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汉文跟现代的白话文,书写方式上多少还是有不少差别的。虽然当时郑勋可以托人帮忙写契约书,但现在拜师学艺书写和阅读别人肯定没法帮忙,只能自己上手。就连贾诩也觉得奇怪,为什么连读书写字都不会的郑勋,能够在商业上屡出奇招。
郑勋也不可能告诉贾诩自己是从后世穿越来的,毕竟即使自己说了,他也不信。
“汝腰间匕首甚是秀气,莫不是定情信物?”
偶尔会有像是大人物的人来到府上拜访,而郑勋也经常被借此打趣。不过郑勋心里明白,跟红衣少女能不能再见面都说不准。更何况自己大概率配不上这样的大户人家,所以也不奢望。更何况对方大概只是可怜自己才帮助自己的。综合各种原因,郑勋根本就没有那种想法。
他现在只想做好目前自己能够做好的事,学好知识和技能,至少要对得起眼前这位恩人。
——
“哎呀,多亏了卢大人,此次平叛方可如此之快。”
“幸得周大人相助,否则要多耗费些时日。”
卢植从出发到庐江只用了半月时间就到了,在路上遇到一队人马,为首的容貌俊美,身材高大,经过交谈,发现正是听说家乡庐江郡有蛮族叛乱,自己的孩子正好也满周岁,从而请假回乡省亲的洛阳令周异。
周异毕竟是当地世族,对周遭蛮族知根知底,号召力又强,而卢植,上次九江郡平叛才刚刚过去一年,在百姓中深得民心,在蛮族中也是威名远扬,经过两人联手,蛮族之乱很快便被解决了。
这是刘易穿越以来第一次见识到古代的战场,虽然只是小型的战役,但场面的血腥程度要比现代战争更甚,虽然他也经历过不少的战场,但由于现代战争基本都是远程射击,少有近身肉搏,那种直观的惨烈程度还是让刘易微微皱眉。
“汝不怕?”
刘易所表现出来的淡然,让卢植感到很是惊奇,别说是孩子了,一般成年人第一次上战场,看到这种场面都会吓得双腿发软,甚至会呕吐不止,但眼前这个孩子就像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一般。
“怕,只是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民生多艰,庐江尚有蛮族侵扰百姓,何况幽、并呢!”
“乱世不定,百姓谈何安康?”
——
某个风和日丽的中午,郑勋如往常一样在房间里攻读兵书兵法。也不知道贾诩是从哪里弄来的《孙子兵法》,郑勋很是珍惜,连睡觉都会带着书。但今天和往常有所不同,院子里有些吵杂,很可能是又有贵客来访,下人们早已忙成一团。
郑勋还是第1次见到大家如此着急的忙一件事情。看来这次来的人非比寻常,郑勋也打算去会一会他。
只见到一人横刀立马在院子里,身长八尺,腰大十围,肌肥肉重,面阔口方手抄飞燕,走及奔马。嗯……郑勋一见到这人就大致猜到他是谁,急忙上去拜见。
“小的郑勋参见刺史董大人。”
董卓扫视一圈,最终视线定格在了郑勋身上。
“哦!汝便是文和口中新收爱徒?”
“是也!承蒙师父抬爱,收入门下学习。勋日后定当全力协助刺史大人,成就一方霸业。”
“汝之事,吾也有所耳闻,若是有何不便,尽管道来!吾也好结八方贤士,不问出处,以才为先!”
郑勋行礼拜谢,领董卓下马走进房间,并将他引到上座,自己在旁侍奉。
董卓见郑勋站立不动,也吩咐他就坐。完完全全是个好领导的样子。
“文和现于何处啊?”
“师父晨间出门办事,一会便回,需小的将现在将其寻回吗?”
董卓摆手示意不必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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