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采青在现代的时候就做过这样的事情,那时候是找香烟的烟蒂里面『插』在打吊瓶的管子上,然后找到管子粗细的小棍子『插』在另一边当柄,然后用烟蒂的部位沾上花粉,点在刚刚开花的花蕊上。
果树都是发育最完善的,营养最充分的花先开放,经过人工授粉之后,能保证果型周正,果个大,香甜可口。
还好这几日赶上的是风和日丽的天气,陆采青把要领讲解给大家,大家都很快上手,花期开的时候,早上还开了一半,到了下午的时候,满山就开满了桃花。
粉红『色』的桃花一朵朵、一枝枝、一簇簇,简直就是粉红『色』的海洋!
陆采青在闲暇的时候,才仔细的看着眼前的风景。
不知道从哪来的蜜蜂成群结队的在林间嬉戏,呼吸着一阵沁人心脾的花香。
这时的桃树林,就像一个美丽的仙女,婀娜多姿,美丽动人。
那深红『色』的桃花林,那还有那没有一点杂『色』的山林,和那湛蓝的天空一起如同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陆采青终于忙活了七天之后,把全部的桃花都授完了,看着一朵朵粉嫩的桃花,就好像看见了一个又一个的大水蜜桃一样开心。
分给老百姓的薯种,陆采青带着马飞翊挨家挨户的传授着怎么让薯种发芽,然后生成红薯苗。
眼看着就到了种植红薯的时节,陆采青把每家每户出人来学习怎么种植,大家都回去犁地,起垄,灌水施肥,有按照陆采青的要求,把红薯苗『插』在地里,埋上土。
大家都怀着忐忑的心情,把红薯苗种在地里,就是不知道它会不会到了秋下给自家多添一点收入。
忙活完了老百姓的事情,她就开始自己给稻种泡水发芽,然后在院子里空出一块地,挖成一个长方形的池子,浇上水来育秧。
首先浇上水,让土充分渗透,然后把泡过水的稻种均匀的洒在上面,然后轻轻的拍打进土里,在上面均匀的铺上沙土,最后在池子上面盖上厚厚的苇席编制的草垫子,把池子上面捂的严严实实,让稻种在里面迅速的生根发芽。
陆采青突然发现,这个马飞翊还真是个干实事的人,没想到他一个京城里来的大少爷,竟然能吃得了乡下种田人吃的苦。
这些日子以来,他经常早出晚归,跟着农民一起下地帮着这家犁地、那家种小麦,还帮着别人种红薯,要不是知道他的身份背景,扎在人堆里,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虽然他有点心思不纯,但是他能把自己的野心和抱负大大方方的说出来,就说明他还是一个光明磊落的男子汉。
可是自己却看到了一个怪异的场景,那就是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在不远处看见一个大煞风景的女人,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自己那个二姐陆采莲。
她的眼睛还真毒,知道自己顶替大小姐的身份无望,就把目光又钉在了马飞翊身上。
忽然想起,她和那个马飞翊好像有过一面之缘,就是她陷害自己,然后马飞翊英雄救美的那次,记得那次陆采莲好像就对这个人一见钟情的感觉。
虽然不知道马飞翊注意到自己的二姐没有,但是自己有义务告诉他,自己这个二姐和她家里的背景,不然这个马大人要是真的被她『迷』『惑』,他就吃亏的。
虽然这样做对陆采莲不公平,但是这些事也是她自己作的,马飞翊怎么说也算是自己的朋友,提点一下也是应该的,要怎么做,就不归自己管了。
于是吃过晚饭,陆采青看见马飞翊站在远中,抬头望着夜空发呆,就走上前去,开口道:“马大哥!怎么想家了?”
马飞翊回过头,尴尬的说道:“采青!你知道的,我的那个家是个什么样子!”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是我记得有个诗人是这样说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采青!虽然我们大家在一起很熟络,但是却只有你懂我的心思,说是不想,但是一个人在外,总有那么点想家的时候!”马飞翊哭笑的说道。
陆采青微微一笑,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感慨道:“去年的这个时候,家里还热热闹闹,现在却是各奔东西,宋大哥和云歌在城里,子飞在陶家村,最担心的就是子武,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别担心了,子武兄弟吉人自有天相,他会平安归来的。”
“借你吉言了!不过今天我有件事要提点一下马大哥!”陆采青突然想起正事。
“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