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早就琢磨着了,自家小十一、小十二现在已经到了年纪,小十二的王妃他早想好了。 海国公吴祯的闺女,这是他早就答应人家的。 既如此,不如就把蓝玉的闺女,给小十一当媳妇吧。 如此一来,兄弟们之间的感情,也能更加亲上加亲。 “是,小女是十五了。” 察觉到自家闺女,可能要被指给某位王爷之后。 蓝玉心里倒是高兴得很,谁不想跟皇帝当亲家? 不能封国公也没事,反正以后还有的是机会嘛。 但是当亲家一事,过了这个村,那可就没这个店了。 “陛下,不是咱自夸,咱那大闺女不但生的如花似玉,那性子也是温婉贤淑,可不像咱这个大老粗。” “咱那大闺女,给她娘教得可好,管家理账、针线女工,那是样样都拿能得出手……” “咱家大闺女……” 他王婆卖瓜的模样,令老朱满意,武将们羡慕。 可文官这边却是不屑,觉得哪有这样跟别人推销自家闺女的。 像那啥,给客人推销姑娘老鸨,余敏更是冲顾晨使了使眼色,还撇了撇嘴,摆明了是嫌弃。 顾晨啃着羊肉,只觉得有些好笑,可能这些武将觉得,跟皇帝当亲家,也就是拿到保命符了。 可惜,他们遇到的皇帝,是朱元璋啊。 历史上他被老朱剥皮,皮还被送去给了已是蜀王妃的闺女。 嗯,朱标如果不死,不知道他下场会不会好点儿。 这时候,李谨走了过来,亲自为他斟上一杯酒。 “顾大人,太子殿下请您席后先莫要急着走,留上一留。” 闻言,顾晨抬头看向上首的朱标,后者冲他笑了笑,还对他举起了酒杯,显然是要共饮。 顾晨连忙举杯回敬,只是心中还是有些不愿意。 你说这标儿就算是再好,那也不如回家抱自己媳妇啊。 他都三年没见自家媳妇了,这会儿心里早就恨不得飞回去了。 谁想跟你一个大老爷们说话? 芙蓉帐暖,抱着香喷喷的媳妇说话,不香么? 朱标其实也没别的事儿,就是告诉他明天就有升官的旨意下,顺便让他有空让他媳妇带闺女进宫转转。 “自三年前,在你家看过你家丫头,雄英就一直都惦记着。” “可每次着人去问,都说你家丫头不在京城里头。” “孤觉得,这孩子啊,还是得跟在自己父母身边才是最好,老人难免宠溺,容易宠坏了。” 就像他家的雄英一般,被爹娘如珠如宝宠着。 不过只是学骑马摔了一跤而已,爹娘一晚上却起夜看十几回。 当年自己骑马摔跤,老爹别说是过来哄他了,还立刻便黑着脸让他爬起来重新上马。 果然啊,这天底下,就没人不疼自己孙子的。 顾晨听到自家丫头,小心脏立刻就崩紧了一些呢。 只不过脸上却是满脸堆笑,表示认同朱标的话。 朱雄英那个死小孩儿,乳臭未干,就惦记自家闺女? 想屁吃呢? 不行,必须得给闺女,定下个娃娃亲逃脱孽缘才行。 顾晨到家的时候,已经子时,可小院依旧亮堂堂的。 苏婉盈正在院子里等他,见他回来立刻迎了上来。 “相公,你回来了。” 进城之后,顾晨就让顾安和投石先回家里报信。 所以苏婉盈这才没睡,一直在院子里等着他回来。 “欸,回来了。” 顾晨伸手,先给了媳妇一个熊抱,然后为妻子擦了擦眼角的泪,又香了一大口才道。 “这些年,实在是辛苦你了。” 古代车马慢,普通人送信也慢,自己常年不在家,媳妇独自照顾家里,又怎么会不辛苦? “不辛苦。”苏婉盈拉着他进屋:“相公才辛苦呢。” 本来就没多少肉,这一去三年,又瘦了一些。 这么晚,儿子早睡了,顾晨看着摇篮里睡着的白胖娃娃,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本以为能把孩子给弄醒,谁知这小子咂咂嘴,侧了侧肥胖的身子,便又继续沉入了梦乡。 “啧。” 顾晨觉得有趣,正想再捏捏,就听媳妇在外头喊道。 “相公,累一路了,先沐浴吧?” 沐浴? 顾晨心中微微一动,当即便放弃继续逗弄儿子的想法,理了理衣裳就往媳妇那边去了。 大明现在的人口太少,他能力不高,只能尽些绵薄之力,给大明多种些未来的花朵儿罢了。 大概是素了太久,这一亲热下去就有些刹不住车了。 飙车的时候有多高兴,早上起不来的时候就有多累。 苏婉盈缩在被窝里,看着丈夫那两个黑眼圈就有些心疼。 “我就说不要了,不要了,你还非得折腾那么晚……” 才睡了半个时辰,能不累才怪了。 顾晨伸手抚着自家媳妇的脸,有些贱兮兮地问道。 “哦?” “你说的是不要?” “可是,我怎么记得,你说的是……唔……” 苏婉盈气得脸色涨红,连忙伸手捂住了他的嘴。 “别说了,去上你的朝~” 在外几年了,年纪也增长了,怎么反倒越发地不要脸了呢? “成,那你再睡会儿。” 顾晨给媳妇捏了捏被子,才起身给自己穿衣裳。 然后道:“今儿我不过,就是去露个脸罢了,这三年我一日休沐也无,这次就一块儿休了,也多陪陪你。” “等早朝过后我就回来补觉,然后下午咱们就去逛新宅子,再择个吉日,就搬去新家住。” 这院子小,隔音也不好,到时候别给孩子听到什么动静。 影响不好! 最关键的是这院子小,朱雄英他们一来就能看到自家闺女。 还是必须得搬去大宅子住,那样好藏自家的白菜。 顾晨从洪武四年,到现在的洪武十七年的十三年间。 先从正七品的监察御史,干到从六品侍御史,又干从七品的下县知县,再干到正七品御史监察御史。 一直在七品与六品之间反复横跳,终于在洪武十七年五月初八这天,升为正四品左佥都御史。 青色官服变成了绯色,哦,也就是大红色的官服,顾晨也不知道老朱的脑子是咋想的。 居然给他官服上绣的是锦鸡,这玩意是二品官员穿的图案,顾晨觉得穿在自己身上怪怪的。 “任尚书,这衣裳,是不是拿错了?” 他虽然是这般问话的,可也知道不会有错。 洪武朝当官,谁不提起二十分精神,怎么会在这种芝麻大的小事上面,犯这种错误呢? “哦,光曦啊,没错的。” 礼部尚书任昂原本也是御史,所以和顾晨也熟,他解释道。 “陛下说官服做来做去太麻烦,锦缎与绸缎的布匹价格也贵。” “所以直接给你这身锦鸡的,免得过段时间还要再换,所以啊,光曦你就放心大胆地穿吧。” 陛下这番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要提拔顾晨嘛。 任昂有些羡慕,他都七老八十了,才到这个位置。 不像光曦,三十出头就是四品,将来怕是不得了勒。 顾晨:“……” 不过一身官服还这么抠搜,可真有你的老朱! 没办法,他只好穿着这身招摇的绯袍回都察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绯色官服,就是比青色的好看。 才刚进门,就被诸位同僚围观了,他们还不约而同地,朝着顾晨身上的新衣裳伸出了咸猪手。 “顾大人,咱们这些人,都是一级一级地往上升,你倒好,连升六级,必须得请客吃饭啊。” 虽然也有快的,人家高以然就是以都御史的官职下葬的。 可那是用命换来的,或者年纪已经有些大的才有如此殊荣。 顾晨今年才不过三十三,就得了正二品的官服。 这说明于什么? 说明他升正二品是迟早的事,这又怎能不让人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