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玉早就知道叶青是个高手,而且是一个打十个的那种高高手,但却从来就没想过,他竟然能一拳将坚硬的赌石击碎。
叶青看了一眼瞠目结舌的三人,索性将同样不看好的另外两块石头,打成豆子大小的碎块。
齐玉茫然的扒拉了一下碎块,入目所见,百分之八十是红红的雾层,就算有一点点的翡翠,种水也不过冰糯。
红翡绿翠紫为贵。红翡排名在绿翠前面,也是一种十分名贵的宝石。
但是抛开种水谈颜色,纯属耍流氓。
真正名贵的红翡,最少达到冰种以上。
叶青打碎的糯冰红翡,价值也在几十万上下,但是,相比这几块大马坎带来的危险,几十万反而变得不重要了。
“高手。”光头刀震彻底被震撼到了,傣族也练武,最著名的梅花拳就是出自于傣族,也是一种内外兼修的功夫。但谁见过一拳将坚硬赌石,打成大小匀称小石子的高手。
“噗通。”光头刀震就给叶青跪下了:“师父,你收我为徒吧!”
叶青扭头看了一眼他凶神恶煞般的脸,苦笑摇头:“不是我不教你,而是我修炼的是古武寸拳,这是古代军中先登锐士修炼的一种拳术,必须是从小修炼才行。”
“什么是先登锐士!”
“古代攻城战,第一个登上城墙的就是先登锐士。”宋幼卿郑重道:“这是军中最强的战士。
每一次的攻城战,先登锐士遭遇的都是最强的敌人,所以,他们修炼的武功几乎都是一击毙命,绝对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
即便如此,一场攻城战下来先登锐士也是千不存一,活下来的官升三级,赏金万两。”
老刀爷算是听明白了,修炼这种功夫注定就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猛士。怪不得这小子,比自己更像强盗......
“当今世界,练武不如练枪!”叶青看了一眼王雪手中拎的小皮箱:“我家小姨送你的见面礼,可是大名鼎鼎的沙漠之鹰。”
宋幼卿见光头刀震露出茫然之色,知道跟这种缅北土鳖谈论沙漠之鹰,就是对牛弹琴。
示意王雪打开小皮箱,露出一支银白色,极为漂亮的手枪,跟九二式相比,枪管更长,枪体更大。
“沙漠之鹰是狩猎手枪,射程在一百米以上,也是世界上公认威力最大的手枪。”
宋幼卿随手装上弹匣,抬手对准远处一座吊脚楼的脚柱。
“轰!”子弹准确射中的吊脚楼的脚柱,木屑炸开一个碗口般的大洞。
“这特么的还是手枪!”光头刀震又被惊倒了。
“送你了!”宋幼卿豪爽大气的将沙漠之鹰扔给光头刀震,但却没告诉他,沙漠之鹰虽然威力巨大,但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没将其当成军用手枪。
一个原因是过重,沙漠之鹰的空枪重量就达到了两公斤,对于战士来说,它超重了。
第二个原因就是后坐力,如果不是手腕强劲有力,都承受不了它的后坐力。最重要的原因是,沙漠之鹰的结构比较复杂,可靠性也比较低,无法适应复杂恶劣的战场环境。
因此,沙漠之鹰注定是一把昂贵的收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