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的六月,阳光灿烂却还不怎么刺眼,回家路上的梧桐树却已经是枝繁叶茂,当初她哥看上黄金时代,完全就是因为她的懒惰,才挑了离临大最近的高档小区。
但是后来的她爱上这里,却是因为这里有烟火气,却又不过分的喧嚣,她走在街道两旁,抬眼看那些粗壮又繁茂的梧桐树时,很难想象这里竟然是临川。
其实这里距离临大还有两站的公交车,但是闲暇的时候,她却喜欢沿着公路两旁的人行通道慢慢的走回家,因为走一走可以让她心静。
少年时也曾繁花似锦,烈火烹油,她也像那无数上流社会的名媛一样,宴会party巴黎看秀,时装购物度假加高定,生活过得五彩纷呈,但是最后她还是绕过了那些热闹,选择了最平常人的生活。
之所以选择读研,是因为心静,选择写书,是因为心静,选择马不停蹄的生活,更是因为只有忙碌才会让她不胡思乱想,还是因为心静。
过往的生活,每时每刻似乎都在把自己掏空,半夜回了家倒头就着,什么烦扰都因为疲惫而抛诸脑后。
平静如水,古井无波的日子,却因为徐未觉这颗突然被投下的小石子,而掀起了波澜,“过得有了人气”这是最贴切的评价了。
“同居”三个月了,她好像再也没有一个人的时候。
哪怕用过晚餐之后,他都会拉着她去路边走一走,明其名曰“减肥消食”,但她再也不可能胖起来,他生活上又是个极其自律的小朋友,一周五次健身房,每次两个小时……
之前他也曾试图拉着她一起去,但无奈靳听书是个起床废,他这个“人体闹钟”能将她吵起来,已经是功德无量了,要想她去泡健身房,无疑是卸磨杀驴,跟她同归于尽的地步。
更何况天下不没有不透风的墙,人多眼杂谁又能保守住秘密呢。
刚开始他拉着她下去的时候,他怕被人认出来还需要带口罩,后来就是什么时候天黑他们什么时候出动,绕着小区整整转两圈,颇有点猫头鹰昼伏夜出的感觉在。
“徐未觉,你这好习惯是谁帮你养成的?”她跑鞋的鞋带开了,蹲下来系鞋带的时候问了一嘴。
他们俩原本的距离差了十米远,他每晚固定的夜跑,也因为她被逼无奈变成了“夜走”,他见她停下就跑回来找她,却发现她系鞋带的方法简单又粗暴,他也只能跪了下来。
“靳听书,又是谁叫你对自己的生活这么不上心的呢?”
她被问的哑口无言。
上次他自己那个简易到不值一提的化妆包,落在了电视台,因为第二天有个活动他必须要一大早的飞津阳,机场那么多代拍和记者,虽然有墨镜但是多少还是需要上点遮瑕和粉底,谁能他年纪轻青春期刚过,脸上难免冒逗逗。
他就去跟她借粉底,牌子是好牌子,一整套的迪奥彩妆整整齐齐的放在化妆桌上,但是奈何它们都已经过期三月之久……
她的脸蛋最近一次上妆,就是她嘴里的“鸿门宴”~
过去是因为他自己专心学业和训练,生活上自然需要有人精心打理,但是回国之后没人照顾的徐未觉,却很快自己掌握了所有本领,那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简直让靳听书都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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