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开局穿越大明当皇弟

第三十七章 《血海飘香步》

而楚留香就不一样了,他除了因为轻功卓绝得了盗帅这个名头之外,还被称为踏月公子!

就是因为他这门《血海飘香步》施展起来身姿飘逸、踏雪无痕,常人只能看见一缕惊鸿仙影,帅气值拉满。

朱厚熙觉得这门轻功非常符合自己的要求,张大鲸这样礼物比之前那二十万两白银还要让他惊喜。

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欢,他打算直接开始修炼这门来自香帅楚留香的绝顶轻功。

只见朱厚熙一目十行,不过四分之一柱香的功夫,一本秘籍就翻完了。

随即他闭上眼睛,开始回忆起其中的运功行气路线,脑海里中竟随之出现了一幅奇特的画面!

天上夜幕圆月高悬,地下血海波涛翻涌,有一道不见面目的潇洒背影踏海而行,奔月而去,不染尘埃,最后只留一缕幽香飘荡在血海之上。

下一秒现实中的朱厚熙足尖轻点,身形也开始在大堂之中腾挪飘转!

身上的云纹四爪飞鱼服仿佛变成了血海之上一缕飘忽不定的幽香,逐渐跟他脑海之中的那道身影重合。

归海一刀突然睁开眼睛,看着朱厚熙的飘逸身影,眼中满是惊讶之色。

之前他虽然在运功疗伤,但是众人的话他还是能听见的。

他没想到朱厚熙竟然有如此惊人的习武天资,居然在看过一遍以后就直接将盗帅楚留香的绝顶轻功掌握的七七八八了!

而张大鲸虽然没有内力,但是他身为大明财神,见多识广,手下也有招揽了一些高手。

自然知道江湖中人修炼一门武功是有多么不容易,绝对没有朱厚熙表现的这么轻松!

秘籍看过一遍之后,顷刻间就能掌握一门绝顶轻功,这不仅需要过目不忘的记忆,更需要超凡绝伦的习武天赋和悟性!

这件事若是传了出去,恐怕天底下的所有门派高手都会抢着让朱厚熙当他们的徒弟!

但也不排除另一个种可能就是其他几个国家忌惮大明皇室再出一个铁胆神侯一般的人物,会派出麾下高手将他扼杀在还没成长起来之前!

“张帮主,想必你应该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吧?”

突然间,一股冰冷的杀意将张大鲸笼罩,他耳边传来一句平平淡淡的话。

张大鲸身躯僵硬地扭头看向归海一刀,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他传音入密的意思。

“这门轻功果然厉害!”

只见朱厚熙的身影突然停了下来,翩然落到他之间所在的位置,一脸兴奋地感叹道。

原来刚刚他已经初步练成这门轻功,体会到了《血海飘香步》的神妙之处,不仅速度绝伦,最神奇的一点是居然还可以让他凭空借力!

要知道天底下的轻功绝大多数都只是能够让武者身体轻捷灵便,弹跳平衡远胜常人,但终究还是要遵循一个常识:

那就是一定要遵循力从地起的规则,要有借力腾空的地方,哪怕只是一根嫩草或者一泓碧水!

而这种被称为草上飞、水上漂的功夫在武林中已经算是高明的轻功了,绝大部份人的轻功还是类似旱地拔葱式的粗浅功夫

君不见万里独行田伯光以及铁掌水上漂裘千仞就是凭借着这两门轻功创出了偌大的名头,在宗师之下的先天高手也能赢得一席之地。

但就算是这样,他们也绝不可能左脚踏右脚,无限飞升,更加做不到凌空虚渡,凭虚御风。

而《血海飘香步》这门轻功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就在于它可以让人凭空借力,御风而行!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有一座食神居
我有一座食神居
世界厨神大赛冠军陈枫,回家路上为躲马路上的一猫一狗,撞向对向而来的大货车。再睁眼之时,却发现发现自己身处异界一破败小饭馆内。同时他发现自己绑定了万界美食供应系统。于是乎,这个大陆开始流传着一个传说。在帝都的某小巷内,有一家名为食神居的小饭馆。老板是一个年轻人,养着一猫一狗。啥?一碗蛋炒饭十枚金币?啥?一笼包子二十枚金币?黑店!砸!啥?那只猫九阶魔兽?啥?那狗也是?溜了溜了……不过渐渐的,陈枫却发现
暴躁的鸡翅
魂泥之主
魂泥之主
主角开场“死”,但在另一个时空,我们的吃瓜主角还活的好好的!!《僵尸会法术》续篇,讲述着成实改变历史后,异次元空间所发生的故事!世界在变,人心在变,唯一不变的,是一直再变!这是由异人组成的世界,尸、魔、妖、魂、精,亦正亦邪,人心可判!茅山女道士与天选之子之间爱恨交错的情感,以及需要面临时刻出现的危机,以平凡人的身份,过着不平凡的生活!异界之变,如何改变,前世今生,过去未来!
诚实的实
魔贤武尊
魔贤武尊
国际巅峰武学宗师,有着国际宗师之称的张灵启,为了一部从未流传于世的功法而最终跌落华山之巅。再次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到来了一个被称为魔武大陆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叫做张逍遥的乞丐。前世有着宗师称号的他,在这个被魔法与斗气割裂的世界,将塑造出怎样的辉煌,各种传奇的神器,各种绚烂的魔法,在这个名为魔武大陆的世界,争相绽放。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白小夜2
魔王妹妹不太冷
魔王妹妹不太冷
我叫林程,我原本的计划是好好读书,考个清华北大出来,多挣点钱给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买零食。可是……我那死去的妹妹托梦给我,告诉我她穿越了,还成为了女魔王!后来我就成为了召唤师。等等,我怎么感觉有点不对?
这个扑街
待有归期
待有归期
她把整个青春奉献给他,换来的却是他的不告而别。“肖默会一直陪着刘语。”他曾经信誓旦旦地说过这么一句话。可是时过境迁,再美好也被现实磨平了棱角。刘语心如死灰,已经痛到不想流泪,她说:“如果没有遇到就好了,如果我能忘了你就好了。”她躺在血泊里,嘴里仍然叫着他的名字,眼睛望向的地方站着她曾经爱过却想尽办法想要忘记的人。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总以为遇到一个人就是一辈子。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
幽梦兮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