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的仆人都成圣了

第四十一章 先天灵兽

“由于混沌庄园在洪荒内威名初显,庄园等级提升,开启宠兽院!”

“特奖励宿主先天灵宠一只,请宿主选择所要灵宠种类!”

“如宿主未做选择,将于半刻钟之后随机选定!”

系统声音一说完,林铭的面前就出现了系统的电子版,上面列出了成千上万的宠兽种类。

从猫,狗,鱼,虾这些小动物,到麒麟,玄武等等传说级别的灵兽,那是应有尽有!

他简单看了一眼,就放弃了那些传说级别的灵兽!

“我可是要苟的……选择这种级别的灵兽,再引起什么先天异象,万一泄露了自己这边的踪迹,那就不好了!”

林铭在现代的时候,曾经就养过一条叫做笨笨的土狗!

对狗狗,他有着莫名的喜爱!

当即就有了决断。

“系统,我选择狗!”

“叮!”

“系统接受到宿主选择,先天灵犬派送中……派送成功!请宿主接收!”

“先天灵犬?!我不是就要一只普通的狗狗的么?!怎么来了一只先天灵犬?!”

林铭心中正纳闷的时候,怀中一沉,已然是多了一物,他低头看去,正有一只巴掌大小,一身雪白似乎是刚刚降生的小奶狗瞪着两个萌萌的大眼睛正打量着他!

小奶狗本身就十分可爱,再加上浑身雪白,更是博得了林铭的欢心。

“算了!”

“不管你到底是先天灵犬,还是普通狗狗了!”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你的名字就叫做笨笨!”

在笨笨来到混沌庄园之后,除了日常的修炼看书之外,林铭又多了一个基本的任务,照顾笨笨!

笨笨并不是大狗类型,三个月之后,已经基本成年,也不过就只是两个巴掌大小。

每天林铭修炼的时候,它趴在林铭的脚下!

林铭读书的时候,它就在林铭的怀中,格外的乖巧,林铭也不再默读,而是读出声来,反正笨笨又听不懂他在读什么?!

有了笨笨的陪伴,混沌庄园也没有之前那么冷清了。

这一天,林铭再读了一遍《金鳞岂是xxx》,刚读到“第一章龙归故里”时,怀中的小奶狗竟然奶声奶气的开了口。

“主人,你读错了,刚刚那个字应该是倩?!”

一句话差点没让林铭将早上吃的水果给喷了出去。

“咳咳……”

好半天才停下了咳嗽,盯着笨笨,有些不敢相信的询问着:

“笨笨,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说话?!”

“主人,笨笨一点都不笨,我是先天灵兽噬灵犬,生下来就会说话……”

笨笨奶声奶气的回答着,完全就如同是一个三五岁的小顽童。

“那我读的这本书,你已经记住了?!”

林铭试探性的询问着。

“主人,我可是灵兽,这书你读一遍,我就能够背下来,何况几个月内你已经读了十几遍,就算是再笨我也早就记下来了,主人,我背给你听?!”

笨笨萌萌的大眼睛,开口就给林铭背诵《金鳞》!

“侯龙涛……”

“停!停!停!”

想着《金鳞》之中少儿不宜的情节,再看看眼前这个萌萌的奶狗,林铭顿时就有几分头大,赶紧叫停了它的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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