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而久之,我也不睡懒觉了,睡眼朦胧跟着钱唐一道坐起来。
钱唐略微奇怪地看了看我眼,我揉着眼睛,我俩都没说话。倒也不是因为还为昨晚的吵架记仇,主要都想先关掉那恶心的噪音。
过了会,有人忍不住主动开口了。
“你打扮成这样想干什么去?”
我今天罕见地套了个西装裙子,但这句话不是钱唐问我的。
钱唐戴着蓝白色滑稽帽子和连帽衫,像个香港富豪养的儿子。原来,因为钱唐的车被送去修(车灯,保险前箱,和转向灯都需要换。这句话他得对着我耳朵,喋喋重复了有十万遍),下午要打高尔夫,又因为他的配用车得中午才送到,交通不便,索性图方便在早晨直接穿上球装。
不用说,打高尔夫球肯定是钱唐“工作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每当钱唐抱怨说他工作辛苦,我真的感觉很费解。而他说的乱七八糟的理由,我也懒得听。唉,这就是婚姻啊。
钱唐转身再换了身行头后,也想起来问我今天去哪儿。他的态度不怎么好,大概因为我刚才善良提醒他车送修的原因,是因为他亲手压死一条狗。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自己马上要去检察院进行暑假实习。
钱唐皱眉说:“我不记得你告诉过我这事。”
“是没特别提。因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谦虚地回答,但话里面的意义不由分说。
首先,并不是每个学生都有资格被学院安排去指定中级检察院(你总得填点网上申请之类的吧)。其次,不含贬义地说,我这法律实习比钱唐邀请那些潜在的娱乐公司合伙人打高尔夫,显然更对人类进步更有意义吧?
“那可不一定。”钱唐的回答流露出所谓文人对真实世界的“尊敬”,“看一场演唱会或一部电影,最多让人掉几滴鳄鱼眼泪。但法院让人掉完眼泪还会把他们送到监狱。”
“那是因为他们是犯人!而且,姑奶奶去实习的地方是检察院,不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