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第一太祖爷

第二百一十四章 美人如玉

两日后,徐铉离开县城回农垦区,朱秀和李从嘉在东门送行。

等送走徐铉,李从嘉邀请朱秀到盛和邸舍做客,说是近来又跟邸舍掌勺大师傅学了几个新菜式,想请朱秀品鉴品鉴。

李从嘉厨艺上的天赋毋庸置疑,不过今日朱秀还有其他事情要办,只能遗憾婉拒。

看着人畜无害的兔牙小胖子肉乎乎的脸上尽是失望,朱秀就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

一番好言劝慰,答应他下次学堂相遇,一定要到邸舍尝尝他的手艺。

李从嘉知道,褚珣这个学堂名义上的优秀学子,得到彰义军少使君青睐,拔擢进入节度府,算是还没毕业就提前进入了实习阶段,而且还一步登天直接进了节度府。

李从嘉打心眼里为他感到高兴,也很佩服。

朱秀试探地问他,是否需要请褚掌柜出面,帮他活动活动,也让他有机会进节度府,李从嘉笑着谢绝了。

回到节度府官房没一会,严平推门而入:“不知少使君急召卑职有何要事?”

“我问你,徐铉和李从嘉身边,你究竟安排了多少人?”朱秀抱着一个扁圆铜手炉,裹紧袄衣,缩在铺着厚厚羊皮褥子的木榻角落。

严平笑道:“不多,二十余人~”

“二十余人还不多?”朱秀没好气道,“徐铉身边留三个,李从嘉身边留两个,其余都撤回来,该干嘛干嘛~”

严平迟疑道:“少使君不是说,这二人身份不一般,不能出丝毫差错?”

“那也用不着二十几个藏锋营一等甲士去保护两个人吧?”朱秀狠狠瞪着他,“藏锋营两年来一共才培养出多少一等甲士,你当是地里的白菜,要多少有多少?再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往后营里的补贴就从你的奖金里扣!”

严平讪讪地拱手道:“谨遵少使君吩咐,卑职这就下去传令,把人都撤回来....”

“徐铉身边留三个,李从嘉身边留两个,其他的都散了。安定县好歹是咱们的老窝,就这还出差错,我看你也别干了,找宋参去修水渠,当个工地头子....”朱秀半是吓唬半是训斥地道。

严平苦着脸道:“卑职宁愿去改造场挖石头,也不愿去宋判官手下修水渠。宋判官为人古板规矩多,卑职可受不了....”

“就你毛病多!”朱秀骂咧一句,“下去下去~看见你就一阵冒火,拨给藏锋营的经费不知道被你浪费了多少~”

严平忙道:“裴支使请卑职代为询问,他手下管军粮的曹吏苏贞常表现不错,按制可以升一级,成为后补曹官的预备人选,报请少使君批准。”

“苏贞常?”朱秀皱眉,想起了那个白净斯文的中年文士。

“此人履历你可清楚?”

严平想想道:“苏贞常,三十三岁,关中醴泉人,半年前通过县衙招聘考试,成为安定县衙下属的一名掾吏。

此人精通算学,记性好,后来被裴支使借调到手下清点账务,裴支使见他干的不错,就跟温县令商量,把人调拨到他手下。

为此,两人还吵了一架,裴缙跑去找老帅做工作,温县令无奈,只得放人....”

朱秀笑了笑,又问道:“这苏贞常的身份来历你可查过?”

严平不以为意道:“少使君放心,凡是进入节度府的人,身上有几根毛我都派人调查过。

苏贞常没有问题,只是一个关中来的落魄文士,多亏了彰义军,才让他找到活命的机会。”

朱秀点点头,没有继续追问。

严平办事他还是比较放心的,接手藏锋营副统领以来,一直兢兢业业没有出过差错。

“回去告诉裴缙,可以对苏贞常予以口头嘉奖,不过鉴于他履职不到半年,暂时不做提拔,再观察两个月,如果表现良好,可以按升赏制度进行提拔。”朱秀说道。

“属下遵令!”严平躬身领命。

“派人留意定难军的动向,不出意外的话,李彝殷的使者应该快到了。”朱秀叮嘱道。

三日前史匡威接到李彝殷书信,李彝殷在信中表达出强烈的愤慨和怒意,一通威逼利诱,结尾又再三警告史匡威和朱秀,一定要保证李光睿的安全,出了任何差错,定难军和彰义军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史匡威嗤之以鼻,三俩下把这封盖有李彝殷私人印戳的书信撕成粉碎。

李彝殷的反应在朱秀的预料之内。

只是依这位党项李氏大族长火爆的脾气,竟然只是口头强硬,没有出兵威胁,直接就派遣使者前来协商,如此处置让朱秀没有想到。

朱秀敏锐地想到,这或许是因为李彝殷觉察到北方强邻近来又有不安分的举动。

定难军雄踞河套,与霸占云中一带的契丹人毗邻,契丹人如果有异动,李彝殷肯定第一时间就能知晓。

“少使君?”严平见朱秀沉默不言,小声叫唤。

“嗯?还有何事?”朱秀回过神,瞥了他一眼。

严平忙赔笑道:“还有一事禀报,红玉娘子回来了,刚刚回到她在牙城的住所,说是收拾一番就来拜见少使君。”

“红玉回来了?”朱秀怔了怔,有些高兴又有些迷惑,上个月他还传信到蒲州,吩咐毕红玉留在蒲州城,一边打探开封消息,一边暗中与周光逊保持联络。

毕红玉没有回信,朱秀以为她默认了这样的安排,没想到时隔一个月她又跑回来了。

“嗯,你先下去吧,让守卫告诉红玉,直接来官房见我。”朱秀说道。

严平应了声,躬身告退。

小半个时辰后,朱秀蜷缩在木榻上,迷迷糊糊快要睡着。

“哐啷”一声巨响,门扇被猛地从外面推开,朱秀吓得一个激灵,还以为有刺客闯入,揉揉眼睛仔细一看,一个戴斗笠穿披风的人影站在面前。

那人摘下斗笠,一头顺滑的青丝铺散开,垂落腰际。

解开沾落霜雪的披风扔到一旁,那人抬手拢拢长发,朝木榻上呆若木鸡的朱秀抱拳微微躬身。

“....红....红玉?”朱秀喉咙滑动,难以置信地喃喃道。

眼前的毕红玉,与他半年多前见到的样子大不一样。

那头凌乱的野小子般的短发,变成了一头墨黑顺滑的长发,额头间系着一条红丝带,身上穿着织锦襕袍,脚上穿一双褐色的皮革靴,腰间斜挎雁翎刀,英姿飒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英气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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