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历史上,帕特里克.弗格森在詹姆斯敦服役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返回了国内,一直到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情况越来越危急,当时已经晋升为上尉的弗格森因为对北美情况很熟悉,就再次跟随大英帝国皇家海军的军舰来到了北美。
结果他刚抵达北美,独力战争就打响了。
作为一名神枪手,弗格森上尉拿着一把老式的前装遂发滑膛枪,也就是这次石熊看到的那些英国士兵所拿的那种褐贝丝步枪。这种步枪在英国部队中已经服役很久了,要是用来对付印第安人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是当时北美闹独力的那帮家伙,手里拿的却是最新研发出来的肯塔基步枪,有效射程超过了一百八十米。相比之下,神枪手弗格森上尉拿的那把老式的前装遂发滑膛枪的有效射程连九十米都没有,就算你弗格森上尉枪法再精湛,他也没办法拿着一把有效射程只有不到九十米的老式步枪和人家的新式步枪打啊。
果然,在那场着名的布兰迪万河战役中,弗格森上尉终于因为枪支的原因而受了伤,他的右臂被敌方的一个神枪手打伤了,伤的还挺严重,按照现在的伤残等级来划分的话,足够让弗格森上尉成为伤残人士了。
负伤的弗格森上尉很郁闷,明明自己的枪法要比对方更神准,可这枪实在是太不给力啊。
所以,痛定思痛的弗格森上尉准备研发一种有效射程更远,装填速度更快的新式步枪。
当然,他的这个想法在当时引来人们一致的嘲笑,因为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专业枪械设计师们试图设计后装步枪,但都没有成功,不是容易烧伤射手就是射击后火药残留物太多影响下一次射击。而且弗格森是十足的造枪门外汉,有人能相信他能成功才叫见鬼呢。
不过别看弗格森上尉不懂造枪,可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枪械精通者,神枪手从来都不是吹出来的,那是用无数的子弹喂出来的。
熟知枪械各种优缺点的弗格森上尉并没有在乎别人的嘲笑和不信任,他就是根据自己对枪械的判断,不屈不挠的在钻研新式步枪。
还别说,正是因为弗格森上尉这种不肯放弃的钻研精神,最终还就真让他在负伤之后的半年之内给研发出了一款后膛遂发步枪。
这款步枪的有效射程超过了一百八十米,这在当时已经是最顶级的了。最关键的是,这种步枪屏弃了前装,而是改用后装。
要知道,以前使用的那种老式前装遂发滑膛枪,装弹药动作慢且无法卧姿装填,在战场上装填弹药的时候极易暴露目标。而采用了后装式,这个问题就彻底解决了。
最关键的是,这种新式步枪的装填速度达到了每分钟6发以上,足足是那种老式前装步枪装填速度的一倍以上。
这绝对是一款极为优秀的新式步枪!
但可惜的是,这种新式步枪并没有在英国军队中推广开来。哪怕当时弗格森上尉拿着他研制的新式步枪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展示时,用他的枪击中了91米以外的牛的眼睛!
哪怕这种高超的射击技术和新枪优异的性能使英军高层感到震惊,当场给这种步枪命名为“弗格森步枪”并决定立即生产一百支弗格森步枪,还破格提拔弗格森为少校,任命他组建和指挥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枪的特别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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