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时间·凌晨三点三十六分。
圣诞起司酒吧外的闹市街头,寒雨浇不熄鲜血贵族的战斗热情。
暗红色的长桌卡位挤满了人,在街头风餐露宿的打手都算喽啰角色,照《孔乙己》的写法——那狭长的曲池柜台后边站着酒保和招待。再往二楼去,就是穿长衫礼服的血族贵客。
故事得从一对兄弟开始说起。
年长的那位叫亨得乐·图拉扬。
年纪不那么长的那位叫黎曼·图拉扬。
这对兄弟一个住在皇后教区,一个住在血手兄弟会。
哥哥是牙医,弟弟是贝斯手。
两人都不是血族,偶尔会从贵族贵种手头接点脏活,当做生活补贴。
所谓的脏活,也不过是恐吓勒索,敲诈绑架。
虽然分属不同的教区,兄弟俩也算一条藤上长出来的两个西瓜。
哥哥亨得乐在皇后教区的薪水高,偶尔还会去兼职足球比赛的裁判。
弟弟黎曼拿走家里所有的遗产,他们并不缺钱,缺的是乐子。
直到今天,乐子大了——
——两兄弟在酒吧街的长桌上碰头。
乡愁是一张张英镑写成的委托书。
哥哥在红皇后这头,弟弟在兄弟会那头。
三位鲜血贵族在二楼谈起地盘的划分,争得面红耳赤——好比猫和老鼠里一块牛腿肉画出三种笔法。
一楼的小吃摊和酒水柜围满了人。
从街口往街尾数,差不多有几百个携带凶器的年轻人。
长桌旁的家伙五花八门。
曲棍球棒,高尔夫球杆。
五金店的锤子或屠宰场里的斩骨厚脊刀。
你能想象的,普通人能弄到的所有凶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人们三五成群聚做一团,等待着二楼的开战信号。
不同教区的领事与组别里的小人物们说起人头的赏金。
在这文明社会,人们不必用蛮荒时代的耳朵计件法,也不用带回来敌人的脑袋或牙齿当战利品——这些为血族黑帮打工的普通人,英勇作战的姿态都会被摄像头记录下来,这段录像或许还会送去暗网拍卖。
鲜血贵族的家属们就倚着二楼的窗台,在大圆桌前玩扑克,偶尔会有侍从端来一个大铁盘,里边盛着不同桌号的号码牌。
——众所周知,在HK有赌马的传统陋习,这种获取巨量财富的仪式离不开英租界的言传身教。
而这些铁盘里的东西,就是桌号上的“马”,一桌人算做一匹马。
贵族们不光赌场内,也赌场外,若是有拔得头筹的好马,就得纳入血族的队伍里,能获得蒙恩圣血的青睐,会有教区的主母为勇士举行授血仪式。
比起米米尔温泉集市的矿车竞赛,鲜血贵族非常讲规矩,说文明。
他们不允许手底下的人们带着火器入场,早早就与英联邦警察里应外合画出围猎场地,交够了保护费,也有不少正义凛然的警官在下班之后偶尔能参与到这场马赛中来。
对于二楼的贵族们来说——
——伦敦的地盘如何分配,血池的归属算谁的,这些都不是他们自己动手来争取。
“毕竟大人们的衣服都很贵。”亨得乐哥哥贼眉鼠眼的捂着手机,与弟弟私底下打电话:“他们不会亲自动手。”
“哥,我们等会怎么办?”黎曼小子捂着额头,挤在一堆朋克人中间,感觉无所适从,“真要打起来了?我该怎么做呢?对你挥棍子这种事我可做不到。”
亨得乐揉弄着满头的黑发,向对街眺望,从密密麻麻的人头中找到弟弟,紧接着说:“咱们是第一次参加这种仪式,机会难得...”
黎曼小子呼吸也变得急促:“对...像这种马赛,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办过了。”
亨得乐:“多亏红皇后的教父教母死的早,不然咱们这辈子都没机会进入贵族们的社交圈。”
黎曼:“可是哥哥,别说头等马,咱们真的能成为上等马吗?”
亨得乐:“你害怕了?”
黎曼:“不,我不害怕...我只是不希望我们中间有个人变成死马。”
亨得乐:“我准备了秘密武器。”
黎曼:“是什么?”
隔着二十来米的距离,从西侧街道的长桌卡座下,从鲜红的桌布中钻出来一头身形壮硕的杜宾犬,它的狗绳就挂在亨得乐医生的手腕上。
“哼...”亨得乐哥哥洋洋得意,“领事只说不许带火器,但是没说不许带宠物或者猎犬,有了它,至少没人敢来主动找我的麻烦,它就是我的护命符。”
黎曼嫉妒到变形:“哥哥!你好卑鄙!你一个医生,为人拔牙治病——下班之后难道都在训练猎犬?对这种猛兽下杀戮命令?”
亨得乐横眉冷眼,撕破脸皮:“愚蠢的弟弟!我把所有家产都拱手相让,让你去玩音乐,追理想——你承了这份情,如今就要知恩图报,不论如何,我要求你在血手兄弟会的阵营中为我做事,把你身边几个乐团的人头,都送到我的棒球棍下。”
“不可能!”黎曼骂骂咧咧的:“你他妈的...你他妈的!居然要我出卖我的灵魂吗?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我怎么会随随便便出卖这些伙伴呢?!哥哥!不要再来伤害我的心了!”
