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家

第110章

可以说陈清乐就是这么庸俗,也可以说她只玩真实,换个比王德孚还要帅的男人来,说不定她就立马叛教了。

只不过很可惜,陈清乐长这么大,遇到的最帅的男人,就是王德孚,而且对方的家世、上的大学也都让她满意,而且还是同一个地方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觉得这就是她的完美老公。

这同一个地方人可是非常高的加分项,陈清乐可不希望自己嫁到远方去,那想想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离得娘家越近的话,那就可以随时回娘家玩,有什么需要娘家帮衬的,也可以随时联系娘家。

所以陈清乐就算现在遭遇了这样的当头一棒,料想以后竞争对手会变得数不胜数,她也不会轻易放弃!

陈清乐就是这样什么都要争一争,满脑子都是骚操作的搞事少女,让她像她姐那样安分如佛系少女,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巧合的是,陈清乐一翻杂志,竟然翻到了凌静苏的长篇小说处女作《烟雨濛濛》,一部非常符合女生口味的鸳鸯蝴蝶派作品。

凌静苏的文字功夫当然比不上王德孚这个文学天才,但是在行文流畅、浅显易懂方面,可以说更加适合像陈清乐这样的读者阅读。

因此,陈清乐本来只是打算随便翻翻《红蔷薇》这份杂志而已,哪成想这一翻,竟然让她一下子就沉迷了进去!

可能也是因为《烟雨濛濛》的女主角陆依萍,其性格非常符合陈清乐的胃口,对方骨子里的那种坚强与倔强,可以说深深地打动了陈清乐!

以前陈清乐看女主视角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其女主大都是比较软弱可欺傻白甜的,就等男主来拯救,这样的小说看多了之后,让陈清乐非常腻味,连带着她在现实中都很讨厌傻白甜,不管是装的傻白甜还是真的傻白甜。

然而这篇《烟雨濛濛》却让她整个人都感觉眼前一亮,只觉得这位名叫“凌静苏”的作者,写出了一部让非常符合她心意的小说作品。

凌静苏直接用了本名来创作《烟雨濛濛》这部作品,她又不是王德孚这种满脑子都是如何坑读者的家伙,害怕写出一些给读者喂屎的作品,导致自己的名声都变臭,所以才需要各种开新马甲、用新笔名。

凌静苏写文确实是非常认真的,也是完全站在读者那一边的,所以之前王德孚总担心她放飞自我,其实根本就是多余的担心。

凌静苏就想写出一部可以得到众多读者认可的作品,将这些读者变成她最忠实的支持者,这样的话,总有一天,她会让那些之前瞧不起她的人好看!

现在,凭借这样一部《烟雨濛濛》,她显然已经收获了一位支持她的小读者,这位小读者就是陈清乐。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开局:我成老祖,举族成仙
开局:我成老祖,举族成仙
吴奇尘穿越到修仙世界,以逆天之姿突破到心动期。恰巧这时,系统降临。这这……!别的系统都是助主角快速成长!怎么到你这狗屁系统第一个任务,是要求闭关修炼!…………眨眼七百年过去!一位老者跪在吴家祖地前……
躺平小锦
开局成为兽神之子
开局成为兽神之子
玄幻+诸天万界+杀伐果断+枪道青云宗内门弟子林霄,身负血海深仇,进宗修行,却被处处针对。有幸开启黑门,穿梭万界。得本源神眼,以天地为师,聚集先天道纹,以万物为体,看似光鲜的背后,却早已踏入诸神的漩涡。黑门的每一次开启,都带动着一个文明的齿轮,林霄每次穿越,都牵动着一缕因果。林霄:诸天万界,因果尽加吾身,吾以诸天为本,聚万界法则,成大世道果!
七学西瓜
我在玄黄世界当共主
我在玄黄世界当共主
我阴差阳错穿越到了玄黄世界,和所有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人一样,每天为经验忙碌着,我本想平淡度过一生,没想到还是成为了时代的宠儿……
浪漫爱人
每天五倍签到,一年后无敌神域
每天五倍签到,一年后无敌神域
叮!宿主签到100次,获得九转玲珑丹999颗,等级提升至后天境叮!宿主签到1000次,获得女仆:瑶池女帝叮!宿主签到10000次,获得圣境圆满丹,境界提升为圣境叮!宿主签到100000次,获得神道星球,成为位面之主少年叶辰穿越异界,获得无限签到系统,开启一条逆天崛起之路
燕阳天
在末世修仙的我无敌
在末世修仙的我无敌
在度辟大陆叱咤风云的浑圆仙尊郑翔,在一次与夏冕魔尊张凝的战斗中不慎引发了时空崩裂,穿越成为异世界中州大陆的末世的社畜郑翔,且看郑翔如何咸鱼翻身,一飞冲天。。。
大爱翔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