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的徒弟是长乐公主

第298章 丢脸

伙计也不奇怪,继续往下说道:“玉屋,没有厅,只有两间卧房、一个洗浴、厕所合起来的屋,是双人间,可以双人合住,一天只需要二百个铜钱。”

“一天只需要二百个铜钱?”

这可是比银屋一下子少了五分之四啊!

而且还是双人住的,等于是,一天只需要花一百个铜钱住宿?

一个月才三两银子的花销!

这的确不算贵了!

就这客栈的环境,若是里面的房间与外面这环境差不多,可以说相当值了!

这一下,原本还想听完就找借口走的众人,全都心动了。

伙计继续说道:“最后,就是竹屋,没有厅,只有一间卧房,一个洗浴、厕所合起来的屋,是单人间,一天需要一百二十个铜钱。”

另一个伙计随后还给添了一把火,笑着说道:“以上四种房间,都包含一顿早饭,可以在一楼的餐厅用餐,也可以提前与伙计说明,让伙计每天辰时送去房间。”

居然还管一顿早餐?

值!

这可太值了!

能出来游历的学子,再穷,其实相比于真正的穷苦百姓,也要富裕得多!

一个月二三两的住宿花销,在他们的预期之内!

这里距离幽州图书馆可是相当近啊!

在这里住,可远比去其他县城或是小镇上住划算多了!

起码可以省下雇佣马车、牛车的费用!

想到这些,在场的学子纷纷表示要入住。

两名伙计忙拿出又大又厚的册子,用一种学子们没见过的笔,直接蘸着墨汁写起来。

“这位……这位小兄弟,你们用的这是什么笔?居然可以写出这么小的字?”

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伙计所用的笔,却只有一个人忍不住好奇地问了出来。

其他人不是不好奇,只是自恃身份,觉得自己怎么说也是个读书人,居然要在两个客栈伙计面前请教这种问题,这让他们觉得有点丢脸。

但也有人不在意,所以就问出了这个问题。

其中一个伙计热情回道:“这个啊,这叫做鹅毛笔!是用鹅毛所做!专门用来蘸着墨汁写字的!其实相比鹅毛笔,还有一种笔更好用,努,是这个!”

说着,这个伙计就从旁边拿起一根小小的笔,递给那个学子看。

“这叫铅笔,用小刀削开旁边的皮,就能写字。只是现在铅笔才刚刚投入生产,市面上还没有,我们这里有,也是因为要送给住宿的客人,算是他们离开时的纪念品。就算我们前台能试用,也舍不得使。”

“铅笔?”

拿到铅笔的学子,在对方的热情推荐下,试着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字。

因为习惯了写毛笔字,第一次写出来的铅笔字,有些歪歪扭扭。

可随着写的字多起来,他渐渐意识到了这种笔的好用!

这种东西记录笔记的时候,简直就是神物啊!

用毛笔,除非写草书,不然写得再快,也速度有限。

可同样是写字,用这种铅笔记录,速度就能大大提高!

这个学子简直对铅笔爱不释手,忍不住问道:“这个铅笔,能不能卖我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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