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事儿

第六百四十四章;坑龙锏

“不用麻烦了,我还有公务在身,今天过来,是香,港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案件有些蹊跷,可能和你们正在调查的亢龙锏有关,所以请你们协助调查。”

杀人案?

我心猛地沉了下去,这才过了一天,就出事了,也太快了吧!

我急忙道。

“高哥,我们配合你们警方。”

高哥带着我们来到了案发现场,是一间酒吧的后门。

周围已经被警,察封,锁了,尸体尚未移动。

在高哥的带领下,我见到了死者。

死者是个壮汉,衣领中裸露出的脖子,有纹身。

看模样,有些凶神恶煞,似乎是混社会的。

高哥证实了我的想法。

“这人绰号杀人蜂,是这附近的蛮有名的混混,被我们抓过几次,放出来继续混。”

“我们调查过昨夜与他同行的人,说他昨晚喝多了,出来吹风清醒,很久没回去,找过来才发现已经死了,报了警。”

“法医初步判断,是钝器砸头而死。”

我贴近仔细观察,混混的后脑勺上,凹陷下一块,明显是被砸的。

我询问道。

“高哥,你们如何判断,他的死与亢龙锏有关?”

高哥解释道。

“昨天我们接到内陆天机阁传过来的资料,说你们在调查一件灵异,物品,叫亢龙锏。”

“今天看到这个死者,我就怀疑可能与亢龙锏有关。”

“最重要的,是一段监控视频。”

高哥要来一个平板,给我们播放了一段视频。

视频中的地点,正式这里。

视频中天色已黑,酒吧后门中,摇摇晃晃走出了一个人。

仔细辨别,正是躺在地上的混混。

他晃得很厉害,出门后一手扶着墙,一手从口袋里摸出烟,叼在嘴上。

然而就在他找打火机的时候,视频画面使劲晃动了两下。

紧接着,画面中,出现了诡异的一幕。

我看到了一根棍,子,从混混的身后飘了过来。

等棍,子离着监控近了,我能清晰的看到,“棍,子”的尾端,是一个龙首。

正是亢龙锏。

毫无疑问,握着亢龙锏的,是那只恶鬼,只是电子设备拍不到鬼的影像,所以看起来是亢龙锏在空中飘着。

亢龙锏飘到混混的身后,高高的举了起来,随后又重重的落下。

视频明明没有声音,我却仿佛听到了沉闷的碰撞声。

嘭!

亢龙锏重重的落在混混的后脑勺上,混混倒在地上,身体抽搐了两下,便没了反应。

看完视频,我陷入沉思。

这只恶鬼,为什么要杀人?是在为亢龙锏寻找新的魂魄吗?

他选择这个混混,是随机挑选的,还是另有原因?

我激活黄泉阴司印记,试图在混混的尸体上寻找痕迹。

我本来没抱太大的希望,意想不到的是,还真有发现。

混混的阴魂,还在尸体中!人死后,魂魄必定离体。

但没想到,混混的阴魂,还藏在尸体中。

当然,只是躲藏而已,人死了,哪怕魂魄回位,也无法复生。

我用黄泉阴司印记的力量,把他抓了出来。

这混混的阴魂,精神状态恍惚,眼睛都不聚神,好似一个白痴。

我试图喊了他两句,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高哥好奇的问。

“你在和谁说话?”

“和死者。”

高哥面露惊讶的表情,并非震惊,没有太意外。

看样子,他曾经见过类似的场景。

我继续呼唤混混,可他依旧没有反应。

秦琼开口。

“让我看看。”

我右手握了他一下,这样他也能看到了。

秦琼观察了一下。

“兄弟,这人是不是缺了魂魄?”

我仔细辨别,还真是。

这混混的三魂七魄,少了一魂四魄,怪不得没有反应。

是袭击他的恶鬼,夺走了他的魂魄?

秦琼奇怪的说道。

“这不像是在给阴物找新的魂魄。”

阴物只需要一魂一魄,可眼前的混混却被夺走一魂四魄。

我想到了一种可能。

“是不是昨天我用黄泉阴司印记伤到了他,他需要用魂魄恢复自己?”

秦琼点头。

“很有可能!”

这可就麻烦了,那只恶鬼的实力接近夜叉,需要很多魂魄才能复原。

恐怕还会有更多的人遭殃。

只凭一个被夺走一半魂魄的残魂,我们是无法找到亢龙锏和恶鬼的。

接下来,我们只能再等警方的消息了。

谁知那只恶鬼好似忽然停歇了下来,接连一周过去,都没有任何动静。

我等的实在是焦急,仿佛热锅上的蚂蚁。

在等到第八天的时候,秦琼实在是忍不住了。

“兄弟,我们这样等下去也不是个头啊,要不先回家,等香,港警方有消息了,我们再回来,你觉得怎么样?”

我在潜意识里,是赞同秦琼这个主意的。

可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样一走了之,实在是有违良知。

我拒绝了。

“不行!一日找不回亢龙锏,我们一日不能离开!”

秦琼知道我的倔强性子,叹了口气,也不再劝。

孙苗苗看我们两人之间的气氛紧张,小心翼翼的提议道。

“我们一周没出门了,要不出去走一走?香,港还是有不少好景色的。”

“江先生,你这么久不回家,不妨买点纪念品,先邮寄回去吧?”

孙苗苗的话,拨动了我的心弦。

诸葛芸芸是成年人,能理解我不回家的苦衷。

“好,我们出去走走。”

秦琼也知道紧张的气氛不好,他故意兴奋的说。

“好啊,香,港可是咱华,夏的免税区,很多东西比内陆便宜,是不能错过!”

就这样,我们三人出了门。

我和秦琼都是第一次来香,港,人生地不熟。

但孙苗苗以前给诸葛芸芸做住手时,没少往返港澳台,哪里好玩哪里景色好看,她都了如指掌。

我们先去逛了景点,然后又去免税商场大买特买。

秦琼买了许多种草已久的电子设备,比如手机、游戏机。

孙苗苗买了许多奢侈品。

而我,则是买了些风格可爱的儿童玩具。

当然,我还让孙苗苗帮忙挑了一些首饰,连同玩具一起寄回家。

等我们都累了,在一条看起来很古旧的街上,找了家面食店坐了下来。

孙苗苗说这家店历史很久,她以前和诸葛芸芸来香,港时,都会在这家店坐坐。

孙苗苗帮我们点了吃的,正吃着,远远的看着三个小伙子走了过来。

这三人,流里流气的,应该是街头混混。

在香,港,这叫古惑仔。

因为一周前被看恶鬼用亢龙锏敲死的那人,也是个混混,我对着三人,格外的注意起来。

只见这三人坐在我们旁边,招呼老板来三碗云吞,还要了三瓶啤酒。

老板先把啤酒上来,三人用牙咬开瓶盖,喝了起来。

其中一个人率先开了呛。

“毛猴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我都四五天没见着他了。”

另外一人压低声音,似乎怕被人听见。

“别提了,他还躲着呢!”

“真是邪门了,毛猴到底是得罪哪路神仙了?”

“什么神仙,那是撞鬼了!”

“是撞鬼了,那天我和他一起去砍人,半路上忽然飘出一根铁棍,子,你们不知道有多吓人,那棍,子就飘在空中,冲着毛猴的脑袋就砸。”

这混混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毛猴那小子上学时是百米冠军,跑的特别快,他吓得立马就跑。”

“结果他没跑过铁棍,子,被砸了一下胳膊。”

“离着老远,我都听到他胳膊碎掉的声音。”

这话一落,旁边的两个混混都哆嗦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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