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冰了然一笑:“外科。”
“拿手术刀啊,”姜九笙转头,看着车窗外霓虹,眼里光影灼灼,“那肯定更迷人。”
她有个癖好,她恋手,看见一双漂亮的手,会忍不住想抚摸,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病因尚且不详,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她大大方方,从不刻意隐瞒。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
“要不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她住的是高档小区,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
莫冰仍然不放心:“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
莫冰哑口无言了,她家艺人练过散打,可能协调性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还是开国将门之后,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
莫冰想了想,放心了:“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
“好。”
姜九笙住七栋,最靠里,橘黄的路灯下,孤影斜长,她走得缓,腹痛得厉害,脚步有些虚。夜里静谧,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隔着几米距离,身后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进了七栋的一楼。
到了电梯口,姜九笙回了头:“是要签名吗?”
跟了她一路的是个男人,白衬衫西装裤,很高,模样生得极好,昏黄暗淡的光里模糊了几分轮廓,却仍像精雕细琢的中古画像,每一笔都极其精致。
她呼吸一窒,这张脸,为何怎生如此熟悉,像午夜梦回里最浓墨重彩的笔触,深刻得心尖都在战栗着。
他抬头对视,礼貌而疏离:“不用。”
姜九笙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当真君子如玉,尤其是一双眼,像极了高楼外的夜,藏了漫天璀璨的光。
这般容貌,倒不像私生饭,那为何跟了她一路?
男人开口解释,声线温润,像清风拂过耳畔:“我住这里,七栋七零三。”
哦,原来是新来的邻居,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将那莫名生出的惊心动魄压下。
电梯门开,男人靠右站着,按了数字7,指腹停在泛着淡蓝色光的按钮上,抬头看向姜九笙。
她这才将目光收回:“我也住七楼。”
对方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7,指甲修得整齐,是干净的莹白色,骨节纤细分明,匀称又修长。
当真一副美人骨,连手也是上乘。
姜九笙由衷地赞叹:“你的手真好看。”她有些挪不开眼。
男人颔首:“谢谢。”
看得出来他涵养极好,周身没有沾染半点纷扰尘世的浮躁,贵气又内敛,不像今日体育馆里的那位简公子,伪装得再好,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铜臭味,不像这个男人,是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都是风度与精细。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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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瑾是变态中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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