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上坐着一个看上去足足有三百多斤的大胖子。
胖子身上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锦衣长袍,但就算如此,也还是挡不住他身上那些白花花的赘肉,若只是胖也就罢了,长相还奇丑无比,眼睛小的只有一条缝,脸上也全身因为过度肥胖而有的褶子,看的人直犯恶心。
胖子名叫褚雄,就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可说的。
但他爹,便是这镇沙城的城主,也就是这镇沙城的县令褚栾英,之所以叫他城主,是因为雍州大部分地区都是百年前大周王朝从大燕王朝手里抢过来的地盘。
而那时大燕王朝边境地带的城池的最高领导者,则被统称为城主,所以尽管褚栾英在朝廷官员花名册里的职务只是县令一职,但在此地,仍然会被称为城主。
越是繁华之地的县令,能做的事也就越有限。
但是在雍州之地做县令,那绝对就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般。
更何况这褚栾英在镇沙城当县令以来还立过几次功劳,受到过朝廷那边的表彰,所以地位更为稳固。
褚栾英虽然在当地百姓心中算不得什么很好的县令,但他自己倒没做出过什么出格的事,可他的儿子褚雄,却是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
用纨绔这两个字形容他甚至还不够准确。
在镇沙城这个地方,他对于老百姓而言简直就是恶魔一般的存在。
每次上街闲逛遇到什么喜欢的东西,从来都是直接让人去拿,遇到姿色还行的良家妇女,也是直接让人绑回府上,性情暴虐,喜怒无常,据说每年都有好几个下人会被人活活打死,尸体都快不成人样了。
早些时候,当地百姓甚至会去找褚栾英告状,褚栾英也会施加惩戒,但对于褚雄做的那些事来说,这些惩戒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而没过多久。
那个前去告状的人,就莫名死于非命。
此后,再无一人敢去告状,只要是褚雄出街,大街上所有人都会立马像现在这样躲起来避祸。
莫惊春远远看着那个轿子上的死胖子,又看了一眼因为他的出现,而紧闭的店铺大门,他叹了口气,无奈道:“下午再出来吧,先回客栈。”
“哦。”
莫惊春带着小七慢步往客栈的方向走去。
褚雄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大白天的街上没几个人的现状,他命人从旁边的包子摊拿来几个包子,一边吃着,一边享受着惬意的阳光。
他一双隐藏在肥肉里的眼睛左顾右看,无意中看到莫惊春和小七之后,目光在两人身上停留了一下,而后视线下移,眼神在莫惊春腰上的重锋剑上停留住了。
褚雄虽然没有练武的资质,可但凡是男人,就会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乘风御剑、踏雪无痕地行走江湖。
现在。
褚雄看中了莫惊春腰上的那柄剑。
而遇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褚雄从来都只会采取一种措施,那就是……抢。
“去,把那人身上的剑给我拿过来。”
跟在轿子旁边的几个下人立马看了一眼莫惊春后,便立马朝前面跑了过去:“站住!说你呢,给我站住!”
听到后方传来的声音,莫惊春诧异地回头。
六个下人走上前,直接道:“把你的佩剑给我。”
“为什么?”
“为什么?”几个下人都有些没反应过来,在镇沙城中谁不知道少城主褚雄看中的东西,从来不需要理由。
“因为我们家少爷看中了你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