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并不想协商,如果要协商她就不必来找律师咨询了。她就是觉得我交了一年房租,我就要住满一年。
而房东的立场是,我只收到了平台给的半年的房租,那自然只允许你住半年。
舒听澜在跟陈女士沟通的过程中,知道她有了松动,便继续说道
:“你如果选择走法律程序维权,我这边可以马上着手准备,但你要有心理准备,会比较耗时耗力甚至耗钱。如果走跟房东协商的方法,我现在可以给房东打电话沟通具体事宜。我个人的建议是跟房东协商折中的办法。”
“房东让我补下半年的房租。”这是陈女士不能接受的。
“我给她打电话,你稍等。”
舒听澜拿着手机到外边打电话,实际上,在来见陈女士之前,她已经跟房东沟通过,并且也说服了房东,双方各退一步,只收三个月的房租。
房东当时很纠结。
舒听澜劝:“她家孩子才二年级,在你这至少还要住4年。你现在把她们赶走,中间再找租户,如果一个月之后再租出去,就是少了一个月的房租,之后的4年,中间再换几次租户,远不止损失三个月。”
“还有,如果对方走法律程序,可以一分钱不给你支付。你真有时间天天去她家里闹吗?”
舒听澜之前做援助,处理过很多类似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她的经验就是快刀斩乱麻。能协商解决最好不要上法庭,时间成本才是最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