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之名叶澜成安之素

第九百四十七章:铲除异己

第九百四十七章:铲除异己

翌日,唐人。

唐昱拿到唐人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走马上任了,坐进唐简的董事长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把属于唐简的东西都丢了出去,然后按照罗列好的名单,开除了一大批高层、中高层,连基层和唐简有关系的人都没有放过。

这一人事变动可谓是唐人开创以来,第一次地震般的动荡,而那些空出来的位置,又被其他人迅速的补上了,补缺的人,全部都是唐简的叔叔伯伯的儿子们,或者是他们培养出来的人。

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唐昱就大刀阔斧的清除异己,替换成了和他结盟的人,这一动荡在股市也掀起了轩然大波,没有弄清楚内部情况的股市一路大跌,股东们强烈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让唐昱给一个解释。

为什么唐人的董事长从唐简换成了唐昱,他们对此还全然不知。

唐人是家族式上市企业,股东大部分都姓唐,可以说在唐简执掌唐人之前,股东里面没有外姓人,目前仅有的三个外姓股东,也是唐简为了融资放进来的,这十几年来,也没有再添过新的股东。

这次要求开股东会,让唐昱给一个解释的也是这三位外姓股东,唐昱正好也想把这三个外姓股东踢出去,就同意召开了股东会。

股东们全部到场,偌大的会议室里坐满了人,唐昱姗姗来迟,往首位上一坐就开始对三位外姓股东开炮:“听说你们对我执掌唐人有异议?”

一股东道:“我们不是有异议,我们只是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解释,唐董和唐总去哪儿了?”

另一股东也道:“我们都知道唐董立过遗嘱,倘若他出事了,唐人由唐总继承,现在唐总没有出现,你却打着唐董弟弟的名义接管了唐人,我们不得不怀疑这其中有猫腻。”

第三个股东也附和道:“没错,我们需要看到正式的法律文件。”

啪!

他们说完,唐昱就把一份转让合同丢给了他们:“这是原件,睁大你们的眼睛看清楚了,唐人是唐简自愿无偿转让给我的,上面有他的签字和公章,我也带了律师过来,你们有什么疑惑,我的律师都可以为你们解答。”

三位外姓股东连忙拿起合同翻阅,他们仔仔细细的翻阅,每一条都写的非常严谨,每一页都有唐简的签字和盖章,这份合同不管拿到哪里都是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现在,还有什么疑问吗?”唐昱很欣赏他们此刻的表情,唐简和唐越的人全都被他赶出去了,这三个外姓股东也不会例外。

三个外姓股东被这份合同堵的没有话说了,但对他一上任就大肆清除异己还是颇有不满。

“你这样大批量的开除高层和中高层,将会严重影响集团的运转,且已经影响了股市,害我们损失了很多钱。”一人不满的道。

其他两人也连连点头。

唐昱道:“你们无权干涉我的决定。”

“我们是股东,有监督你所有决策的权利,我们认为对集团不利的决策,有权提出反对。”三位外姓股东不满的道。

“哦。”唐昱不以为意,勾起一抹冷笑:“那如果你们不是股东了呢。”

“我们怎么可能不是股东。”三人没明白唐昱这话的意思。

唐昱给黑影打了一个手势,黑影就把准备好的合同放到了三人面前,合同上大刺刺的印着“股权买卖协议”的英文字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快穿:宿主她又藐视群雄
快穿:宿主她又藐视群雄
【快穿+无CP+爽文+虐渣+团宠】1、姬染作为一方的大佬,生活属实无趣。无意中看到一个小系统。便跟小系统,强制绑定。2、【宿主我们的任务,虐男女主。往死里搞的那种。】姬染这事我拿手。3.【宿主,女主她又开始作了。】姬染笑了笑,她作我也作。【宿主,男主呢?】4系统【宿主,威武!】姬染不错,不错。是个狗腿子。
青一涵
万界神尊
万界神尊
万千世界,各族争锋;亿万天才,群雄逐鹿。遭人陷害而死的赵若尘逆天改命,重回十六岁。这一世,他势必要弥补所有遗憾,再次追逐武道巅峰,亲手谱写一曲热血沸腾的传奇史诗!
拓跋流云
修仙系统在未来
修仙系统在未来
屌丝上班狗周游意外魂穿,来到科幻与异能的世界,获得无上修仙系统。上一世我没钱没房单身狗,这一次,我要十倍拥有!却人算不如系统算,被系统拉仇恨,引来无数BOSS追杀,被迫走上修仙这条血雨腥风不归路。……若干年后,证道仙帝。有后辈问,你是如何成为至高无上的仙帝?周游破口大骂,老子是被逼的!鬼才愿意天天刀口上过日子!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就算饿死,死外边,从仙界九重天跳下去,也绝对不碰那该死的系统!
好奇点点
盗世魔王
盗世魔王
即便封印,血祖不死。【不死者之祖】:存在本身抹杀不能。封印解除,权能回归。【夜魔之王】【血族之王】:暗夜之域莫非王土,月影之中莫非王命。以及,封印万年不灭的仇恨——【不屈者】:自伤害中得到领悟、几率复刻该伤害来源的技艺。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而这些代价,你们人族的贤者勇者们,准备好了吗?
梦剑虚途
从斗破开始做咸鱼
从斗破开始做咸鱼
翻开咸鱼之书,从此开始做咸鱼!凯莎:你们这帮渣渣!我的男神轮不到你们!鹤熙:你个自嗨女,男神要懂得分享!薰儿:你们两个老女人,闲玉哥哥是我的!萧炎:大家好!以后请叫我渣炎!药老:我徒弟和猴子那啥,辣到了我眼睛!(PS:别在本书找逻辑,看书自备解毒剂!不喜勿喷,它只是为笑破各位肚皮而生!)
梦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