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便跟朋友讲了,先借出来用几天,等吴清抄完了再还回去,因为他并没有对吴清隐瞒书的来路,所以吴清一向抄的很快。
这两本书这样厚,不过两三天吴清便还了回来,应该是连夜抄的。林琛想,下次要和吴清提一下,这样拼命可不行。
吃过晚饭,林琛把购房合同递给秋丽,示意她放好,同时递过来的还有一张二千元的存单和三百元的现金。
秋丽疑惑的咪了他一眼,男人不答,只用眼神示意给她用,秋丽笑咪咪的收了,突然扑过去亲了男人一口,待要大笑撤退,发现自己已经送羊入虎口了,悔之晚矣。
第二日俩人早上吃过早饭,林琛要开车送秋丽上班,一出房门,便听隔壁有响动,并且声音十分嘈杂,秋丽困惑的看了一眼隔壁,隔着板帐子隐约看到院子里站了好几个人。
林琛见秋丽张望,一边脚步不停的往外走,一边示意秋丽跟上,待上了车,林琛才告诉秋丽,隔壁的房子被李佳卖了,他们家有了新邻居。
秋丽惊讶了,房子是周倩的,李佳怎么给卖了?
这时候房子虽然是分配的公房,但一般到个人手里之后,都会象征性的向单位交一部分补偿款,房子就归个人了。
职工被开除或是调到别的单位去,有的依然不会换住处,秋丽这趟房就有一家调出车队去了物资局的,但仍然住在这里。
当然“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有的人调了好单位,有了好的住处,自然就搬走了,但房子是归私人处理的。