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念过去世,无量无数劫。
黑德兰的暴动只持续了短短三十分钟,教祖的哨兵们传递谣言,给囚犯们发武器送钥匙,战帮之间针对越狱行动引发的挫伤乱象被几位头领用一句话消解了。
“呆在风雨飘摇的零号站台,为癫狂蝶教团卖命,还不如留在大酒店里过日子呢。”
有时候你不得不感叹电子游戏的魅力。
它与其他奶头乐项目一样,不光能消磨人的意志,也可以让任何严肃的、恐怖的、烈度极高的仇恨和欲望,都变成平安喜乐的生活。
几乎在第一时间,暴龙勇士帮和隼帮的恩怨都在一场械斗里打完,洪门会盟讲武堂的人们就站出来当和事佬,最终把受伤的重刑犯都送去治疗。
老管家爱德华和林克一起走出门去——
——衣帽间的《农神吞噬其子》已经换下来,挂上一幅新的画作,叫《自由引导人民》。
胡子花白的吸血鬼与门卫大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爱德华说:“劳伦斯·麦迪逊的六个干部死的差不多了,就像农神吃掉的六个孩子。”
林克说:“还有两个重刑犯没死呢。从咱们这里逃出去的。”
爱德华怅然若失,望着天上渐渐远去的太阳,从大堂门廊往外走:“杜兰和茜茜吗?”
林克点点头:“她们会回来服刑吗?”
爱德华:“恐怕没这个机会,和劳伦斯有关系的人们,大多都得判死刑。”
林克:“真可惜。”
爱德华:“怎么?你还想着咱们监狱里能举办一场新的婚礼?”
林克:“捷琳娜和杰洛做的蛋糕很好吃,我想再吃一次。”
爱德华:“嘿嘿.”
林克:“你犯了什么罪?老朋友?我在这里与人们谈情说爱,把黑德兰和外边的人们链接起来,在这个岗位上待了很多很多年——我很好奇,像你这个年纪的授血怪兽,怎么会甘心留在这里?”
爱德华:“事情很简单——你要听吗?”
林克:“不会冒犯到你吧?”
爱德华:“我的年纪都能当你爷爷了,小林克,虽然你也是胡子花白头发掉光的样子——却连一声[您]都不肯喊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冒犯。”
林克装腔作势:“不会冒犯到您吧?”
爱德华大笑着,露出四颗獠牙:“哈哈哈哈哈哈!当然不会!”
林克沉默着——
——等待老朋友去说说自己的过往,虽然这在黑德兰算忌讳。
毕竟大家进监狱的时候,只要不说自己犯了什么罪过,就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毕竟这些人渣只会比自己如何狠厉,如何猖獗,如何对受害人施暴,若是哪位真的因为私藏色情光碟就送进黑德兰里来,大家听见这位英雄叙述往事时,也会有种莫名其妙的尴尬。
“我在美洲的一个小镇子生活,那地方很荒凉,很落后,叫明斯顿,很多地方都叫明斯顿,你也不用在意它到底是哪儿。”爱德华如此说:“在我年轻的时候,有许多土匪恶霸,各个州之间的法律不一样,治安官管不过来的事情,就要贴悬赏,州政府会雇佣边境仲裁者,专门清剿荒野中的劫匪强盗。”
林克:“你曾经当过警察?”
爱德华:“不,我只是个边境仲裁者,不是合乎法理的警察。”
这么说着,老爱德华比着手势,就像是抱住一个沉甸甸的大宝箱,笑嘻嘻的说。
“油水很多,你明白的,边境仲裁者不像治安官,我们可以自由打猎,有杀人执照。”
林克恍然大悟:“哦哦哦”
爱德华点点头:“遇上厉害的劫匪,说几句漂亮话就糊弄过去,伙同劫匪一起作案,遇见软弱的小贼,立刻变成正义使者,拿着他们的人头去领赏,若是碰见落单的游商或淘金客,他们就会变成我的盘中餐——这是我以前赖以为生的工作,我自认为自己做得还不错,还能活着与你说起这段故事。”
林克:“你是怎么变成授血怪兽的?”
