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起过夜的普通朋友关系吗?”乔七夕拿出一只男式手表,放在他的眼前,轻笑一声:“曹可儿说你把手表忘在她那里了,让我还给你。”
林司南满脸愕然。
乔七夕没有再说什么,走出了病房。
站在病房外面,她深呼吸一口气。
林司南会跟她解释,这点让她很意外。
不过这种解释,本身就很可笑,不是吗?
乔七夕去排队拿药,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再次回了病房。
才刚走进去,就看到里面窜出来一只小狗。
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博美犬,穿着一身小衣服,头上的毛毛还扎了一个蝴蝶结。
“小狗勾,你是怎么跑到医院来的?”乔七夕蹲下来,把小狗抱了起来。
小狗活泼地甩着尾巴,十分可爱。
忽然,一道尖酸刻薄的声音响起,“拿开你的脏手!”
接着,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妇女冲过来,一把抢走了乔七夕抱着的小狗,甚至还狠狠撞了她一下。
乔七夕站稳后,抬眼看过去。
就看到一个满身贵气,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中年贵妇,正坐在那里,眼神挑剔地看着她。
竟然是她的婆婆,陈秋兰。
而抢走小狗的中年女人,则是陈秋兰的贴身佣人,名叫芳姨。
芳姨抱着狗,鄙视地看着乔七夕,阴阳怪气地说:“都这个点了才过来,还真当自己是少奶奶了!”
“阿芳,把狗给我。”陈秋兰语气高傲地开口。
她说话习惯拿腔拿调,处处都透露着高人一等的骄傲。
“是,夫人。”芳姨抱着博美犬,小心地放在了陈秋兰的腿上。
乔七夕脸上勉强扯出一抹笑容,喊了一声:“妈!”
陈秋兰慢条斯理地摸着小狗的毛,语气淡漠,“我什么时候生过你这样的女儿?”
乔七夕身体一僵,朝着旁边的林司南看过去。
林司南却仿佛没看到她似的,眼神都没有给她一个。
乔七夕顿了顿,恭敬地喊了声:“夫人!”
陈秋兰开始发难,“乔七夕,你就是这么照顾司南的吗?我问你,司南出车祸的时候你在哪里?司南住医院的时候,你又在哪里?果然是小门小户出身,遇到事情就上不得台面,真是扶不起的阿斗!”
面对这不客气的指责,乔七夕站在那里,低垂着眉眼,一声不吭。
见陈秋兰还要喋喋不休的骂人,林司南忽然开口:“妈,你怎么会过来?”
陈秋兰立刻收起了脸上的刻薄,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你还说?我不亲自过来,还能指望谁能好好照顾你?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一大早就让人给你熬了骨头汤,你趁热喝了。”
说完,她随意地招招手,“推我过去盛汤。”
陈秋兰几年前伤了腿,导致双腿瘫痪,一直坐在轮椅上,需要人帮忙推轮椅。
乔七夕就站在对面,还以为陈秋兰是在使唤她。
谁知道,她才刚刚往前迈出去一步,芳姨就抢先一步,把乔七夕挤到了一边。
“笨手笨脚的,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服侍我们夫人的!”芳姨嫌弃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