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无边无垠,内有各种毒虫勐兽出没,凡人一辈子都不可能横穿。更有各种启灵妖兽占据山头称王称霸,散发出强大的气息盖压四方。
各种危险,数之不清。
纵然资深猎户也不敢在大荒中肆意妄为。
大荒深处,一条小溪旁,却有人在那里生火烤肉,好不大胆。
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主角庄九天,自从离开洞府,他已经在大荒中独自生活了半年有余。
仗着寒晶锋利,庄九天每每能够击杀猎物,进而饱餐一顿。
充足的肉食,让他的实力有了长足的进步。
此时,他的单臂足有千斤力道,放在前世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他再也不是往昔的孱弱之辈,此等实力,放在大荒中的那些人族部落,都可以称得上是顶尖好手了。
炭火殷红,肉香四溢。
庄九天拿起一串刚烤好的斑角鹿肉大快朵颐,很快,一串足有半斤重的鹿肉,就进了他的肚子。
吃完后,庄九天并没有将木钎扔掉,而是拿出小刀,重新在旁边的斑角鹿的后腿上割下一条穿起来放在炭火上继续烤制。
此时,斑角鹿已经被他吃掉了一条后腿,可庄九天好似饕餮转世一般,依旧没有吃饱,继续食肉。
半个小时后,另外一条后腿也被庄九天食用干净,可是还不见他停手。反而将斑角鹿的整条嵴骨抽了出来,架在炭火上炙烤。
烤制间隙,庄九天一刻不停的远转玄龟吐纳法,炼化刚刚吃进肚子的烤肉。
一股暖流从腹中开始散发,整个人好似泡进了热水中一般,通体舒泰,他感觉到体质又变强了一丝。
按照现在的速度,再有一到两年的时间,他就可以尝试进行搬血境界的修炼了。
在这之前,他必须尽可能的将身体锻炼到最强状态。
突然一阵“莎莎”声传来。
庄九天提起寒晶剑,一个箭步就跃上了旁边的大树,然后藏在树叶后,小心翼翼的观察四周的动静。
片刻后,一条碗口粗,七八米长的蟒蛇,从小溪对岸的草丛里钻了出来。
“竟然是金线蟒蛇,真是晦气。”庄九天在看到蟒蛇之后,露出了不满的神色,他之所在此地烤肉,可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是想要用肉香来“钓鱼”。
斑角鹿毕竟是食草动物,虽然肉质鲜美,可是能够给庄九天提供的精气越来越少,一顿如果不吃掉半头鹿,他都感觉不到饱。
费时费力不说,提供的能量还少,如果不是勐兽难以猎杀,他绝不会多看斑角鹿一眼。
所以,他才想出了一个“钓兽”的方法。
用来吸引附近勐兽的注意。
至于那些强大的妖兽,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去吃斑角鹿的。
因为他们对精气需求,可要比庄九天大得多,宁愿吞吐日精月华,也不会理会那些凡兽,除非是他们感兴趣的灵兽。
金线蟒蛇虽然比斑角鹿强大,可是它的肉却不好吃,有股酸味,庄九天在尝试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想将它列入食谱了。
而且,金线蟒蛇力道巨大,行动灵活,加之表皮坚硬,如果被他缠绕上了,脱身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虽然寒晶锋利,可是此时的庄九天并不能发挥出了它的真正威力,只能当做凡兵来使用。如果被金线蟒蛇用尾巴抽上一鞭子,那酸爽的滋味庄九天可不想体会第二次。
巨蟒路过,炭火堆旁斑角鹿剩余的残躯,被它一口吞掉。
只见它的身体来回收缩数次,就恢复了原来的粗细,消化能力可见一斑。
这也是庄九天不愿意招惹它的另外一个原因。
玄龟吐纳法不愧是玄龟宝术的衍生品,在收敛气息方面,像极了缩头乌龟,普通野兽很难通过气息发现庄九天。
这也是他能够纵横大荒的一大依仗。
站在大树上,看着金线蟒蛇逐渐远去,庄九天努力思考,如何才能钓到梦寐以求的玉齿虎。
看来,有必要去猎杀一头黑鳞莽牛了。
那是玉齿虎的最爱。
面对群居的黑鳞莽牛,庄九天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打定主意后,将散落在附近的各种调味料和红浆果酱收起,庄九天背着一个自制的兽皮双肩包,就往黑鳞莽牛生活的区域潜行而去。
“小虎,快跑。”
半个小时后,正在赶路的庄九天突然听到远方的密林中传来了小孩的喊叫声。
就在他盘算要不要去看情况时,又听到远处传来另外一个小孩的惊呼声,“铁蛋,小心。”
这是有孩子遇险了?
庄九天立马改变潜行的方向,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七八个呼吸后,庄九天远远的看到三个小孩在飞天蟒的追击下借助林木的缝隙来回躲闪。
“孽畜,休要伤人。”
眼看小孩危险,庄九天即刻大声呼呵,以此来吸引飞天蟒的注意。可惜飞天蟒认准了三个小孩,丝毫没有理会庄九天的呼喊。
眼看不妙,庄九天立马朝着飞天蟒的肉翅射出了两把飞刀。
“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