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抬着手里的杯子,满眼欢喜的惊叫出声。
“哇,原来是奶茶呀!”还是颇有西式风味的那种奶茶。
貌似味道不错的样子,这种奶茶以前在国外曾经吓到过,可惜回国后喝到的都是一些不怎么正宗地道的奶茶。
听着丁辉欢喜的呼喊声,陈梦那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眼底的厌恶一闪而逝,但说出来的话音依旧甜美。
“对啊,喜欢的话就多喝点。”
她怎么不知道丁辉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喝奶茶?罢了罢了,也算歪打正着了。
丁辉抬着手里的杯子,轻轻地啄了一口满意的点点头,看陈梦娜的眼神似乎都变得柔和多了。
“对啊,陈总有心了,我从小就喜欢吃糖,奶茶也挺喜欢的。”
陈梦娜:“……”
那你还真是特别,她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爱吃甜食?
给个路边摊子买来的奶茶都当宝贝。
林潇潇做这个奶茶的时候,应该没什么卫生健康可言吧?毕竟一个乡下来的女人,做出来的东西能吃就好了,还讲究什么卫生呢?
好在这些奶茶她都没喝,也不用担心闹肚子了。
丁辉抬着手里的奶茶站在原地,本想大快朵颐,怎奈何顶头上司还在这里坐着呢,顿觉压力好大呀。
于是,丁辉汕汕得道。
“陈总啊,那你仔细看看文件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叫我呀,我先下去了。”
老板呢,就在这里看文件好了,至于他,先找个地方凉快去,一个人躲着吃独食好啦!
吃美食的最高境界,就是一个人在安静的角落吃到忘我的境界。
丁辉现在就很需要这种忘我的条件。
正在看文件的陈梦娜挥挥手。
“去吧去吧!”
明知这小子是想下去找个地方痛痛快快的喝奶茶,但是总不能拆穿了吧?喝太多闹肚子那可不能怪她呀。
“唉!”
得到肯定答复的丁辉,乐滋滋地捧着杯子,风一般的卷出了办公室。
林潇潇这几天很是郁闷,自从陈梦娜来找过茬之后,每天早上总有一个清瘦,还算俊朗的男人,拿着陈梦娜之前的那只粉红色杯子过来,她在奶茶摊子里买奶茶。
至于买给谁?林潇潇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肯定是带给陈梦娜啦!
因为这只粉红色的杯子是一只国外定制款,范延整个凤城目前用得起这种杯子的人,估计就只有女主角陈梦娜了。
在第N次看到男人拿着那只杯子又出现在自己眼前,说是要买奶茶时,林潇潇觉得自己有点崩溃了。
心里忍不住恨恨的想。
“当初卖奶茶给陈梦娜的时候,就不应该只忙着当个乡下小白花,更应该弄一只苍蝇或者虫子扔进奶茶杯子里,让陈梦娜恶心到想吐,从此,再也不会让属下拿着杯子来找她买奶茶了。”
这么想的话,林潇潇的眼底就不由得闪过一丝冷光。
丁辉拿着陈梦娜的粉红色杯子,站在林潇潇跟前,收回自己的目光,递过去一张一块钱的票子,状作镇定的开口。
“你好啊,小姑娘,我今天不想喝红豆奶茶了,换一换你们的那个焦糖口味的奶茶给我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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