“那你要怎么办呢?我能请到全英国最厉害的律师,对你追诉老爸老妈财产的分配权。”亨得乐眯着眼,挠着杜宾犬肥大的下巴,与二十多米之外的胞胎兄弟谈条件:“我一句话,就能让你变成穷光蛋,这是你欠我的。”
“你...你!”黎曼冷汗直流,眼中有了杀意:“你!”
亨得乐语气冰冷:“难道你想杀死我?杀死我这个哥哥?像我们把父母送进墓地那样?合理合法的杀掉我吗?你从十三岁开始就对着体育老师的紧身运动裤流口水,是个肮脏下流的贱种——你对我苦苦哀求,要我帮你假造成绩单,躲过父亲的棍棒,避开母亲的责骂,最后又因为没钱,与我合谋杀死他们。”
黎曼:“闭嘴...”
亨得乐:“我可是什么都帮你做完了,弟弟,当哥哥的就这一个请求。”
黎曼咬牙切齿:“你这个婊子养的,说的那么好听,你和我一样,是坏到流脓的家伙——我有那么一瞬间还真的认为,你是为了我好,你把我当成另一个自己了。可是今时今日,我终于明白...”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黎曼小子的桌对面,坐着个高大威猛的年轻人。
阿星刚刚与领事要了一杯威士忌,是便宜又好喝的铁骑士。
黄澄澄的酒液配上两块冰,只要十镑不到的价格,就能买到七百毫升一大瓶。
领事临走前还与步流星说。
“你确定,你是成年了?”
阿星拿走酒瓶,笑嘻嘻的回答:“我刚成年!您就放一百个心吧!”
领事认不出这个生面孔,只知道血手兄弟会的小帮工们是逐轮逐次换来换去,这些朋克叛逆人的犯罪事业通常都坚持不了多久,偶然有做大做强灵活能干的机灵鬼,通常都是捞到一笔之后立刻跑到意大利去养老了。
像步流星这种年轻人,领事是见得多了,也没多在意。
只是那身黑大衣带连帽,手中只提着一柄银闪闪的手杖。
这身扮相让领事差些错以为流星坐错了桌,或许这位小绅士应该去红皇后教区报道——
——他应该在楼里,他不该在楼底。
等流星提着酒瓶随便找了个位置,自来熟的坐到黎曼小子身边。
他听着两兄弟的对话,越听越生气,眼看着连帽里的玫瑰红石都要开始冒出火星子来。
“你哥哥就这么对你?”
黎曼捂着话筒,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要是让朋克乐团的伙伴们知道,他有这么个在红皇后教区讨生活的哥哥,这些叛逆小子绝对不会再和他一起玩音乐了。
毕竟朋克人最讨厌的就是循规蹈矩的古板哥特人。
或者说,这些乐手很喜欢血族,却很讨厌贵族——
——特别是还没成为血族,就要穿长衣提手杖,在红皇后区搞复古风尚,说话抑扬顿挫文绉绉的怪人。
黎曼:“你小点儿声!”
步流星的声音越来越大:“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你的哥哥要你当咱们血手兄弟会的叛徒!这种事不能说吗?难道这是羞于启齿的事吗?”
黎曼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惨白。
流星的声音大的像打雷,光是用手根本就捂不住话筒。
对街亨得乐医生的表情变得非常精彩,一时间居然不知道如何是好。
总而言之——就是尴尬,巨他妈尴尬。
这些话不需要手机来传声,雨滴打在塑布棚上的噪音根本就遮不住阿星咋咋呼呼的喊叫。
就见到这古怪的东方人张扬又浮夸,像是在演歌剧。
“兄弟会的兄弟们!这里有个叛徒!他打算卖友求荣,为他的亲哥哥送上几颗人头。你们居然能容忍这种人?我光是坐在他身边就闻到恶心的味道!是臭不可闻!”
流星捂着鼻子忸怩作态,立刻站起身,提着酒往大道中央赶。
同桌的乐手齐刷刷看向黎曼小子,眼中满是怀疑。
“不...不是他说的!不对!”黎曼想要解释,但没有机会解释。
西侧街巷已经有不少人跟着阿星站起,想要围过来问清楚。
步流星漫步在雨中,铁骑士手杖在步行街的青砖上留下一个个凹坑,手中的铁骑士酒瓶里呈现出一片金黄色。
他昂首挺胸,在红皇后教区面前叫阵。
“亨得乐·图拉扬!你怎敢侮辱这神圣的仪式?瞧瞧你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嗷!和你一桌的人都像你那样?要用钱财绑架亲兄弟,叫他做出卖朋友的亏心事?你们难道从来不背癫狂蝶圣经?在入会仪式上,把情谊和教义都忘干净了?”
他一个个指过去,嘲讽技能点满。
“身上的西装礼服一个比一个贵,以为穿上贵物就变成贵族了?我们血手兄弟会三天之内要入主白金汉宫,连你红皇后植物人的维生插管都给你拔掉嗷!”
......
二楼的三方会谈刚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