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家

第104章 项链

只因这确实是其他作者从未涉及过的题材,而黑道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社会毒瘤,真的会有读者愿意去看这个题材的作品?

凌静苏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就是仗着自己有才,所以才敢这样作死,写什么不好,居然写黑道,还不如写渣男主角怎么泡妞呢!

凌静苏只能退而求其次,又询问道:“好吧,那我也不指望你的长篇小说了,短篇小说的话,能不能就在下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给我?”

凌静苏的语气充满怀疑,因为她越来越觉得,王德孚这货有成为拖稿狂魔的潜质,倒不是因为他写作速度不快,而是他在写作上有强迫症,写完了之后,总要将文章修改到完美的地步,这就使得他交稿的速度特别慢。

王德孚这一次并没有让凌静苏失望,他好像早就已经对这篇短篇小说胸有成竹,这样说道:“三天后我就交稿,总来得及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吧?”

“只要你说到做到,那就一定可以。不过我明天就得吩咐下去,既然下一期的《红蔷薇》,有你这样的文坛新锐的短篇小说处女作出现,那肯定要给你做个专题,为你好好宣传一波的。而我给你的稿酬,将会是千字10银元,这个价格是不是很有诚意,配得上你的名声?”

不得不说凌静苏确实很有魄力,她也非常信任王德孚的实力,而王德孚短篇小说处女作的噱头,肯定是非常吸引那些关注着他的忠实读者的。

这些忠实读者,可能有不少都是校园学子,说不定《红蔷薇》可以通过这一波操作,极大地扩展它在学生群体中的市场。

“静苏你还是太客气了啊,不过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的短篇小说也不会让你失望的,它大概六千多字,倒是没想到又可以带来一笔外快,你这里可比那些散文杂志给力多了。”

“你知道就好……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我觉得我得好好监督你,否则你肯定要拖拖拖。”

“今天不早了,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开写。”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短篇小说,其灵感来源于他之前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晚宴,其中一位华丽出场的贵妇人,吸引了他的目光,尤其是她脖颈上那一条非常闪亮昂贵的钻石项链,这不由也让他想起了一篇来自他那个世界著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这篇短篇小说的名字,就叫做《项链》,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王德孚决定写的短篇小说,那就是华夏版的《项链》,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同样也可以借这篇小说,来讽刺一些东西,颇有深度,很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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