“明斯顿的冬天很难过。”爱德华抓住重点说:“在印第安人的传说中,粮食不够过冬的时候,会有吃人的魔鬼出没——那些鹿角大魔鬼喜欢人肉,其实是饿得失去神智,吞噬同族的食人魔。”
回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爱德华决定从头开始说。
“当时县政厅要边境仲裁者趁着冬天去山里围猎,出赏金征收野猪肉和灰熊肉。我斗不过这些猛兽,就回到老家休息,当时我的右腿膝盖中了一枪,有暗伤,走不了多远。”
“去酒馆买药的时候,就有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她叫潘妮——和甜湖城的纹身小妹同名,很巧。”
林克:“哈哈哈哈.所以你见到潘妮总会给她带点糖?”
爱德华先是笑着说。
“下回带旺仔QQ糖,她突然喜欢中国的小零食了,最近还在研究纹汉字的手艺,但是她中文不好——上回看见囚犯脑门上的[爱]字时,我就觉着她是不是看多了火影忍者。”
林克:“那肯定不行——日本和中国还是有区别的。”
爱德华:“确实不行,你知道怎么在最短时间内激怒一个中国人吗?”
林克:“愿闻其详?”
爱德华:“当着他的面,喊他作日本人。”
林克:“哈哈哈哈哈哈哈”
爱德华接着说:“别打断我,老小子。我得接着往下说,我说到哪里了?”
林克提醒道:“就潘妮,一百多年前的潘妮,说到这里了。”
“哦对!潘妮当时要我买下她。用十六刀,买下她。”爱德华开玩笑似的说:“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像一朵含羞待放的月季。”
林克:“我的天哪.你不会.”
爱德华笑着挥了挥手:“我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那不是我的错,那都是照着州政府的调令来做,不这么做我就会饿死——比我更厉害的仲裁官会射碎我的膝盖,抢走我辛辛苦苦抓来的罪犯,夺走他们的尸体去领赏。”
“可是我对付不了这个小姑娘,林克——你明白吗?我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会照顾孩子,会教导孩子读书认字,让他们继续生存下去。记得我们是如何活着的,要比我们活得更好。”
林克作着深呼吸,偏过头看着老吸血鬼。
爱德华接着说。
“我问潘妮——”
“——你为什么要卖身呢?”
“潘妮就说——”
“——母亲病重,父亲去圣弗朗西斯科淘金,爷爷在堪萨斯的绿地卖奴,就再也没有回来,或许是遭了强盗。她不想卖身接客,看见我这么一个又高又大的小伙子,却伤了腿,一定需要女人照顾,就想把自己卖了。”
“我接着讲——你才十二岁呀,不能当我的新娘子。”
“潘妮不服气,却只会一个劲的哭,如果找不到钱,就没办法去救她的母亲了。”
“我想这是一笔赔本的买卖,要是我被这小娘皮拽住,再也走不出明斯顿——这倒了血霉的膝盖能让我窝囊的活着,连农活都干不好。”
“可是我没得选,仿佛膝盖有了自己的想法,我往酒馆门外走,它就越来越不听话,我往酒馆二楼去,上楼梯时它都开始发潮发热,有血灌进关节里,直到我推开二楼卡位的弹簧门。把潘妮抱出去,与她一起回到家里,背上她母亲闯进风雪,花钱雇了一辆马车——要马夫带我们去最近的狐狸集市找医生。”
林克:“她妈妈还好吗?”
“几乎没救了。现代医学叫肺结核,是绝症。”爱德华摇摇头,抿着嘴:“我的担心是对的,果然有拦路虎在等着我们——冬猎压缩了匪帮的活动范围,边境仲裁者和治安官们跑去山里,也想把躲在山坳里的土匪们一网打尽,他们不光想吃熊肉,要更多的钱来买火鸡过圣诞节。劫匪无路可逃,就得跑出大山,去城镇周边找食吃。”
“我遇上两拨劫匪,和这些人血战,我想我真是发癫了,怎么会为了这对孤儿寡母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马夫死的最早,我前脚去车里给他找鼻烟壶,回过头来他人就不见了——许是被一枪打死,掉到路边的泥地里,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我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肯定不超过十六个,因为我的子弹只有二十一颗——为了给潘妮筹到十六刀,我把点三零三卖了,手边能用的子弹就这么多。”
“他们是一个一个来的——先来了七个人,后边应该更多。”
“事情结束之后,我不记得自己是不是中了枪,或许中了两枪,肚子和左眼疼得要命,马夫不见了,我得接着赶路。”
“风雪实在太大,狐狸集市有个大马戏团,我就记得这件事——跟着远方的气球和灯火走,一定能走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