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敌小书生

第五十三章 千古流芳

张慕宣此时心中郁闷至极,以前自己走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可如今却被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书生给抢了风头,越想越气。眼中厉色一闪走到台前对孙王两位大人拱手说道:“启禀两位大人,学生有一事不明,这林浩年纪轻轻怎会写出如此脍炙人口的诗词的,想必定是从哪里抄来的。如若诗词确实是他写的,那必是满腹经纶之人,相来再写一首也非难事,还请两位大人为在场的学子主持公道。”

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人相轻,那肯轻易承认别人比自己强。听了张慕宣的话后纷纷起哄,非要让林浩再写一首以视清白。原本那些以崇拜目光看着林浩的才女们此刻也不免狐疑起来,难道林浩真是抄来的?此时就连孙王两位大人也踌躇不定,难道这首诗词真是林浩抄袭得来的?

主要是众人以前却是不知道有林浩这号人,冷不丁的冒出来,还写出如此足以千古流传的诗词来,不由得不让他们怀疑。张慕宣见众人都是以疑惑的眼神看着林浩时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不管这首诗词是不是林浩写的,如想再写出一首与之媲美的诗词岂是容易之事。一个文人一辈子才能写出几首流传与世的诗词呢。不得不说张慕宣此举甚是高明。

张慕宣猜的没错,这首诗词却是是林浩抄的,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人家抄的不是这个世界的,那跟原创又有几分区别呢。

此时在场的众人最相信林浩的自然是殷娇娇和崔莺莺三女了,殷娇娇虽然是面带微笑,可对这张慕宣暗恨不已,自己门主是何等的天仙人物,岂是你这等凡夫俗子能够相提并论的,此刻这张慕宣已经上了殷娇娇的黑名单了,来人定要想法整治他一番。

女人是最能记仇的,更何况是被一个聪明绝顶的女人记仇,张慕宣万万想不到日后导致他身败名裂就因为今天这件不起眼的小事。何淼淼两女也是对这张慕宣愤恨不已,要不是怕给相公惹来麻烦,恨不得将这该死的书生千刀万剐一解心头之恨,相公在她们心中那可是近乎与完美的人物,岂容这些阿猫阿狗轻易诋毁。

林浩洒然一笑对着张慕宣朗声说道:“既然你觉得我是抄的,那我就再抄一首可好?这种靡靡之音其实林某并不喜欢,如今我朝正是多事之秋,我辈中人自应当弃笔从戎,舍身报国,怎可还在此做这些无用之事。”

说完拿起毛笔刷刷刷的就在纸上写了起来,没过一会儿一首诗词就以写好,林浩吹了吹纸上未干的墨汁,将纸递到殷娇娇手中说道:“殷姑娘,不如就由你朗诵一边让大家鉴赏一番如何?”

殷娇娇神色激动,朝林浩点了点头嫣然笑道:“固所愿也,不敢请尔。”说完拿起手上的诗词就朗诵起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读到此处时殷娇娇仿佛已能感受到那种战场上肃杀的氛围,不禁提高了声音继续朗读:“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读完后殷娇娇长出了一口气,这才叫诗词啊,以前自己听到的那些与词首诗词相比连提鞋都不配。

这首辛弃疾的破阵子是林浩以前最喜欢的一首诗词,如能在异世传唱开来倒也是一件幸事。其实林浩还有最后一句没写出来,可怜白发生。有前面的就够了,最后一句写出反而不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狐妖:开局成为王权大少爷
狐妖:开局成为王权大少爷
降生在王权家,还是王权富贵的哥哥?并且还有着一个很拉风的名字,王权英杰!嘿嘿,我愚蠢的富贵弟弟啊,羡慕吗?嫉妒吗?(保一手淮竹,原着党勿喷。)(圆一下王权富贵童年)(替王权霸业找回剑心)
毒液你吃了吗
天王行
天王行
地下,孤独的天王屠尽一切。天国,愤怒的狂刀焚尽罪恶。联邦,莫测的狂徒算尽世间。大乱将起,在联邦的和天国的夹缝中,在血与火的废墟中,真正的天王将降临世界。
开某人
二周目,埋了那个师傅
二周目,埋了那个师傅
穿越到游戏世界,李慕变成了剑阁宗的长老,门下是一个比一个漂亮的女徒弟们。徒弟们都很可爱,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们都想把他杀了。
我最爱烤韭菜
天鹅公元传奇
天鹅公元传奇
天鹅之洲!五位异族小少年与铁汉子!胸怀远方未来,梦寄天地宇宙,勠力同心玩游戏,一路惩恶扬善,一统天鹅之洲!与此同时!同心协力,众志成城,不断克服地球种种困难与危机,联袂打造各个外星球,有序搬迁,回迁,移民,串门,玩游戏,and-so-on!不断创新,创造,创意各种科技文明,引领全体人类,不断齐齐迈进多姿多彩,其乐融融,有滋有味的崭新公元生活时代!……貌似故事永远不断,永远没个完!打造亚太地区,大东
章鱼公仔道法生
行尸:走肉
行尸:走肉
书评99%好评,末日写实文又名是什么让刚住上新房的常昊不用再还房贷,是爱吗?不——是行尸!!为了各位读者兄弟的阅读体验,温馨提示:本书为末世写实文,有常识,不圣母,不是一上来就发生末日的模板,喜欢看无脑爽文的兄弟还是别点进来浪费时间了。谢谢各位支持
夜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