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如沙,人心险恶。
这是云岚来到这个古代社会,最深切的体会。
穿越遇上狗血,原主云初一先是被人退亲,然后又遭遇逼婚,羞愤绝望之下撞墙自杀。于是,就便宜了云岚,换了一个芯子。
据说男方唐锐是个天煞孤星,还长得五大三粗,脸上还有一道骇人的疤痕。而这个朝代的人,崇尚小白脸的男人,就算是农村的庄稼汉子,也尽量走柔美单薄的路线。不然的话,很难娶到媳妇。
唐锐,原本是大伯的女儿云美丽的定下的娃娃亲,云初一是被逼代嫁。而云初一原本的未婚夫,是一个年轻英俊的书生白希欢,被云美丽给看上了。于是,云美丽和她的母亲,就想尽各种办法,败坏云初一的名声。云美丽还制造各种机会,跟白希欢各种偶遇,主动投怀送抱,私相授受。
这也就算了,白希欢和李美丽还联手,可劲的摸黑云初一,以达到解除婚约的目的。婚约解除了,却还不肯罢手,又打起了让云初一替李美丽代嫁的主意。
实在是可恶至极!
云岚不是什么圣母,之所以会答应代嫁,是因为在她看来,五大三粗的汉子,可比那小白脸要强太多了!
一个庄户人家,男人白希柔弱,有什么鬼用?
不说庄稼汉子,就算是书生,如果是那种柔弱的,她也看不上!她喜欢的,是那种强壮的男人,可以给自己安全感的、可以保护自己的男人!
云父看着女儿,语重心长:“初一啊,爹这也是没有办法,你美丽姐是秀才的女儿,从小到大除了女红,什么都不会干。若是嫁给那人,日子肯定会过得很苦,也难怪你大伯大伯母舍不得了。”
云母泪流满面,哽咽难言:“初一啊,娘也心疼你,娘也不愿意你嫁给那样的人。可是,娘这也是没有办法啊!”
云岚冷冷的一笑,没有接茬,目光望着青翠的远山,面无表情。
对于云岚来说,云父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恨的人。他被亲情绑架,要做个孝子,要做个好弟弟,没有办法,只好亏待自己的妻子儿女。这些年以来,二房一家人每天起早贪黑,下地干活,做饭洗衣喂猪,包揽了一切的家务和地里的活儿。农闲的时候,云父还得带着长子,去城里做些苦活累活,挣一些活钱。
然而,这么苦这么卖力,却是为他人做嫁衣。无论是粮食,还是银钱,都被大伯母紧紧的抓在手中。
一年到头,二房一家子也就只有过年那一天,还有端午节、中秋节那两天,可以吃上白米饭,可以吃上几口肉。
一年到头,二房的五个孩子,穿的都是补丁摞补丁的破旧衣服鞋袜。
而大房一家,隔三差五,就可以吃一顿白米饭,吃一顿肉。最差的衣服,也是五成新的,没有补丁的。大伯和大堂哥,一年四季,至少要做两套新衣服。这二人的衣服,从来都是六成新以上的,料子虽然不是上好的,但是也绝对不差,都是很体面的锦缎。
对这样的所谓的亲人,她如何甘心为了他们,而义无反顾的牺牲自己?
代嫁可以,不过她可是有条件的。
这一天午饭时分,云岚终于让妹妹云二妞搀扶着走出卧室,去了厅堂。
云老爷子放下碗筷,看着她那苍白的小脸,和额头那染血的白布,眉头紧皱,不耐烦的喝道:“你来干什么?不好好在房里休息,十天后,怎么出嫁?”
云岚让二妞搬了一个凳子坐下,目光炯炯的和老爷子对视,语气坚定执着:“要我代嫁,也不是不行,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老爷子怒了,使劲的一摔筷子:“反了天了,你一个丫头片子,竟然还敢我提条件?!”
云岚冷笑一声:“我怎么就不敢了?我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是见过一回阎王的人,还有什么不敢的?我这条件,若是你不答应的话,大不了我再撞一次墙好了!撞墙死不了的话,就上吊、割腕、用枕头闷死自己,或者去跳河!总而言之,想要死的话,总能找到办法的!”
她的话,就跟那旱地惊雷一般,在众人的耳边炸响。
云老爷子气得脸色铁青,手脚发抖,又有点不敢置信。
初一,这个孙女,不是一向胆小怕事的么?见了他,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连话都不敢跟他多说。今天,怎么就跟见了鬼似的,胆子一下就变大了?莫非,她真的,见过阎王了?!
云大伯一家,脸色都十分难看。尤其是云美丽,顿时吓得脸色煞白,看向云岚的目光,就跟淬了毒一般。
不行!这可不行!若是云初一这个死丫头不肯代嫁,那么她就不得不放弃做秀才娘子的美梦,履行婚约,嫁给那个穷困潦倒的丑八怪了!
云美丽颤抖着双手,去拉自己父亲的衣袖,满脸惊慌的哀求:“爹爹,让爷爷答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