶让人将三只包先行送上船去了。
在警察值班室门口刘通向老天讲述了三只包的经历,完了本人也上了轮渡,追随他的三只包而去。
送走刘通,老天感到无比轻松。他听见江涛拍岸的声音,一声汽笛猛然拉响,老天心想:刘通和他的三只包已经离岸,还有那包里的东西……。他一路蹬回派出所。对这一带的地形和夜色老天已经很熟悉了,他甚至有了某种身在故乡的感觉。
他在这里的码头上送走了一个朋友(刘通),朋友走了,而他留了下来。远远的,他看见派出所所在的房子透露出的灯光,有如出自他家的窗口。他听见座下的自行车在坎坷不平的上路上吱吱嘎嘎的响着,快到的时候他听见一声低低的哀嚎,随着一阵腥风掠过,派出所的那条警犬向他扑来。老天惊恐的大叫一声,跳下自行车试图躲避。然而完全没有这个必要,那警犬并无任何敌意,它是来迎接他的—一曾几何时他已经被它当成家里人了。而那警犬也不再像是一只警犬:绕着老天蹿高伏低、发出低吟,尾巴摇得如同芭蕉扇一般。随后借车给老天的小警察出来了,高声地与老天打招呼。他接过自行车把,将车靠墙边放好,一面抚着老天的背或搭着老天的肩,以这样的姿势与老天一道走进门去。老天一阵感动,觉得那小警察就像是他的兄弟。
双头、篓子也都做完了笔录,坐在走道上的一张长椅上等老天。另有一张单独的椅子,离长椅约有三四米远,上面坐着大个子,看来他也做完了笔录,在此听候发落。所不同的是大个子的一只手背在身后,被一副手铐铐在椅背上。他垂着头,没有了以前的兴奋,甚至连一点声息都没有,老天他们怀疑他是否还活着。显然,他就这样被人家弄到办公室里去做了笔录,也只有在此木讷的状态下大个子才可能是驯良的……总之大个子的笔录做得很顺利,现在他坐在一张单独的椅子上,低垂着头,有如沉思,那拖把似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面孔,又有点像害羞。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注意—一倒是他那悄无声息的模样若能持之以恒的话没准会让人侧目而视。
然而就天性而言大个子是不惯于沉默和安静的,要不是他遭受的打击过重有很强烈的受挫感,甚至连这半小时的寂寞都是不能忍受的。他在椅子上动了动,并未引起老天等人的注意,于是他再次动了动,并清了清嗓子。在他的左近没有别人,只有老天他们。他们曾是他的敌人,这一情况对大个子十分不利。然而他别无选择,除了继续吸引昔日的敌人如今的邻人还能干些什么呢?要知道装死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况且他大个子喜欢结交天下英雄。俗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大个子从引起注意开始进一步自言自语,继而发展到与老天等公开搭讪。他在椅子上坐立不安,弄出各种响动,显然,这里面有伤疼等原因,但也不完全如此。大个子一会儿哭爹喊娘,一会儿长吁短叹。他问正在抽烟的双头:“能给颗烟抽吗?”双头点了一支烟过去塞到大个子的嘴里,后者用发黑的门牙咬着那烟,一阵猛吸,腹腔到胸膛起伏不定,犹如一个浪头从此经过。大个子叼着烟,越抽越短,升腾的烟雾将他的眼睛熏成了一条小缝。由于手被铐在椅子上,吸烟的一整套动作都得由两片嘴唇和上下门牙完成。大个子的嘴部动作很花哨,然而卓有成效。这支烟很关键,抽得大个子体力和信心倍增。那烟虽然是他开口要的,但是双头点好了递过来的,在大个子看来自己与老天他们之间竟有了一种难兄难弟的感情。就甭问他们各自是怎么进来的了,反正此刻都呆在同一个地方(警署的走廊里),都刚刚做完了笔录,暂时无事,但不能走开。他们有着相同的处境和相同的目的(听候处置或发落)。大个子在他的椅子上长叹一声“唉——”,然后说道:“我这叫好心办坏事!”他摇着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话间拿眼睛偷偷地瞟老天他们,看他们如何反应。大个子很想得到老天们的同情,这么说似乎有那么一点自我检讨请求原谅的意思。他什么时候求过人?即便是公开认错的话也只能到这个程度了。老天、篓子扬起下巴,满脸不屑与之为伍的神情。他们对大个子的感叹听而不闻,两人大声而热烈地交谈着,间或会不经意地看上大个子一眼,那目光就像看一件偶尔进入视野的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他们坐在这里,与大个子同处一处完全是迫不得已,是暂时而偶然的。幸亏他们与他并非是坐在同一张椅子上。
在他们的那张椅子上老天、篓子尽量坐在另一头,而与大个子靠近的椅子一头则空出许多。他们还不断地站起身来踱步,以示与椅子间并无必然性的关联。他们站起、坐下,即便是坐着时也在椅子上做出各种可能的姿态,而这些姿态是大个子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他和他所在的椅子已连成一体,关系牢不可破。
