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靳云涛万万没想到,这出好戏,竟然是如此收场,顿时面上全无光彩,只觉得这里群魔乱舞,到处都是嘲笑地眼光和神情,再也呆不下去,重重“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武鸣等人自也觉得十分无趣,一个个跟在后边,一言不发。
“靳科长,就走啊,再玩玩嘛……”
陶德明一眼瞥见,连忙小跑着跟上去,嘴里连声说道,看上去非常客气。不过细心一点的话,就能从他眼里看到无论如何都难以完全掩饰得讥讽。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幸好在大多数人看来,陶经理还是很讲礼数的,半点都没有怠慢靳衙内,只有极少数几个知道内情的人,不断的冷笑。
“呸!”
“什么东西!”
唯独萧潇直截了当地将这种不屑表露了出来,随即就兴高采烈地冲到燕飞扬身边,挽住他的胳膊,扬起娇俏的小脸,满脸都是笑意。
“快说,你怎么知道那钱包是在他口袋里的?”
燕飞扬笑着指了指李无归,说道:“我不知道,他才知道。”
李无归永远都知道人家值钱的东西到底藏在哪里!
“耶,好厉害!”
小丫头又蹦又跳,高兴得了不得。
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几家欢喜几家愁。
萧潇兴高采烈,喜笑颜开,吴慵却垮着脸,好像一夜之间死了老子娘一样,牙齿咬得咯咯响。其实他现在还能咬牙切齿,已经是李无归手下留情了。不然的话,他如今就是个猪头,满头满脸不会有一块好肉。
“四哥。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马上把哥们都叫来。这就杀回去,把那两个小王八蛋砍死!”
刺青男子跟在后边,咬牙切齿地说道。
“砍死尼玛x,你个王八蛋,叫你不要带钱包不要带钱包,你特么就是不听……特么让那个王八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老子来这一手!老子先砍死尼玛x的!”
吴慵骤然爆发,冲着刺青男子咆哮起来。
这口恶气,从夜总会一直憋到现在。吴慵总算找到了发泄的对象。
刺青男子顿时就焉了,耷拉着脑袋,一声不敢吭。
他也是奇了怪了,明明自己将钱包塞进了沙发缝隙之中,怎么会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的?要说真是那小子搞的鬼,那手法也太快了些。
吴慵咆哮完,伸手拦了一台出租车,刺青男子总算还知道给老大拉开车门,吴慵坐在了副驾驶座,刺青男子连忙上了后座。
出租车径直开到火车站旁边的一栋六层楼房停了下来。吴慵下了车,直接上了四楼,打开一间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这不是他家,是他的办公室。
吴慵正儿八经开了一间贸易公司。
在社会上混了那么久,吴慵也知道,继续这么混下去,是没前途的,如今这世道,有钱的才是大爷。捞社会终究不是正道。
吴慵嘴里不说,在他心里,却一直以萧雄作为榜样。努力追赶。
当混混就要当到萧雄那个份上,那才叫出人头地。没事就和大人物混在一块,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萧总”。像他们这样的,到死也是个烂仔,一辈子被人瞧不起,动不动就被派出所收拾一顿,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得急匆匆跑路。
这日子,也真不好过。
所以好几年前,吴慵就开起了贸易公司,而且生意还过得去,再这样下去,吴四哥用不了几年,也能上岸了,就像萧雄一样,牛逼哄哄地被人尊称为“吴总”。
也正因为他开了公司,才答应武鸣,今晚上去冠军夜总会找点麻烦。
不管怎么说,那几个都是衙内,和他们搞好了关系,今后做什么生意都有个关照。
否则的话,这样砸场子的事,哪里还轮得到吴四哥亲自上阵?
谁知就一头撞在铁板上,撞了个鼻青脸肿。
吴慵一屁股坐进大班椅里,呼呼地喘粗气,习惯性地伸手去敲自己的额头,却忘记如今脑门子都紫了,刚一碰到,就痛得大叫一声,猝不及防之下,差点连眼泪都飙了出来。
“我日尼玛!”
吴慵只觉得一股怨气无处发泄,重重一掌排在大班桌上,却又差点将自己的巴掌拍肿。
什么世道!
“不行!不能就特玛这么算了!”
吴慵哼哼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开电话号码本,随即抓住了桌面上的座机,开始往外拨号。
世纪之初,手机话费贵得要死,多数人还是习惯用座机打电话。
由此可见,不管吴慵装得多像个老板,内心深处也还是个屌丝,这种屌丝心性,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得了的。
第一个电话拨打的,也是手机。
“喂,卷毛?是我,四哥……对!你现在马上叫几个弟兄,到我办公室内,记得带上家伙……对!咱们今晚上有活要干!”
第二个电话拨打的是座机,毕竟不是每个烂仔,都买得起用得起手机的,家里有个座机的,都算很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