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苏秀妍已经已经乘车离开了林初心住的小区,美丽的面孔上全都是狰狞,咬牙切齿道:“可恶,真是太可恶了!
我含辛茹苦的把她给养大,就指望着她嫁入豪门去。谁知道她倒好,竟然随随便便的选了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
说什么只和李熊猫那个穷小子发展到接吻的地步,实际上怕是早已经被李熊猫那个穷货给享用过了。
要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在家里穿的那么清凉陪着李熊猫,要不是有一腿,怎么会那么不矜持,怎么会在李熊猫面前放的那么开?
不声不响的就和一个穷小子滚了床单,便宜了一个穷小子,真是该死!”
林苏秀妍别提多火大了,别人养了一条漂亮的小母狗,发现带出来散步的时候被一条土狗给最先配了种,都会生气呢。
更何况她养的是一个漂亮的不行的宝贝女儿,被一个穷吊上了,能不气吗。
就林初心的身材,脸蛋,那样的气质,那双长腿,这样的女人丢到床上去,不知道就有多少男人会为之疯狂。
她想嫁入豪门,那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她偏偏选了一个穷小子,她是不是疯了?
还是李熊猫那个穷小子有过人的地方,难不成他器大活好啊?
就算是那样,那种事儿能当饭吃吗,能当钱用吗?
一想到自家宝贝女儿那火热的身段已经投进了李熊猫的怀抱里面,在那个穷货怀里承欢,被狂吻,指不定都已经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越想越来气,林苏秀妍实在是气不过。
咬了咬牙,林苏秀妍吩咐起她的女保镖,“我当年好不容易攀上了林家,嫁给了初心的死鬼老爸,指望着荣华富贵一辈子。
谁知道那个家伙那么早就死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受人欺负。
老二他够狠够阴险,初心眼看着就要被他踢出公司了,再也保不住家业。
我现在就指望着初心嫁入豪门之中,能保我下半辈子也能荣华富贵。
她偏偏不爱沈少,爱上一个穷小子,真是可恨,我恨不得宰了她!
不过毕竟是我女儿,我下半生的荣华富贵还指着她呢。
她必须嫁给沈少,嫁入沈家,做沈家的少奶奶,决不能被一个穷小子耽误了。
我要那个会变戏法的穷小子从此消失,该怎么做,琅清你应该明白。”
林苏秀妍的女保镖叫琅清,闻言开口说道:“属下明白,只是那么做怕是不大好,也许不但不能把大小姐送去沈家,送入沈少的怀抱,反而有可能激怒大小姐和您决裂。”
林苏秀妍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你说的对,就初心那个孩子秉性,绝不会和江南市一些个表面上纯如水,私底下堕落的不行,换男人比换衣服还快的所谓名媛一样。
她可不会随随便便就选一个男人厮混,既然她和穷小子在一起,都有可能和他睡过了,能发展到这一步,说明她一准爱上那个穷小子了。”
说到这里,林苏秀妍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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