双头的表现略有不同,他不担心坐得与大个子靠近,看待大个子的眼神中也充满了探究。双头不仅为大个子点了烟并递过去,对方说话时他一直在频频点头。双头郑重其事地对大个子说:“你要学学法!”老天、篓子在一边掩口而笑,双头浑然不觉,仍然是那么的一本正经。“你要学学法!”他再次强调指出。大个子那本已开始明亮的目光随即暗淡下去了。“我不识字。”他无可奈何地说。
“不识字就让人讲给你听。”双头说:“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学法,法不仅是为识字的人制定的。不管识字不识字都要学法、守法,否则就要犯错误,那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莫仁尤其欣赏刘通对自己生活的自信。在别人看来破损不堪不屑一顾的日子他却过得快乐无比。虽然他俩的生活大相径庭,各有苦乐,但刘通却没有对方的那种自信。刘通表示,虽然他赞赏莫仁的生活态度,但如果让他与对方交换的话,那是绝无可能的。而莫仁却无论如何说不出这么牛逼的话来,即便嘴上这么说,心里也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倒是想摆脱一切羁绊,去过刘通那样的日子,至少也得有一段那种生活的体验。由于两人对各自生活的认识有了这些差异,逐渐地,莫仁对自己的事便闭口不谈了。他需要的只是倾听,刘通信口开河的吹嘘,他的猥亵语调和那些似是而非的生活细节让莫仁大为振奋,直听得他面颊潮红、燥热难当,其功用与他每次参加舞会相差无几。在刘通的谈论中清迈商业发达,遍地都是艳遇,金钱交易已成家常便饭。那儿的夜晚霓虹闪耀、香风阵阵,气候温暖湿润,流行歌曲在大街小巷回旋不已,一切都是那么的柔软怡人。每次通电话刘通都让莫仁去玩体验见识一番,他尽地主之谊。当然,每次莫仁都予以了坚定的拒绝。由于态度过于坚定,倒让刘通觉得有机可乘。他十分体谅地告诉对方;“一时想不通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一直在清迈,你随时可来,来了不逛也行,看看老同学。总不至于因为此地名声不佳,你连来都不来吧?”莫仁十分感激刘通的周到,给自己留了一条退路。他当然不会真的去搞七捻三,但有必要保留这方面的权利,引而不发是最佳状态。要是所有的路都给堵死了,没准他倒会干出什么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
事情的转折是莫仁去了清迈一趟,并非是应刘通之邀,相反莫仁得知刘通要外出几天这才决定启程的。和刘通来曼谷出差一样,莫仁也获得了一个出差的机会,莫仁决定只身前往,实地考察一番。如果刘通尚在清迈,莫仁势必要去见面,而这一见面恐怕就身不由己了,到时候想脱身也为时已晚。如果不去见刘通,那也说不过去。因此莫仁走得很是时候。会议间歇他摆脱了同事,独自一人来到刘通家附近转悠(按刘通给的地址)。一旦进入这一街区他的感觉马上不同,也许是先人为主的缘故吧?大约是下午三点多钟,街上的男女比例明显失调,年轻的姑娘们在莫仁的眼前川流不息。他并不是根据她们的穿着和模样看出问题来的,而是着眼于人群的整体格局和分布。莫仁心想幸亏自己没有晚上出来,否则的话即使没有刘通他也会落人可怕的陷阱。即便如此在一家商场门前他还是被一位女郎拦住了,对方问他几点啦?莫仁如实相告,为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还特地抬了抬手腕。那女郎就势抓住他的手,似乎为了将时间看得更真切些。她抓着抗小华的手腕,看了足有五秒钟,似乎他那张中年男人的脸上有着秘密的指针一样。短暂或漫长的五秒钟很快过去了,女郎道一声谢谢,摔掉莫仁的手扬长而去了。莫仁注视着她的背景,那背带特长的小包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她远去的屁股。她到底从他的脸上看出了什么?莫仁永远不得而知。但他终于反应过来:她是一个那种女人。他与那种女人终于有了正式的接触,说了话,说肌肤相亲也不为过(她尖锐的指甲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依稀的印痕)。这怎么可能呢?太不可思议了!虽然实际接触只有短短的几秒,过后莫仁在那家商店门前站了足有半小时。他望着女郎消失的方向怅然若失,很长时间里都忘记放下那条如今已不再相同的胳膊。莫仁就像商店门前伫立的时间雕像,极其深入地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回到宾馆后自然一夜未眠,那种激越的情绪一直持续到返回他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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