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市井小娘子开店发家记

第31章 姜大哥 “吃播”

姜浩扯扯大哥的衣角,指着食盒,他知道里面有好吃的肉。

姜恒笑着抱起他,:“好,大哥一会吃。”

姜瑶把食盒递给姜恒朝他眨眨眼:“大哥,饭给你,你进去吧,我们回去了。”

“好,路上小心。”姜恒明白妹妹的意思,笑着和他们挥手。

姜恒进了书院走远,门卫看了眼他手中的食盒,他隐约闻到了食盒飘出的诱人的肉香味。

回去路上,姜瑶牵着姜诚和姜浩,对姜诚说:“诚诚想不想读书?大姐送你去读书吧,妍妍也一起去。”

姜诚四岁,搁在现世正是上幼儿园的年龄,妍妍七岁,也才上小学,浩浩才两岁,等过两年再学认字。

姜诚:“去大哥的书院读书吗?”

他有点不想去,想在家里玩。

“不是,大哥的书院要你长大才能去,姐姐给你找个附近的启蒙学堂,里面有跟你一样大的小朋友一起读书,你可以认识很多小朋友。”

姜诚有点好奇:“好。”

姜妍:“阿姐,我也要去读书吗?她知道大哥每天都要读书读到很晚,早上也是早早起来读书。”

“要读,要学认字,我让大哥打听下附近有没有收女子的学堂,没有的话就在家里,我和大哥教你认字。”

“好”

姜妍没意见,她觉得大姐和大哥很厉害,听他们就是了。

---

长青书院食堂,姜恒提着食盒进来,环顾一圈,看到朝他招手的严礼,便走了过去,严礼吃腻了家里的饭食,他今日吃得是食堂的烙饼和羊肉汤。

严礼一脸生无可恋:“姜兄,食堂里的烙饼和你家的摊子的煎饼简直不能比。”

尝过美食,舌头也变得挑剔了。

他看到姜恒把食盒放在桌上,好奇地问道:

“这是你家送来的饭食,咦——哇——好香啊。”

随着姜恒把一盘盘菜端出来,严礼的眼睛都看直了。

红烧肉还冒着热气,色泽红亮诱人,爆炒猪肝、清炒藕片都有绿色葱叶点缀,白米饭粒粒分明饱满,姜瑶特意都用白盘子盛放,不仅香味诱人,颜色很漂亮。

桌上吃饭的其他人也看直了眼,顿时觉得自己手上的饼和汤不香了。

姜恒顶着周围同窗直勾勾的眼神,矜持的笑笑:

“这是我们自家卖的吃食,家里做得多就给我送了一份。”

说着他在周围的注视下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在米饭上,白色的米粒染上红亮的油汁,更加的勾人想去尝一口。

他朝同窗笑笑,“各位见笑了,姜某要开始吃饭了。”

大家尴尬的笑笑,也觉得围着看人吃饭很失礼,心里想走,但是脚却很诚实留在原地,想知道这饭菜是不是同闻到的一样美味。

严礼偷偷吞了下口水,干干对姜恒说:“你吃,你吃哈。”

姜恒也不扭捏,端起碗,夹着一筷子肉和米饭送入口中,一咬下去,肉香和米香混在口中。

他满足地眯起眼 ,“嗯,舍妹做的菜一如既往的好吃,红烧肉入口软糯,肥而不腻,肉的油脂和大米的香糯混合在唇舌之间,太好吃了。”

接着他又夹了一块猪肝放入口中,“这是爆炒猪肝,又鲜又嫩,和米饭也很相配,猪肝具有补肝明目,养血的功效,一定是觉得我读书太辛苦了,特意做的。”

然后,他又吃了一片藕片,“这是清炒藕片,味道很是清脆,莲藕具有清热生津,补益脾胃的功效,天气开始热了要多吃莲藕才好。”

众人就安静的看着姜恒一口红烧肉一口饭,一口爆炒猪肝一口饭,一口清炒的藕片一口饭的吃着。

他还一脸满足的边吃边点评,他们静静的看着,没有说话,可是直勾勾垂涎眼神却是出卖了他们。

这放在现代,就是典型的吃播啊,看的人弹幕刷得起飞。

姜恒就这样吃了半碗米饭,好像才注意到周围同窗的视线。

他停下筷子,不好意思的朝他们笑笑,说:“让各位见笑了,只是家常饭食,我也不好意让你们尝尝味道。”

姜恒其实不想停下筷子的,他想吃完,但想到妹妹的嘱咐,只能逼自己停下来。

严礼迫不及待地开口:“姜兄,我不嫌隙,我不嫌隙,让我尝尝你们家卖的吃食吧?”

