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王奋!”
“铛”的一声,王奋把头盔摘下,他“蹭”的一声,将陌刀搠进泥土中,反手抽出腰间的横刀来,把头发割断拿在手中,嘶声吼道:
“我王奋断发立下誓言,如果将来上边追究起来,要问罪,我王奋愿意以死谢罪!”
“哗啦!”
密密麻麻的大军中,许多人都摘下头盔,把头发割断,遂而齐声喝道:
“愿誓死追随将军!”
“愿誓死追随将军!”
王奋收起横刀,抓起陌刀来,大声喝道:“儿郎们,跟随我——杀!”
秦军是不带头盔的,但阴山之战过后,嬴胡亥发现秦军不带头盔容易被流失射杀,所以军中就有了戴头盔的命令。
可是这个时候,王奋怒到极点,心中只想着去为王胜报仇,反而让全军怒发冲冠,甩掉头盔,如同地狱魔鬼一样,奔赴这片战场!
乌长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依旧对着自己穷追不舍的云中王,郁闷的真的是差点吐血了。
这活生生追了自己一夜啊!
胯下的战马也是越跑越慢,口鼻里边都在向外冒着白沫子,几乎都要跑死了。
追随在赢审身边的秦军,一个个闷着头,驱马狂追。
这期间,有人从马背上掉下去,却一声不响,那是活活累死了。
前边乌长身边的军卒,也是越来越少。
唯独那个放冷箭神箭手,却一直都端坐在马背上,偶尔会朝着后边看一眼。
天亮了?
赢审回头看了一眼从东边升起来的太阳,嘴角忍不住笑起来了。
为何?
乌长现在正在向着西边跑,但是太阳是从东边升起来,那个神箭手昨天晚上摸黑射死了数十人。
赢审都被他吓得掉下过马背,足可见其箭法有多可怕了。
可是这会儿,东边升起的朝阳霞光万道,那神箭手一回头,顿时就会被霞光晃的两眼发晕,什么都看不到。
可赢审不一样,他也会射箭,虽然不敢说百步穿杨,但是自幼就跟着皇宫侍卫们学武的人,哪怕不是天生习武的材料,那也不会差多少。
昨天晚上赢审没有想过用弓箭射杀前边的骑兵,主要是因为它从来没有在晚上射过箭……
他这样锦衣玉食的大秦公子,怎么可能晚上不会睡觉去练箭?
光明,给了他光明的眼睛。
哪怕昨天晚上因为回想那些侍卫交给他的马战套路,差点被那个手提狼牙棒的贼将打死,可这个时候,他还是愿意相信那些人教授他的箭术。
“谁身上有扳指!”赢审转头,低声向着身边的秦军们问道。
扳指是佩戴在手指头上,用来勾住弓弦的,保护手指头的护具……咳咳,简单点说,赢审之前联系箭术的时候,都是带着扳指的,而且用的多是软弓,远比不得军中硬弓。
扳指这种东西,并非是一开始就和戒指一样,是作为装饰品,相反它是战争用品。
一个秦军抬起手来,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老茧,尴尬的说了句:“大王,我们在长城边上,个个和都是皮糙肉厚的,很少有人用扳指。”
其余的人左看右看,显然是谁身上都没有带着扳指这种娇贵的物什……
换言之,大家都是糙汉子,射箭开弓的时候,极少用到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