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复不是深情的人,他从小缺乏对人的同情心,所有的兴趣和热情都在科学研究上。
就像他的奶妈从他出生就尽心尽力的照顾他,可他竟记不得她的脸。
小的时候,除了至亲,他不记得任何别人的脸,尽管他从小就是以记忆力惊人而着名的神童。
温元是他生命里唯一的意外。
那天下午她穿着一件粉色公主裙,肉乎乎的像个粉团子一样钻进他的书房。
那是在他第一次被其他人吸引目光,经过小心的观察之后,他发现这个小粉团子不仅傻乎乎的还有些刁蛮任性。
以小言复的标准来衡量,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优点。
可是他就是让她走进了心里,而且是根深蒂固,满满占有他心里的空间,让他不能呼吸。
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小时候只是觉得她软软的很甜,即使她总会任性的闯祸,然后咬着肥肥的手指咧着嘴傻笑。
现在他不是那个只喜欢看书的小男孩了,他的研究成果享誉世界,少年天才已经被评为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
但是他可以用超人的智慧解决宇宙光年外的问题,却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忘掉一个让自己伤心的人。
可能是对天才的诅咒,他从小就冷情,偏偏对她种下深深的执念。
普通人用三年就可以完全忘记一个人,曾经刻骨铭心的恋人分开三年就会变成陌路人。
而他十年不见她,彼此在十年里从垂髫稚童出落成翩翩少年,性情和容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普通人可能根本认不出自己十年不见的儿时玩伴。
而言复不但没有淡忘,对温元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深厚和偏执。
为了她,他放弃在美国优越成熟的科研条件,在万众瞩目下回到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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