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城,骑马可就没有走路快了,小七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她一双眼睛东张西望,对四周的一切都很好奇。
莫惊春在想今天晚上应该住在那。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王有才的‘茶楼’,但有小七在,那里好像不太适合。
虽然来过一次京城,但莫惊春认识的人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仇人,无论是将军府,还是世子府,恐怕都恨不得将自己碎尸万段,唯一要说起来相识的,可能就是在宁州见过然后又在京城相见的楚玉蓉了,可莫惊春和她家的关系还没到可以借宿的地步。
最后,莫惊春还是决定找家客栈住下算了,心里刚有了打算,正要找客栈的时候,街道前面两个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
刑部侍郎之子吴振华。
京城府尹之子常兵。
当初被莫惊春揍得还有一个吏部郎中之子魏安,这次不知道为何没有跟着他们。
莫惊春骑着马,他们也骑着马,而这街上骑马的人并不多,所以双方很快就注意到了对方。
“常兵,常兵,你看前面那个人眼不眼熟?”
“眼熟,他好像也认识我们。”
“过去瞧瞧。”
两匹马朝莫惊春所在的位置移动了十几步,常兵突然大声道:“我…我草。”
“怎么了。”
“好像是莫惊春!”
“莫惊春。”吴振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立马就要调转马头:“他怎么又来京城了,快走!”
莫惊春见状,连忙喊道:“你们两个都给我站好了。”
吴振华和常兵两个人立马就一动不动了,脸上苦得跟家里死了人一样。
莫惊春骑马上前,看了一眼黄瓜脸的两人,直接问道:“跑什么啊?又做亏心事了?”
两人对视一眼,纷纷下马朝莫惊春行礼道:“见过驸马。”
“放心,我只是顺路路过京城,只要你们别惹事,我不会找你们的麻烦。”
“驸马爷,我们哪敢啊。”
“问你们件事,这事你们肯定知道。”
“驸马请问。”
“这京城里哪家酒楼的酒最好喝?哪家饭菜最爽口?哪家客栈最阔气?哪家青……咳。”
两人还以为莫惊春要问什么呢。
听到这个。
两人忙道:“杏花酒楼里酒最好喝,里面口感最好的酒叫妃子笑,足足十两银子一壶,但喝过的都说好;锦绣酒楼里的饭菜最好吃,招牌是清炖肥鸡和桂花鱼翅;至于客栈,前面走五十步,就能看到一家名叫春风来的客栈,里头住一晚不便宜,但环境极好。”
不愧是膏粱子弟,这些问题问他们可没算问错人。
莫惊春听完,摆手笑道:“滚吧,没你们的事了。”
“是是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