说完一脸期待的看着姜恒。

姜恒:“……”

要的这个效果。

他假装有点苦恼的开口,“严兄,不介意就尝尝吧,这些我没碰过筷子。”

严礼迅速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眯起眼一脸满足的咀嚼着,好吃死,接着又夹起猪肝和藕片吃着,一脸讨好的对姜恒笑:“姜兄,你这米饭还要吃吗?不吃给我吃,这才要配米饭才香。”

姜恒:“……”米饭也要?行吧。

他把上面的米饭扒出来,把碗底没碰过的递给他。

严礼接过米饭,立马端起红烧肉的盘子,把肉汁倒在米饭上。

肉汁拌饭,不得不说吃货就是会吃。

然后开始风卷残云般刮吃盘里的肉,旁边的同窗这才反应过来,立马伸出筷子加入,“哎,严兄,给我留一块啊。”

“给我吃一块肉。”

很快,三盘菜被吃了干干净净,盘底的汁水也被用烙饼擦得一滴不剩,盘子干净得像洗过一样。

“姜兄,这红烧肉你家明日还会做吗?能否卖我一盘?”

下午放学严礼凑到姜恒跟前问道。

“不瞒严兄,我家这个吃食就是要卖的,只是我家现在没有食肆。

午食只做“索唤”,做完食客可以自己上门取,也可以由我们送上门。”

“那好,我明日定一份饭食,要一份红烧肉,其他菜你们看着给就行了。”

“行。”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他出自地府
他出自地府
宿命诅咒之子,从尸山血海之中回归,步步生莲,碾压当代。有他在,这世间再无天骄二字!
李家浮图
影帝,从反派开始
影帝,从反派开始
歌迷——别演戏了,唱歌不香吗?赶紧出专辑,赶紧开演唱会。别让那群影迷给误导了。影迷——唱什么唱!唱歌哪有演戏香!牧哥多演几部电影,多拿几个奖,让那群歌迷去死。事业粉——无论演戏还是唱歌,只要是牧哥,我都爱。颜值粉——啊啊啊,许牧好帅!舔屏!黑粉——坚定不移黑许牧一万年。许牧身为一个穿越者,坚定的走上电影之路,偶尔唱唱歌就能惊艳世人。
食颜而肥
回天
回天
现代废柴顾雨穿越到了修真界,自带金手指给他的任务是回到天界,从此开始了坑爹的修真之旅。同居人——后来被证实特么的根本不是人——是个绝世天才,外人面前高大上狂霸拽样样占全,没人的时候变身撒娇狂魔真的好吗!炼丹峰的超级打手代表这样的身份真的好吗!唯一让人庆幸的是,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可以回地球一次。顾雨开始乐此不疲地偷偷拐带修真资源回地球。然而,一次错误的传送,让他看到了地球的末日,山崩地裂,哀鸿遍野,无
犹大的烟
贪吃王妃别想逃
贪吃王妃别想逃
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大世纪的美女食家,因为一次的意外穿到了不知名国家相国嫡女的身上。从此戏得了美女、吃得了美食、还能追得到美男、更有萌狗死心踏地跟随,你说让人羡慕不羡慕。“你这个丑女,竟然还敢追皇宫第一美男乐师,也不照照自己的德性!”三大家族第一美男欧阳俊从开始对艾香香的死不顺眼到后来的一生守护,比现代蓝颜还更是忠诚。一个自小没有了娘亲,更是在阴谋诡计的皇宫内长大的王爷,虽很会疼惜人,但却太缺
清悠竹风
柯南之初恋是侧写师
柯南之初恋是侧写师
如果依靠知晓剧情的金手指,或许能成为一代名侦探。但如果不改变故事,或是试图去阻止,只是任由其发展,最后收获掌声与称赞......又与凶手,有着什么区别呢?许是为了不让青海川棠成为凶手,命运大神同她开了个玩笑,遇见的都是没看过的案件。人与人的开端,也因此变得不同。如果一切事物的开端,都是以美好展开,是否就像是加了过多蜂蜜的凉白开,甜腻发齁?初见的漠然,到经历之后的了解与接纳。没有太多的一见如故,或是
不吃苦瓜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