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才略有不自然,别开头,低声回道:“只会理论皮毛。”
“有你不会的吗?”姜九笙挑着眉笑,“全能时医生。”
她才住院不到两天,就时常耳闻到医院的小护士谈论时瑾,性格好,教养好,智商高,是个医学天才,精通各个科室,哦,还会做饭,会养狗。
非要罗列出时瑾的缺点的话,姜九笙觉得私生饭勉强算一个。
不过,他手好看。
那点缺点就算不得什么了,姜九笙想着,目光就游离到时瑾手上去了。
关于她玩笑的那个问题,时瑾想了很久,回答得很认真:“很多事我都不会,比如你擅长的摇滚和乐器,只是就目前而言,我并不确定以后会不会去学,兴许不精通,略懂一二应该不难,不过有一件事我确定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姜九笙的好奇心被勾了出来:“什么?”她倒一时想不到有什么是高智商的时瑾学不会的。
他一本正经:“生孩子。”
姜九笙:“……”
来自天才外科医生的冷幽默。
时瑾没有再说什么,一声不吭地把果篮里的梨和橙子挑出来,然后用袋子装起来,送给了门口把守的两位保镖大哥。
姜九笙:“……”
时瑾果然是她的私生饭,可谓是‘面面俱到’。
处理掉了忌口的水果,时瑾看了看手表,问姜九笙:“要喝酸奶吗?我办公室有黄桃味的。”
“要。”她又补了句,“谢谢。”
时瑾嘴角笑意微泯:“不客气。”
他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床头柜上,然后转身出去。病房外的声音不早不晚,刚刚好响起。
“笙笙。”
是男人的声音,有些温厚。
姜九笙抬头看去,病房门口的两人正四目相视。
“你好。”时瑾先伸出了手,“我是时瑾。”
门口的人稍稍怔愣了一下,伸手交握,他也自我介绍道:“我是程会。”
姜九笙下床,吊着打了石膏的手走过去。
“怎么过来了,没有课吗?”她问程会。
程会礼貌地对时瑾颔首,转而看向姜九笙,语气随意而熟稔:“听莫冰说你在医院,向学校请了假过来的。”
姜九笙了然,这才向时瑾介绍:“这是我哥。”
她入演艺圈时,特意拜托过宇文冲锋,关于家庭情况,一概不宣,除了亲近之人,外人都不知她还有一个哥哥。
程会随父姓,她随母姓,隔了四岁,他们生得不相像,程会像父亲,个子很高,戴着无框眼镜,周正又书卷气,不像姜九笙,眉宇间总带着两分野性,不笑时,冷艳又薄凉,这‘笙爷’的称号便由此得来。
时瑾颔首,算是问候。
转而,姜九笙再向程会介绍时瑾:“这是我的朋友。”很快,又补了一句,“和邻居。”私生饭就不用说了。
程会点点头,说了句‘你好’,就没有再攀谈,错开位置,让时瑾出去。
待人走远后,程会目光还没有收回来,盯着门外。
姜九笙问:“你认识时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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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笔都会慢慢揭开,别急,这是个很清奇的故事,绝没有你们所想的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