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三,安定门外,黄包车夫,蝴蝶凿毙之,不利落,车夫魁梧,躺地翻滚挣扎,连击十五下,头骨塌陷,痛快……”
“七月初九,腊竹胡同,张家宴席后,微醺,顺走剔骨刀一把,毙路人一名,后怕……险棋一步,引以为戒,自此不可莽撞!”
“八月十六,陶然亭,下工,鞋铺伙计,蝴蝶凿毙之。隔日,高处做工,望远,分驻所警员现场巡查,毫无头绪,窃笑,痛快……”
“九月初九,重阳日,虎坊桥,夜深,偶见大顺斋饽饽铺掌柜陆天富酒醉,蝴蝶凿毙之,因体胖笨重,血污满地,痛快。隔日清早,路人发现尸体,报案。现场围观,痛快异常。”
“十一月初三,夜深下工。遇路边乞丐,冻饿难忍,助其脱困,蝴蝶凿毙之,痛快……”
文字到这儿就没有了,汪弼文看得满头满身的冷汗,话虽然说得文绉绉的,可内容却太让他觉得震惊了,简直是匪夷所思。
上面写的都是父亲做过的事吗?一个看似老实巴交画技精湛的手艺人,竟然是个连环杀手?此时汪弼文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连站起身来都觉得困难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才缓缓站起身,再次拿起本子。民国二年……也就是1913年,十五年前,那时候自己是十五岁,和秦章一块儿,跟着父亲学手艺。他还记得,本子上记录的这六起案件当年确实在北平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甚至神乎其神。说什么婴鬼吸人精血,害人性命;还有的说是镜妖出没,专挑晚上出来杀人,吸食脑髓,这种妖可逮不住,有镜子的地儿就能藏身,哪儿抓去?总之,不管是什么说法,那会儿可把北平城的百姓吓着了,天儿刚一擦黑儿,大街小巷就没了人影儿,家家关门闭户。在外边走动的,就只有警员和大兵组成的巡逻队了。
可折腾了好长时间,愣是没找到真凶的踪影。奇怪的是,从十一月初三以后,就再没发生过类似的案子,人们又传了一阵儿,说甭管什么妖怪,可能阳气取的够用了,人家修仙去了,城里这下儿能踏实了。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在家国动荡的年月里,比这事儿更大的事儿接连发生着,宋教仁遇刺、孙中山先生发动二次革命,袁世凯正式当选大总统,接着就是学生游行,镇压、反镇压、万人声讨会,哪件事单拿出来都把这事儿给比下去了,久而久之,六桩不明不白的人命案也就不了了之,没人提起了。
汪弼文放下本子,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心里翻江倒海似的根本平静不下来。俗话说人死如灯灭,甭管好的坏的,人一走把所有的是非就全都带走了。
可现在这些记录实实在在跟这儿摆着,自己到底要怎么处理呢?第一个钻进汪弼文脑子里的想法就是——关于这件事儿,自己就是局外人,一把火烧了它,当做根本没这回事儿,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